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无为而治思想理念案例(国学论文浅析老子)

“无为”是老子哲学思想的精髓,是道之要津、道之体现。“无为”在政治上的表现是“无为而治”,乃老子倡导的理想状态下君主的治国原则、南面之术。在《老子》总共八十一章中,至少有十章谈到“无为”。《老子》第三章云:“为无为,则无不治”。这里,“为”是目的,“无为”是手段,“无不治”是“为无为”的结果。“无为而治”似乎是一种充满奥妙的玄想,为什么“为无为”能够达到“无不治”,它的依据何在?且听下文分解。

老子的无为而治思想理念案例(国学论文浅析老子)(1)

一 “无为而治”的哲学根据和历史背景

1 哲学根据

老子哲学从根本上说就是道论。“道”是老子思想体系的最高范畴,居于核心地位,老子的一切思想都由这个思想原点所派生而又复归于它。“道”既是“天地之始”、“万物之母”,创生万物,生生不已——“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以抱阳,冲气以为和。”[1];又是宇宙的最高法则,“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在人、地、天、道这种依次递进的逻辑关系中,最终是“法自然”。这里的“自然”并不是指客观存在的自然界,而是指一种不受强制力量的宰制而顺其自然的状态,即本来如此、自然而然的意思。“道法自然”是说大道以其本来的样子为法则,自然而然地运行着。

“无为而治”是从老子的大道论中引申出来的重要思想,它的哲学基础正是“道法自然”。这就是说,作为“天地之始”、“万物之母”的“道”,是自然而然存在和运行着的,它无偏执、无思念、不做作、不妄为,此乃道的“无为”本性。但是,宇宙天地万物,包括地球上的人类、花草树木、虫鱼鸟兽等等一切又都是由“道”演化创生出来并受“道”之主宰的,只是道“功成而弗居”,所以“道常无为而无不为。”道正是在“自然无为”中实现了“无不为”,所以老子所言之道是“有为”与“无为”的辩证统一,他反对的是那些不顾客观规律而任凭主观意志强制行为的有为即妄为。老子高扬天道的自然无为,其深意在于要以天道统摄人道,使人道效法“天道”自然无为的原则,劝谏统治者循道而行,顺任百姓自然生活,而不要施以任何人为的苛制,从而实现社会稳定,最终达到天、地、人的统一,实现自然与社会的和谐。也就是说老子是从他的大道论、宇宙观中演绎出他的社会价值观直至“无为而治”的政治思想的。

2 历史背景

“无为而治”的政治主张,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老子所处的春秋末期,正是社会发生大变革的时期,社会矛盾空前激化:一方面诸侯、领主“贪欲无厌,有如饿狼”、奢侈无度、巧取横夺;另一方面“人民愁痛,不知死所”,百姓含辛茹苦,生活朝不保夕。这一时期战乱连年,民生凋敝,社会混乱失治。老子对此痛心疾首 。他认识到统治者的有所作为即统治者为了自身私利而恣意妄为是政治腐败、社会混乱的根源,针对于此,他提出“顺其自然”地治理国家,以无为宽厚治天下,“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3],以“无为”来弱化和取代先前的有为,实现天下大治。

二 “无为而治”的主要思想

老子“无为而治”的政治思想内容十分丰富,但要抓住其核心与要害,就要抓住“无为而治”的哲学基础——道法自然。无为而治的政治原理本于“天道自然”观,道固无为于天地万物,而道任天地万物相反相成而自生自化,而这样一个万物相反相成而自生自化的过程皆是依照大道的内在规律运行的。老子提出“无为而治”,实质是人道,而人道源于天道,是天道在人间的应用,这个应用的基本法则是循道而行。这不是要求统治者无所作为、无所事事,而是遵循“道”的准则处事执政,不做违反和干涉自然的事或是胡作妄为。

