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被私用了怎么追回(共享单车被过度清理)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在上海部分地区整治共享单车乱停放的过程中,存在着“过度”清理的现象,更有第三方通过单车赎车费方式获利,有共享单车企业每年因此付出的取车成本超过1亿元。(此前报道)
9月5日,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回应,相关报道反映的部分街镇委托的第三方清收企业违规作业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市交通、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已向公安部门积极移交有关证据线索,公安部门正在依法调查处置。
据了解,2017年本市共享单车大规模投放运营以来,为解决单车经营企业无序投放和骑行用户随意停放对市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本市主要是由属地街镇委托第三方市容环卫企业,依托已有非机动车管理机制予以整治。
2021年5月1日起,本市开始正式实施《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明确↓
■由城管执法部门监管经营企业对挤占人行道、车行道、绿化带等道路、区域违规停放的共享单车予以及时清理,对未及时清理违停车辆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对于共享单车等非机动车未停放在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公安机关可以会同城管执法部门对现场予以清理。
■另外,由街镇组织落实辖区内非机动车规范停放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切实规范共享单车备案、投放、停放、清收等全过程闭环管理,形成监管合力,在市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下,市交通、道路管理部门联合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等7部门于今年联合开展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并在浦东浦东、黄浦两个区开展试点。
其中涉及对违规车辆的清收方面,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监管,细化明确各区、街镇执法指引,由市道路运输局指导行业协会制定清理回收车辆的第三方企业团体标准,由市公安局负责对第三方清理回收企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目前,自行车行业协会已于7月20日正式发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清运服务规范》团体标准,明确了第三方清运企业在清理整治白线内未备案车辆等违规车辆应当具备的作业车辆、人员、场地设备等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要求。
市交通、道路管理部门指导浦东、黄浦两区主管部门对照团体标准,按程序公开比选确定本区试点区域内的第三方清运服务企业,规范开展对于白线内未备案车辆的清收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在此基础上,市交通、道路管理部门已部署各区交通管理部门在年内联合属地街镇全面规范开展对于白线内未备案车辆的清收整治工作。
此外,对于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前期反映部分街镇委托的第三方清收企业违规作业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市交通、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已向公安部门积极移交有关证据线索,公安部门正在依法调查处置。
别让消费者为“赎车费”埋单
(宋宁华/文)
这几天,关于共享单车“赎车费”的新闻引发热议。有共享单车企业表示,由于被第三方公司扣车,需要付费取回,企业每年因此付出的取车成本超过1亿元。在这些被扣的车辆中,不仅包括白线以外影响行人通过的车;有的白线以内的一些共享单车也被拖走。
和“赎车费”形成对照,最近,多家共享单车企业宣布涨价,最高涨幅高达50%。有市民感慨,原本价廉物美的共享单车解决了出行“最后一公里”,现在有的价格比坐公交车还贵。面对日益上升的共享单车成本,是否要由消费者全盘“埋单”?
从8月10日起,美团单车畅骑卡提价调整,7天卡无折扣价从10元调整为15元,30天卡无折扣价从25元调整为35元,90天卡无折扣价从60元调整为90元。笔者比较了一下今年以来自己下的订单,同是折扣后的骑行月卡,今年2月价格为12.8元,6月为13.8元,到了9月2日,则达到15.8元,涨幅明显。
消费者的骑行费用不仅是标出的价格,还有一些可能发生的隐形费用。比如在单车的骑行规范中规定,在运营区外还车收取最高10元/单的车辆调度费,在禁停区还车额外收取2到20元的车辆管理费。这也意味着,在单车企业支出的“赎车费”中,一部分是消费者“埋单”的;还有一部分也可能计入了单车的成本,最终成为涨价的因素之一。
共享单车,作为解决城市交通拥挤的一种方式,因其低碳环保、使用方便,受到很多人的青睐。尤其在风和日丽的日子里,在梧桐树下、滨江岸线,轻松惬意的骑行者形成了城市流动的活力线。
共享单车进入中国市场近15年来,经历几轮洗牌,不少城市已形成了共享单车押金、投放、停车等规则。但如何妥善处理共享单车违规停放,依然是个难题,这也是“赎车费”产生的客观背景。早期共享单车企业多是从管理部门免费取回车辆,再重新合规投放。但后期,监管部门只落实总量控制和管理停车秩序,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超投车辆回收。而这些企业大多自负盈亏,其中一些自行摸索出以收取共享单车、电单车赎车费获利的商业模式。
同时,不少市民发现,共享单车往往出现潮汐现象,高峰期时小区附近一车难求,但到了地铁站,单车则大量随意摆放。采用一定手段运营好共享单车、维护公共秩序,是单车企业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共同的职责。不少地方选择罚款的方式,立竿见影、成效明显。但正如行政机关的罚款也要坚持执法为民的原则,共享单车的罚款也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在今年8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取消和调整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53个罚款事项。同时,司法部还特别强调,不得违法实施罚款,不得为了罚款而罚款,坚决杜绝逐利执法,严禁下达罚没指标。
杜绝逐利罚款,意味着罚款不能随心所欲,更不能直接收入囊中。根据2021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明确要求,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会同司法行政等部门按规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司法部将配合财政部做好有关工作。同理,共享单车的“赎车费”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同样需要规范透明的监管机制。
共享经济,其优势在于通过技术平台的整合,将社会资源和需求集中到一个平台上,使得资源有效配置,城市有效治理、供需双方实现双赢。如今,对于整治共享单车秩序,不少地方已探索出罚款之外的做法。比如,哈啰单车在广州升级共享单车“驾照分”机制,多次违规者可能被暂停用车权限。在北京,不少地铁站增设了电子围栏停车点,用数字化手段引导骑行者规范停车。
归根结底,惩戒不是目的,关键是让公众和企业心服口服,自发形成骑行的自律和规则意识,实现执法力度和温度并存。而打着单车管理之名牟利的行为,更应该用精细化管理来消除顽疾,不要让消费者躺枪“埋单”。
综合劳动报、新民晚报·新民眼工作室
来源: 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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