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老婆露馅(真假妻子)
妈妈打来电话闲话家常,不止怎么就聊到了村里邻居周波的婚姻上,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假老婆露馅?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假老婆露馅
妈妈打来电话闲话家常,不止怎么就聊到了村里邻居周波的婚姻上。
周波34岁,长的很普通,老实巴交一农村孩子,一直在外面打工,他的人生大事成了村里人最关注的事情。
“结婚了,不是挺好的吗?”
“好什么好,我感觉他是被骗了”妈妈压低他的大嗓门说到。
原来周波的结婚对象是相亲认识的,女方离过两次婚,带着一个9岁的闺女。结婚前,给周波提出的结婚条件是:一辆十来万的小轿车,彩礼18.8万,三金5.8万,改口费26800,为了能娶上媳妇,周波一家东拼西凑,终于把事办了。
原以为喜事一桩,可结婚1个多月来,周波和媳妇就未圆过房,总是被以各种借口拒之门外,每次周波从外面打工回来,媳妇就找借口回娘家。当然每月是雷打不动的问周波要钱。
周波有口难言,觉得家丑不能外扬,直到他爹妈一直催着让要孩子,才吞吞吐吐说出原委。
农村人,花尽一辈子的积蓄,又欠了一身债,花钱找个媳妇还替别人养孩子,哪会愿意儿子吃这哑巴亏,于是开始了无休止的争吵,周家要离婚,让退彩礼,媳妇说如果周家主动提离婚,彩礼她不会退。她是不会离婚的,但也拒绝跟周波有亲密行为……
据说这场闹剧一直在持续,农村人不懂什么是婚骗。我咨询了相关的律师朋友,了解到了:婚骗,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放鸽子”是最常见的婚姻诈骗形式。婚姻诈骗已经演变成利用真实身份和证件进行合法登记结婚的新型诈骗,这种也是最难打击的。
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可以看出,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被骗人没有感情可言,也根本谈不上感情破裂。
根据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在以下情形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度: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周波的案例明显复合第2.3条,可以要求离婚并让返还彩礼及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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