以红色精神汇聚干事合力(立法引领让红色资源)
来源:【新甘肃】
榜罗镇副镇长周珮接受记者采访。
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李杨
“今年我们对榜罗镇的红色资源进行了总体整合。在这一过程中,由于榜罗镇会议纪念馆附近涉及17处故居。刚开始和居民沟通时,有一些居民不理解也不愿意配合,但是通过对条例的解读和宣传,整合工作最终得到了居民们的大力支持。”谈及已经施行的《定西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定西市通渭县榜罗镇副镇长周珮感触很深。
9月14日上午,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开展的“地方人大工作创新与实践”集中采访活动来到定西市通渭县榜罗镇。周珮所说的《定西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于2021年7月30日定西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2021年9月29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并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甘肃首部关于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的地方性法规,开创了全省对此专门立法的先河。
定西市是甘肃省内红色资源富集地之一,据文旅主管部门的普查报告显示,定西全市仅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红色遗存就有158处之多。定西市人大常委会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率先将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纳入立法范畴。既为保护红色资源提供了专项立法和法治途径,也为省内其他红色资源丰富的区域树立了立法典范和样本。《定西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的实施,为加强当地红色资源保护提供了法治途径,实现了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的规范化、制度化。
定西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罗尚慧接受记者采访。
“立法是最好的保护,保护是最好的传承。对红色资源进行地方立法保护传承,旨在以条例的法治力量,为本土红色资源的保护、管理和传承利用提供坚实保障。”定西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罗尚慧告诉记者,《定西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对加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弘扬红色文化,赓续红色血脉,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其中,《定西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还创新利用方式,以依法调拨、交换、借用等方式,打造红色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依托红色资源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在优化红色资源结构的同时,打破了地域限制,扩大了红色资源的辐射作用,深化了红色资源的革命教育功效。
据了解,包括《定西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在内,定西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坚持主动作为、守正创新,按照总结、借鉴、完善、创新的原则,着眼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在推进地方立法上进行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了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立法联系点制度,探索建立立法联络员制度,坚持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立足解决实际问题,选取“小切口”,以“小快灵”形式推进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增强地方立法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确保每一件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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