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从小被欺负的小说(我从小就被视为不祥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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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从小被欺负的小说(我从小就被视为不祥之人)

父母离异从小被欺负的小说

村民们欢呼雀跃,高举火把。这浩大的声势,简直比五月初五的舞龙会还要热闹。

他们沿路边说,边笑,边唾骂。村民们的脸上,被火把照耀的圣洁异常,他们一个个的心里兴奋着嘞!

他们自幼便看不顺眼的野种,如今成了杀人犯。是这些‘正义勇猛’的人们,将我这个十恶不赦的杀人恶魔钳制捉拿。

在赶往祠堂的路上,我的身体和我的心里,都不再有任何的反抗和挣扎。

少倾,祠堂到了。

上溪村的祠堂是这个山沟沟里最神圣的地方。

据说,这祠堂修建在元朝,到如今历时已经有五百多年的光景。

祠堂分为三个大殿,正殿供奉着佛祖和罗汉的铜像,左偏殿雕刻着青龙,白虎,朱雀,玄武的猛兽壁画。而右偏殿则供着我们上西村,历朝历代所有寿终正寝,故去乡民的牌位。

这些牌位,一个毗邻着一个,整齐罗列。整整一个右偏殿的东墙面,全部被这些死人的灵牌簇拥的满满。

这些牌位大约有一千来个吧,死后能进入右偏殿供奉的,全部都是一生顺遂,寿终正寝的村民。

像余秀莲那般横死鬼没有资格,像爹,娘,奶奶,以及只余下最后一口气儿的我,都没有资格。

这千百个牌位,就是我们上西村的庇护神。

每任村长选举,三节祭祀,但凡我们上西村发生了任何大事件,都要在这祠堂的西偏殿里,在我们上西村列祖列宗的面前,才能够举行。

村民们把我拖进祠堂的西偏殿,有人主动跳着脚去请来了村长。

村长大名叫朱福顺,今年40出头。名字取的好,一生福泽顺遂。他祖上是私塾里的先生,听说还会背诗经的。

上西村的村民大都没什么文化,能把自己的名字歪七扭八的拓下,已然算是本事。像我爹那一辈的人,大都是白字先生,听不懂知乎者也。

也是最近十来年的时间,从深山外的县城里,好不容易下派来了一个教书的先生,在村庄兴办起了学堂,年轻一辈的娃子们才有了读书的机会。

朱福顺是上西村最有文化的人,写的一手好毛笔字,据说单单一个‘福’字。他就能写出十几种写法来呢!

因此,上西村的乡亲们推选他为村长,相信他,亦拥护他。

不时,朱福顺便踏着一双蓝布鞋,急急的从家里赶来。

朱福顺身材满壮识,长脸八字眉。一半的头发都已然花白。

他常年穿着一身深灰色的中山装,据说,这是他去县城开干部大会时,在城里的裁缝铺置办的。

上西村隐匿在崇山峻岭之中,大多数的村民,一辈子都没走出过深山。

只有朱福顺,他每年都会骑着老毛驴儿,费时一个月的功夫,去山外的县城里开会。

今夜,他仍是穿着那身深灰色的中山装,因为此时正是七月,天气炎热。

朱福顺敞着衣怀,露出了里面白嫩嫩赤条条的胸膛。

他的下半身套了一条蓝纺布的八分裤,裤腿挽到大腿根儿,布鞋都起了毛边儿,右脚的大母脚趾在鞋面里面呼之欲出。

众人见到村长来了,纷纷七嘴八舌的上前报告。

他们将自己的大脚踩在我的腰眼儿上,扯着脖子,斗志昂扬。

“村长,这个野种把施老蔫和他家里的婆娘,还有施家的老太太都给杀了。

百十年的时间,咱们村儿里可都没出过这么一个十恶不赦的人!”

“呸,这野种哪里还能算作人?简直就是个禽兽,是个活畜生!”

