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粉灭火器始于哪年(058消防学习)
干粉灭火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很类似,“一关二等三启动”,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干粉灭火器始于哪年?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干粉灭火器始于哪年
干粉灭火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很类似,“一关二等三启动”。
1、干粉灭火剂分类
1)干粉灭火剂成分:干粉灭火剂由灭火基料(磷酸铵盐、碳酸氢钠、碳酸氢钾、氯化钾、硫酸钾等)和适量的流动助剂(滑石粉、云母粉、硬脂酸镁)以及防潮剂(硅油)等在一定工艺条件下研磨、混配制成的固体粉末灭火剂。
灭火基料 |
ABC类:磷酸铵盐、 |
BC类:碳酸氢钠、碳酸氢钾、氯化钾、硫酸钾 | |
助流动剂 |
滑石粉、云母粉、硬脂酸镁 |
防潮剂 |
硅油 |
2)分类:普通、多用途、专用干粉灭火剂
普通干粉灭火剂 (BC类) |
可扑救: B类、C类、E类火灾 |
基料:碳酸氢钠、碳酸氢钾、氯化钾、硫酸钾等。 一句话:不含磷酸铵盐。 |
多用途干粉灭火剂 (ABC类) |
可扑救: A类、B类、C类、E类火灾 |
一句话:含磷酸铵盐就是。 |
专用干粉灭火剂 (D类) |
可扑救D类火灾 |
1)石墨类(加流动促进剂) 2)氯化钠类(广泛用于D类火灾) 3)碳酸氢钠类(加结壳类物料) |
2、干粉灭火系统灭火剂兼容性(BC只能自己玩儿)
1)BC类和ABC类不兼容;
2)BC类和蛋白泡沫或化学泡沫不兼容;(对泡沫有较大破坏作用)
3、干粉灭火系统不适用气体类型:
1)不适用于扩散性很强的气体:如氢气、乙炔,干粉难以稀释整个空间。
2)不适用于精密仪器、仪表等:会留下残渣。
4、干粉灭火系统灭火机理
化学抑制 |
吸附和转化自由基(七氟丙烷也有此机理) |
隔离 |
干粉覆盖在燃烧体表面,可起到阻止燃烧的隔离层作用,可防止复燃 |
冷却 |
灭火剂基料高温分解,吸收部分热量,并放出水蒸气和CO2,起到冷却和稀释可燃气体的作用。 |
窒息 (只ABC类有此机理) |
磷酸盐等化合物具有导致炭化的作用,它附着在着火固体表面可炭化;碳化物是热的不良导体,可使燃烧变慢,火焰温度降低。 |
5、干粉灭火系统分类
按应用方式 |
全淹没干粉灭火系统、局部应用干粉灭火系统 |
按设计情况 |
设计型、预制型 |
系统保护情况 |
组合分配式、单元独立式 |
驱动形式 |
储气式、储压式、燃气式 |
6、干粉灭火系统设计参数
1)全淹没灭火系统
开口比例 |
喷放时不能自动关闭的防护区开口,其总面积应≤15%的防护区总内表面积;(区别开CO2:≤3%) |
开口位置 |
开口不应设在底面(同气灭) |
耐火极限及强度: |
同气灭“25吊顶5门窗,围护结构12强” |
喷射时间 |
全淹没:≤30S; 扩展: 七氟:七氟弱8十其他;(弱电机房8S;10S) IG541:惰气救我四爸留;(95%,48~60s) CO2:二碳1全7固深,百分三十须2分; |
泄压口 |
高度应大于防护区净高的2/3; (CO2、七氟丙烷同,也在2/3以上,IG541无要求) |
2)局部应用灭火系统
空气流速: |
≤2m/s;必要时采取挡风措施。(区别于CO2:≤3m/s) |
液面至缘口高度 |
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150mm; (CO2同) |
喷射时间 |
局部应用系统:≥30S。(区别于全淹没是小于等于) |
当在室外或有复燃危险的室内时:≥60S。 (区别于CO2:≥0.5min;可熔化固体、燃点>沸点的:≥1.5min) | |
设计方法 |
1)保护对象为平面时:宜采用面积法 |
2)采用面积法不能做到使所有表面被完全覆盖时:采用体积法 | |
喷头与保护对象间喷头喷射角度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全淹没无此要求) |
7、预制灭火装置设计要求
预制套数 |
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所用预制灭火装置≤4套; (CO2、七氟丙烷、IG541 ≤ 10套;间距≤10m) |
动作时差 |
预制灭火装置应同时启动,时差≤2S; |
预制灭火剂储量 |
≤150Kg |
管道长度 |
≤20米 |
工作压力 |
≤2.5MPa |
8、储存瓶执行标准:
驱动气瓶 |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
干粉储存容器 |
《压力容器技术监察规程》 |
9、系统其他组件设计要求
干粉储存容器设计压力 |
1.6MPa 或 2.5MPa |
灭火剂装量系数 |
≤0.85(干粉体积与容器容积之比) |
增压时间 |
≤30S(以干粉 受驱动 到 干粉储存容器开始释放时间计算) |
驱动气体 |
应选用惰性气体,且宜选用氮气; |
使用CO2时:含水率≤0.015% | |
使用氮气时:含水率≤0.006% | |
驱动压力不得大于干粉储存容器的最高工作压力;设减压阀。 | |
储存装置环境温度 |
—20℃ ~ 50℃ |
备用量 |
备用干粉储存容器应能与主用干粉容器切换使用。 |
当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超过5个或喷放后48h内不能恢复到正常状态,应备有不小于系统设计的储存量。(同CO2) | |
选择阀 |
基本同气灭 |
操作方式:电动、气动或液动,并应有机械应急 | |
选择阀应在输入容器阀动作之前打开。(注意与气灭区别,“没有说可同时”,必须“之前打开”。) | |
喷头 |
应有防止灰尘或异物堵塞喷孔的防护装置;防护装置在灭火剂喷放前应能被自动吹掉或打开; |
单孔直径:≥6mm | |
管道 |
大多同气灭 |
阀门之间的封闭管段应设泄压装置,其泄压动作取工作压力的:(115±5)% |
10、系统控制
启动方式 |
1)应设自动、手动、机械应急三种启动方式;(指管网系统) 2)当局部应用系统用于经常有人场所,可不设自动控制启动方式。(同CO2) 3)预制灭火系统可不设机械应急(同IG541和七氟丙烷) |
自动控制 |
应在收到两个独立火灾探测器信号后才能启动 |
延迟设计 |
1)系统应延迟喷放; 2)延迟时间≤30S; 3)且延迟时间≥增压时间 |
紧急启动/停止 |
基本同气灭 |
应保证在使用紧急停止装置后,手动启动装置可以再次启动。 |
11、安全要求
基本同气灭系统。
30S疏散;手动/自动转换开关,中心距地1.5m高;排风;放静电接地;切断气源、液源;组合分配式保护对象≤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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