“无为”思想的核心要义是“以无事取天下”。“圣人有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4]老子主张在政治上要“为无为,事无事。”[5]无为则循道,循道以行,主要指处事不以个人意志、好恶代替客观规律,要在调查研究掌握规律的基础上,顺应事物的变化规律,积极引导其自然发展,达到水到渠成的效果以至“无不治”,无事则不扰,不扰则人民安居乐业。这正应了老子的一句名言:“治大国若烹小鲜。”[6]烹煮小鱼不必过分搅动,在外围热力作用下,小鱼自然会均匀地被煮熟。有人担心它煮不热,不断地将其翻动,小鱼必定会被翻烂。老子用“治大国若烹小鲜”的生动比喻告诫统治者要学高明的烹饪师,顺其自然,谨慎小心,顺民之心,因势利导,少发号施令,只有做到爱民不扰民,才能得到民众的真诚拥护,此乃政简而民安的“大治”。

老子既讲到了无事取天下的正面效果,也多处讲到了施行“有为”和“有事”政治的反面后果。他认为“有事不足以取天下”[7]“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 ,盗贼多有。”[8]老子认为国家滥发禁令是违背顺乎自然原则的,因此也破坏了人民本有的积极性,束缚了人民自然的创造力;统治者脱离了柔静之道,行强制之为,人民也会受其影响而恃强好斗,占有利器,使国家治安混乱不堪;法令设置得越加详备明确,反而引导盗贼去刻意琢磨可乘之隙,盗贼有增无减。正所谓“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9]国家的政治不拘泥小节,它的人民就淳厚质朴;国家的政治禁令严苛,它的人民就要采取对策而变得机诈狡猾。统治者通过苛政扰民,钳制、限制百姓,就会违背民意,难以使天下归心。

老子哲学的总特征是主静、守柔、处下、不争,被学界认定为在相当程度上是阴性文化的代表。老子指出:“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10]他认为坚强的东西最接近死亡,所谓“物壮则老”。刚与柔,强与弱这两对矛盾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柔弱代表着事物初生初长、精气旺盛、潜力巨大的状态,它里面蕴藏着强大的生命力,要想处于不败之地,就要处柔以退为进,所以他提出了柔弱胜刚强的辩证法。《老子》第八章有云:“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只所恶,故几于道。”水的美德是灌溉滋养万物而不与万物争利,相反它默默地流向众人都厌恶的低洼之处。作为人君的统治者应该学习水的美德,以谦恭处下的态度来保持自己的统治地位。他继续打比方说:“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11]既“圣人”要想在上面统治好人民,必须用言辞表示谦下;要想在前面领导人民,必须把自己的利益和意志放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之后。这样,“圣人”在上面统治而人民不会感到沉重的压力,“圣人”在前面领导而人民不感到是被动受驱使,所以天下都乐于推举、拥戴这样的“圣人”而不厌弃他。因为他不与人争利,所以天下谁也不能和他抗争。老子把贵柔作为一条重要的治国之道,不仅劝诫君王对臣下、民众要谦诚处下,还提倡在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问题上也贯彻这一原则。《老子》第六十六章又云:“故大邦以下小邦,则取小邦;小邦以下大邦,则取大邦。”老子认为如果小国能对大国谦下有礼,就能得到大国的平等对待;大国能对小国谦下有礼,也就能取得小国的信任而甘愿臣服,无论大国和小国,只要坚守处下不争的原则,就能各得其所,兼容并蓄,天下太平。

当然,从循道而行出发还可以得出“无为而治”思想的其他多个方面的内涵。无私无执是其应有之义。春秋末年社会大动乱,与统治者个人私心私欲的极度膨胀有密切关系。试看争夺之行、奢侈之风、烦苛之征,纷扰之政,皆是出自于在上者的私心,故必先消除私意,然后乃可复于无为。老子主张“爱民治国”,应当不以私情临物,不以私意处事,而应随自然之法则,循理举事,因势利导,任人民自为,从而实现大治。难怪乎庄子曰:“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而天下治矣。”[12]无执就是不偏执,不苛求,表现在从政中就是要顺任自然,不刻意、盲目去追求政绩,有意作为于政事,而要“行不言之教,处无为之事。”老子又曰:“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崇尚节俭也是“无为而治”思想的一个方面。老子反对统治者奢华无度的糜烂生活,指出这是因贪心私欲所致的一种追逐过度享受的有为,长此以往,政将不保。所以老子教导人们去奢从俭,做到物尽其用,减少浪费。

