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常用连贯用词(公文用语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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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常用连贯用词
公文用语基本要求:严谨庄重无虚话
岳海翔
【解答】公文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在用语方面必须做到严谨庄重,不能出现虚话。这是公文用语的基本要求。所谓严谨,是指公文中宣事说理要严密周全,交代清楚,合乎逻辑,前后不能自相矛盾,语言含义要确切。这是由公文的实用性和权威性所决定的。任何一份公文,如果写得语言虚浮,说话前后矛盾,不能自圆其说,这样,不仅不能体现机关工作严谨周密的作风,更主要的是会给工作带来损失。例如用以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的公文,在语言表达方面若稍有疏漏,就可能被那些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能事的人钻空子。因此公文语言要力求达到天衣无缝,令人无懈可击。同样的,处理其他公务的公文,也应力求行文严谨,以避免造成差错。
与严谨直接有关的是公文的语言必须庄重。所谓庄重,就是端庄持重,格调郑重严肃。只有用语庄重,无虚词浮句,无文学气息,所写的公文才更显得严谨确当。
语言严谨,首先是个思想认识问题,认识深邃,思维严谨,才能保证语言表达的严谨;其次还有一个语言修养问题。专业功底深厚,用词准确恰切,也能够保证语言的严谨。因此,在写作过程中,对所选用的词语该限制时必须限制,不该限制一定不要随便限制,避免节外生枝,出现纰漏。例如“要勤俭节约,避免不必要的浪费”一语,这里的“不必要”就是多余的,因为“浪费”皆为“不必要”,刻意限制,节外生枝,反而出现漏洞。对一些关键性词语的界定也要注意做到严谨周密,防止出现歧义。如“会计员是经济管理人员”,即属定义过宽,应为“会计员是具有一般财务会计专业知识、能担负一般会计工作的人员”,这样定义,内涵更准确,也更严谨。
在长期的写作实践中,公文语言业已逐渐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庄重语系,主要表现在:
一是沿用文言词汇。诸如“兹”“兹因”“值此”“惊悉”等词语,在公文中使用十分普遍,显得文雅庄重。对此,已如前述;
二是专用词汇。诸如“任免”“免职”“呈报”“审核”等,除了公文中使用外,其他语体基本不用,带有一种较为浓厚的庄重色彩;
三是大量运用偶数音节词语,如“破坏”“隐瞒”“通报”“表扬”等合成词和词组,在公文中使用显得整齐匀称;而违法乱纪、不务正业、助人为乐、克己奉公、为政清廉、大快人心等四字格成语在公文中的运用也显得庄重文雅;
四是较多使用对偶句和排比句的修辞手法。例如“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有的……,有的……,有的……”等,显得句式整齐,音节匀称,庄重严谨;
五是多用介词结构。通常使用的介词主要有“为了”“根据”“关于”“通过”“除了”“对”等等,恰当地运用,能使行文语气庄重严肃,内容表达清楚。
(作者系中国写作学会副会长,中国写作学会公文写作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公文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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