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金融机构到近代的发展变化(教宗的财富与现代金融制度的诞生)

传统金融机构到近代的发展变化(教宗的财富与现代金融制度的诞生)(1)

(图片来源:IC Photo)

陈芝/文

以现在的眼光来看,我们或许可以说,中世纪,尤其是中世纪后期罗马教宗扩张其权势,从小小的罗马主教,逐渐成为整个西欧的最高精神领袖,力图将神权抬高到世俗权力之上的种种努力,是西欧社会发展变迁的动力和源泉之一,也是我们理解欧洲历史的关键线索。

龙秀清的《西欧社会转型中的教廷财政》,主要论及11世纪到17世纪,也就是从克吕尼革命到反宗教改革,罗马教廷的财政收支、结构机制,以及其与北意大利早期资本主义的互动,对这段历史感兴趣的人来说,此书值得一读。

公元9世纪后,维京人、马扎尔人与撒拉森人的反复侵扰,使查理曼传下的帝国四分五裂。这些让西欧君侯心惊胆颤的敌人,共通点便是来去如风,神出鬼没,划着龙首船的维京人从海上进入内河,与从边疆侵入的马扎尔游牧民一起,蹂躏着忙于内讧的各个加洛林王国的腹地。

为了抵御他们,西欧各地从此城堡林立,一旦敌袭,领民便躲进有着坚固城墙,储藏大量物资,易守难攻的城堡之中。这导致权力落入实际控制城堡周遭地区的城堡主之手,欧洲出现政治极度破碎化的局面,我们或许可以将此时理解成几千个乡镇县城大小的国家互相征伐,领主威权有限,一如领主也很难使唤手下的大封臣,中世纪后期另一条主线便是王权重建,君主从这些城堡主手中收回权力。

这一时期,欧洲各地商旅断绝,只有罗马教会有动力将支离破碎的各地联系在一起,为了使各教区统一在共同的教会法规之下,教会频频派出使节与各地发生联系,这些在当时毫无利益可图的行为成为日后罗马教会的权力基础,而各教区为了自己的产业在秩序瓦解后不被世俗领主侵夺,也乐于寄名于罗马教宗之下,酷似当时的自由民成为领主附庸的原因。

可以说,罗马教会是查理曼后欧洲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集权“国家”,教宗通过引进罗马法对抗日耳曼君侯的习惯法,以强化教宗的威权,成为12世纪、13世纪法王等世俗君主引进罗马法强化王权的范例与先声。尤其是十字军的宣召,使得教宗拥有了极其崇高的声望与权柄,第一次在查理曼帝国崩解以后,使四分五裂的欧洲凝聚和动员起来。

在这一过程中,教宗的权力日渐膨胀,从世俗君主随意废立的傀儡,到授职权之争中与原来的宗主神罗皇帝分庭抗礼,再到英诺森三世时期短暂的凌驾于世俗君主之上,成为整个欧洲的领袖。然而权势的增长也使得教宗像个世俗君主一样争权夺利,日渐腐败,极大的损害了教会的声誉,最终导致宗教改革与教会分裂。

11世纪起教宗权力的扩张使其从欧洲各地获得了大量的收入,不再局限于中意大利的教宗国,变得比所有天主教君侯更加富有,而可支配资金的增多,又反过来促进了教宗地位的抬升,教宗后来权势的衰落,也与收入下滑分不开关系。

教宗的收入可分为属世与属灵两个部分,属世收入包括:教宗世袭领与教宗国的收入,是教宗作为封建领主可以获得的直接、间接税和各种封建特权。

受教宗保护与享有豁免权的教会团体交纳的保护金,即上面提到的修道院等教会团体,为了保护自己的产业以免教俗贵族干预,选择寄于教宗名下而交的保护费,但这笔钱数量有限,只是象征性的,以体现教宗与修道院的主从关系。在教宗尚未在西欧建立绝对权威的时候,对自愿前来投奔的修道院当然是来者不拒,但13世纪教宗权势在西欧建立起来后,就很少给人这种特权了。

教宗世俗封臣的贡金,伴随教宗权势的上升,许多世俗君主因为各种原因而自认为教宗的封臣,获得保护,为此缴纳贡金。这种贡金虽然缴纳人数少,但税额尤其是国王交的比较大,因此比保护金更加不稳定,经常拖欠,后来因为教宗权力下滑,不少人比如英王直接拒交。

彼得便士,由英格兰、北欧各国、波兰和德国北部交纳,但从未波及到法国。起初是各国自愿捐纳,并无保护与臣属的含义,但在教廷权势扩张的过程中变成依附并得到教廷保护的一个标志。对教廷来说没有多少财政价值,但其政治意义不言而喻。