老子的无为而治思想理念案例(国学论文浅析老子)(2)

三 对“无为而治”思想的评价及其现代意义

有不少人批评老子“无为而治”思想是消极、出世而不可取的,认为老子作为一个没落的奴隶主贵族,作为一个隐者,后来过的是隐居山林、不问政治的生活,它所提出的思想是规避现实、淡出现实的自我梦呓。我认为这是对老子思想的严重误读。在《老子》一书中,约有40%的篇幅是关于社会政治、圣人言行的内容。他以锐利的目光观察、剖析当时的各类社会现象。他对社会问题根源的分析见解,对统治者的进言建议,充分反映了他对政治是怀有积极入世态度的,这也影响了后代的文人学士形成“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关怀天下、忧国忧民的传统。只是他的古道热肠不同于儒家、法家,他是从道法自然、循道以行为路径来关怀天下、忧国忧民的,可以说他是站在更高的哲学思辨高度上来反思政治、探求人道。老子不是一味地强调无为,而是要求统治者须从大道、顺自然,以无私治天下,克服私心私欲之“有为”,以“无为”而达“无不治”。这就是哲人的智慧和眼光、胸襟与气魄!

后来历朝历代的实践也证明了老子“无为而治”思想的合理性。它为不少封建统治者,特别是经历开国战乱的每朝初期统治者推崇和仿效,对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权建设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西汉前七十年,统治者一直推行黄老政治,实行“休养生息”政策,崇尚节俭,宽厚待民,鼓励农耕,减轻赋税,避免战事,使人民生产积极性大增,生活日益殷实,社会安定,国力倍增,出现了“文景之治”的盛世局面。唐初唐太宗废除隋朝苛令,减少百姓赋役,按人口分配土地,使社会太平安定,从而出现了马牛遍野、行不备粮、政通人和、国泰民安的“贞观之治”。其实自汉、唐开始,直至宋、元、明、清的创建时期,统治者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在行无为之治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而且纵观历朝历代,在其发展和鼎盛时期,在政事处理上都有一个共同之处,简言之就是“内用黄老,外使儒术。”

时至今日,“无为而治”思想仍然是十分受用的。它对于现代社会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示和借鉴意义。“无为而治”是凭借“顺其自然”的哲学智慧进行科学、有效的领导和管理,是一种以最小的领导行为获取最大的管理效应的高超管理艺术。在当今社会,领导者肩负着比一般人更多、更重的责任,“解放领导”,让他们从事无巨细,全部亲自动手的繁杂琐碎事务中解脱出来,把精力和能力放在宏观指导、谋划、决策、管理上来从而可以提高领导效率和所在单位、部门的整体工作效率;另一方面领导行“无为”之政,在坚持大原则的前提下,适当放权给下级部门和人员,不去过多地干涉部下的具体做法,还能够充分调动和激发部下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从而促成整个事业的良性循环和发展。当然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无为而治”作为一种哲学智慧的运用需要其运用者具有高度的哲学思辨和把握能力,懂得如何“无为”,何时又当为,正确处理“无为”和“有为”的辩证关系,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无为而无不为”,而这对于许多人来说是颇有难度的,如果无法具备上述意识和能力,也许就会出现弄巧成拙、适得其反的后果。此外还要特别注意将“无为”与不作为相区分开来,提防和杜绝一切该作为时的无为,这就是管理哲学要讨论的重大议题了。

以此遥契先哲,权当抛砖引玉。

老子的无为而治思想理念案例(国学论文浅析老子)(3)

注释:

[1][2][3][4][5][6][7][8][9][10][11] 分别见《老子》第42、25、2、57、63、60、48、57、58、43、66章

[12] 《庄子·应帝王篇》

参考文献:

[1] 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5

[2] 詹剑峰:《老子其人其书及其道论》,湖北人民出版社,1982.9

[3] 张舜微:《周秦道论发微》,中华书局,19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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