几个村民把我爹,娘和奶奶的尸体也抬进了祠堂西偏殿。

他们把爹,娘和奶奶的尸体在西偏殿里排成一排。

连着那把剁骨的钢刀也被带到了现场。

村民们指着三具尸体,群情激奋,义愤填膺。

有人指着那把剁骨的钢刀道。

“村长,这就是凶器嘞!野种就是拿着这把菜刀,把施老蔫一家全都砍死!”

朱福顺见状,抬手揉了揉眼皮,舔着嘴唇,嘴巴里‘渍渍’作响。

他看了看被五花大绑,浑身满是鲜血,已经抽干了力气的我。

半蹲在我的身边,用手掌拍拍我的脸颊。

“施……。呃!施……!”

朱福顺想了半天,也没有想起我叫什么。

“那个,小子,是你把施老蔫一家都杀了?”

我拼命的摇头,眼泪和鼻涕糊了一脸,我冲着地上喷了两下,吐出嘴里塞着的马粪渣。

我声嘶力竭的否认。

“没有!我没有!我没有杀人!”

“这小子撒谎嘞!”

说话的人叫王胜,是我家的邻居。

他从人堆里面挤上前,凑到朱福顺的身边。

“村长,俺今儿亲眼看见,这野种拿着菜刀满村的追他娘。”

他一边说着,一边脸上好不得意。作为凶案的‘见证者’,王胜威风极了。

可是,他明明在说谎。

王胜与我爹同龄,他明明是自幼看着我长大的,如今他却当着众乡亲的面儿,赤裸裸的冤枉我,这究竟是为了什么?

“王胜,你冤枉我!为什么?”

我撕心裂肺的嚎叫,喉咙里都渗出了血。

王胜蹲下身子,狠狠地揪住我的头发,把我的脑袋向上提着。伸出他的常年下地,满是老茧的粗手。照着我的左脸,便甩了一个耳光。

“你个小杂种!真随了你娘的根儿,不干不净的东西,竟然还敢抵赖?”

又有人从人群之中闯了出来。

这回站出来的是二槐娘。

二槐娘信誓旦旦的指着我的鼻尖。

“对,就是这个野种杀的人!

今儿那个窑姐上我们家里打酒,还跟我嘟囔着呢。说这个野种要杀了她!”

这个女人也在说谎。

更多的人举着镰刀和火把站了出来。

他们你一言我一语的。

“哎呦!我还听着声音了呢……真真切切。施老蔫在自家里喊着,俺儿子杀人啦,救命呀!”

说这话的是马三伯,他家里在村东头,我家住在村中部。两家离着七八百米的距离。

这群人,为了置我于死地,连撒谎都不用打草稿的,简直是无所不用其极。

所有的村民都窃窃私语小声嘀咕着。

“看没看到这个野种的面相,眉毛浓黑,煞神像,天煞星转世嘞!”

“施老蔫真是倒霉哟!讨了那种女人当婆娘,养个十几年的野种,结果连命都搭上喽!”

朱福顺被这些人说的一怔一怔。站起身来,围着我爹娘的尸体旁边绕了几圈儿。

只见他低着头,手指头捻着那中山装的一角。

“唉!你们当真肯定,这小子就是那杀人犯?”

“肯定着嘞!”

村民们一个一个的点着头,就如同我爹娘出事的时候,他们都站在案发现场一般。

他们把当时的场景描述的绘声绘色,他们口中的我,就是一个狰狞丑陋的屠夫。手持剁骨钢刀,面露凶光,神情阴狠。

他们越说越凶,越说越离奇。

还有人指着我大肆宣扬,说亲眼见着,看到我趴在我爹的尸体上,张着血盆大口。

在他们的嘴里,我成了吃肉喝血的畜生嘞!

呵呵!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这群村民你编一点,我凑一句。就变成了我杀父弑母的铁证。

朱福顺看着地上不成人样的我,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他伸出手紧了紧自己身上的中山装。

鄙夷的撇着嘴巴。

“既然现在人证物证俱在,杀人偿命。这小子,就按照咱们的村规处置吧。”

“村规!”

村民们纷纷疑惑的皱着眉头,上西村儿百十年来都没有发生过人命案子。大家一个个的,早都忘了村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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