属灵收入包括:所得税包括什一税与协助金,是对整个欧洲或者某一地区教职界年收入的课税。前者起初是为了十字军,后来教廷的负担与必需也足以作为征税理由。后者则是教宗向各教区请求的礼金,起初由高级教士自愿捐纳,后来演变成强制性,但在捐纳的数额上有一定自决权,可以讨价还价,再后来随着教宗权力下滑又回归自愿性质。

教俸税,包括:授职费,由高级教士在枢机会议上得到教宗任命或批准时交纳,分为与枢机团平分的圣职评议费和由教廷官员分享的小费两部分,由于数额巨大,随着教宗授职权,即从世俗君主那里获得的各国高级教士任命权范围的扩大成为教廷丰裕的财政来源。年金与“十五年一次税”,前者是主教与修道院院长以下的教士的授职费,但由教宗独享,本义是一圣俸一年的收入,但通常缴纳首年的二分之一,年金在征收后,虽然单独数额不及授职费,但由于需交年金者远多于交授职费者,因此是最重要的一笔收入。后者是15世纪后教宗将许多小的教会圣俸合并到大修会名下,作为补偿对教宗定期缴纳一笔授职费,但总的数额不具财政意义。出缺之果、不法收入与褫夺权,分别是从某一圣俸在出缺后直至被新人持有这一期间的收入、教士因不合宗教法规持有圣俸而交的罚金、教宗对未立遗嘱而死的教士的遗产的处置。晋见费与巡视费,前者由早期教会要求高级教士定期朝见圣徒坟墓发展而来,后者是教会使节在沿途与出使之地征收的费用,用作生活开支。

规费,包括:文秘费,即文秘署因起草与签发各种公文和指令,以及14世纪起特赦法院签发赦罪文书收取的手续费,通常按公文的长短而非恩惠的大小收费。赦罪费,即教宗行使赦免各种罪罚之权而获得的收入,可分为地方性赦罪、圣战赦罪与宣布大赦年三种。和解费,即僧俗违反教会法规后与教宗和解后交纳的费用,很难与赦罪费分开,到15世纪末后同样成为重要财政收入。

捐赠,包括:献给教宗的礼金与遗赠、罗马城内诸教堂祭坛的祭品,以及圣战捐款和遗赠。第一项最为重要,在整个中世纪可能都是教宗的重要财源,但因为进的都是教宗私库,故无法弄清总量。

依靠鼓吹圣战、赦罪权及成为整个西欧宗教界和部分世俗国家的领主而享有的征税权,11世纪以后巧立名目,变着法捞钱的教宗一跃成为整个西欧最富有的君主,直到法王通过强化王权迎头赶上。到13世纪末与阿维农时期,教廷的年收入约在20万至30万金佛罗林之间,同时期英国国王收入大概在15万佛罗林左右,这一时期教廷大部分收入是属灵收入,属世部分非常有限,特别是博尼法斯八世时教宗权力盛极而衰,连教廷都被法王强迫迁到阿维农,远在阿维农的教宗们不仅难以从教宗国获得收入,为了恢复对教宗国的控制,每年还必须把巨额资金投入对教宗国的战争中。

1377年教廷迁回罗马,因意大利人与法国人之间的冲突导致教会大分裂,到1417年康斯坦茨公会议结束争端,竟同时有三位教宗并存于世,这一时期教廷收入急剧下滑,减少了2/3~1/2,阿维农时期高效并集权的财政管理和地方征税机构陷于瘫痪,并且属灵收入锐减,一方面三位教宗为了争取地方教区和领主的支持,争相许诺,在圣职授权方面不停让步,导致11世纪以来历代教宗的努力又物归原主,另一方面康斯坦茨会议使圣俸出缺、褫夺收入被禁止,什一税和协助金很难征收,授职费和年金收入急剧下滑。

总而言之,大分裂使得教宗对西欧各国的征税权落入君主手中。在此之前,教宗作为天主教世界的宗教领袖对各国教会享有无可置疑的征税特权,君主对教会征税必须通知教宗,获其授权,地方教会也把教宗视为使他们免于王室盘剥的保护者。大分裂后,教宗与国王地位颠倒,地方教会不再视教宗为保护人,特别是教宗为了一己私利对君主的征税要求有求必应后。

这导致教宗在财政上日益依赖教宗国的收入,尽管随着经济增长,教宗的收入也在上升,17世纪末高达248万银斯库迪,然而属灵收入变得极其有限,仅限于意大利地区。世俗君主们在阿维农时期摆脱对教宗的臣属关系,在教会大分裂与公会议运动期间又获得教职授职权与征税主动权,地方教会的人事任免、圣俸安排与教职界课税在组织结构上越来越紧密地与王国政府联为一体。

11世纪授职权之争以来王权与教权并存,并且教宗始终试图站在王权之上的二元体制,在此被打破。教廷对地方教会的控制十分脆弱,萎缩回中意大利的地方君主,极端依赖教宗国的领地收入。由于属灵收入在教会大分裂后本就不可靠,因此用作者的话说,“新教改革在财政上只是终止了一个革命爆发时业已接近尾声的过程,并使这一过程的结束合法化。教廷在财政领域的退缩是西欧各国财政向现代转型的起点。”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中世纪其实是在1417年康斯坦茨大公会议这里宣告结束的。

虽然时代已经不利于罗马教会,但旧势力永远不甘就此退场,而要维持教宗们的权势所需的巨大开销,在属灵收入锐减的当下,迫使教会财政机制转型,于是凸显出更多的早期资本主义色彩。

事实上教廷本身就是早期资本主义的一个重要源头,在13、14世纪教宗建立了以圣库为首遍及欧洲的征税体系,导致分布于全欧各地的流动资金涌入当时已较为发达的意大利,而因为税款运回罗马成本高风险大,且无法迅速筹集资金以应急,又迫使教廷将商人银行家纳入其财政体系里,用他们在欧洲各地的分行或代理人接受税官存款,负责其安全保存或转交圣库,有时他们也充当税官,直接向纳税人征收,教廷很多时候也以税款做担保向他们借款应急。

相对于同时期的其他君主而言,教宗的财政此时是非常健康的,13世纪、14世纪的每任教宗皆有100万佛罗林的结余,这一时期可能也唯有教宗可以做到收支平衡并拥有巨额的财政结余。教宗之外,其实是最强大的法王也因为百年战争入不敷出。

于是,来自全欧洲的资金,提供了资本产生所必须的原始货币积累,而意大利银行家对教廷财政体系的广泛参与,促进了银行业和金融技术的发展,逐渐形成以发达的金融资本投资产业,产业再回馈金融的早期资本主义体系。

然而在教会大分裂后,教会财政基础全面萎缩,教宗却没有放弃其不切实际的理想,于是在对土耳其人以及后来的新教徒的圣战,和对各国君主的资助导致的财政收支的缺口越来越大,为了解决赤字,教宗不得不采取新的财政措施,包括卖官鬻爵、信贷,于是不可避免的带来了大量的债务,自15世纪始,债务成为教廷财政政策的核心问题,教宗的财政史几乎变成了一部借贷与信贷史。

在财政赤字的刺激和拥有当时全世界最发达的金融业的背景下,1526年,克莱门七世创设了公共借款,创立的真正的政府公债制度,以便从更广大的市场上获得贷款。但教宗国的实力终究无法应付教宗们宏大的野心,教宗通过卖官鬻爵和发行国债的办法来解决收支平衡问题,不啻于饮鸩止渴。偿还债务成为了教宗最沉重的负担,并从16世纪债务占教宗收入1/3逐渐上升到17世纪的60%,1526年债务大约为收入的5倍多,到17世纪中叶,已达到12倍以上。

大分裂后,由于失去从全欧洲吸血的能力,教宗如此之巨的用于战争、债务等不具再生产能力的借贷主要来自意大利商人、银行家的巨额资金,这必然会影响他们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投资。

可以说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16世纪、17世纪意大利资本主义的衰落,除了地理大发现导致欧洲经济重心与商贸路线由地中海转移至北大西洋沿岸外,也与教宗们疯狂的财政政策密切相关,它通过稳定的利息吸引了商业巨头、金融寡头们的巨额资金,使其不能进入资本主义的运行中。食利者躲避了进行冒险活动会带来的危险,也意味着失去开拓蓝海的巨大收益,红桃皇后的世界不进则退,于是到了18世纪原先一直是欧洲最先进地区的意大利,被来自西北欧的游客评价为穷困荒芜,盛产马匪与小偷。

这一局面后来在西班牙、法兰西身上相继上演,君主为了霸权与野心穷兵黩武,使原本应流向工商业的资金被挥霍一空,也沉重打击了本国的金融业,最终国穷财尽,将霸主的地位拱手让给了最晚参加帝国霸业的英格兰。而教宗的野望也使得教会失去了教宗国的民心,因为他们是教宗财政包袱的唯一承担者。是以据说,当1860年教宗国公民就是否保留教宗国进行表决的时候,只有47人投了赞同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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