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助力社会治理(以法治力量引导人们向上向善)
【光明论坛】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调要“发挥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以法治的力量引导人们向上向善”曾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历史实践证明,道德是法律的基石,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离不开法治的促进和保障作用,要把社会主义道德要求融入法律运行全过程各环节,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法治助力社会治理?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法治助力社会治理
【光明论坛】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调要“发挥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以法治的力量引导人们向上向善”。曾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历史实践证明,道德是法律的基石,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离不开法治的促进和保障作用,要把社会主义道德要求融入法律运行全过程各环节,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
以科学立法夯实道德建设的法治根基。“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法律具有鲜明的价值导向,它本身就蕴含着国家治理和社会秩序的道德准则。发挥社会主义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必须坚持立法先行,把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体现到法律法规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聚中国力量的思想道德基础,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要深入分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立法需求,及时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规范。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加强社会诚信、见义勇为、志愿服务、勤劳节俭、孝老爱亲、保护生态等与新时代道德建设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立法。要增强立法的系统性和针对性,用好民商法、行政法、刑法等各部门法规和中央、地方等各层级法规,统筹考虑党内法规和公共政策的制定,打好“组合拳”。要增强立法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建立有效机制,及时修改和废止与新时代道德建设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
以严格执法彰显道德建设的法治力量。“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执法是实施法律、践行道德的实践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实施法律和维护道德最快捷的法治力量;反之,如果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就会极大损害法律权威和道德风尚。要加大事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公平市场秩序、社会和谐、群众切身利益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以法治的力量维护道德、凝聚人心。要发挥好执法主动快捷优势,及时依法治理道德领域突出问题,褒奖激励守德扬善的合法行为,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更多促成道德建设的“鲶鱼效应”,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失德败德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能否严格执法关键在于执法人员,要不断提高其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在执法中融法、理、情于一体,实现法律效果与道德效果相统一。
以公正司法筑牢道德建设的法治防线。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道德建设的关键防线。要抓住提高司法公信力这个关键,发挥司法裁判定纷止争、惩恶扬善功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用公正司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确保司法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纠错机制,有效防范冤假错案或枉法裁判。要强化司法为民理念,推进司法与科技深度融合,减轻群众诉累,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让公平正义及时实现,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和效率的平衡。要高质量办理重点敏感案件,加大涉民生案件查办工作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关切和道德关切;同时要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道德领域典型指导性司法案例,通过个案为道德建设提供具体、明确的司法政策支持。
以全民守法营造道德建设的法治文化。“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根植于全民心中的法治精神,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内容和重要基础。推进全民守法普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社会主义道德的自觉践行者。要创新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建立党委领导、各方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以需求为导向精准确定普及宣传内容,不断创新方法手段。要紧盯普法守法重点人群,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稳定发挥教师、医生、军人、公职人员等守法扬善标杆性群体的示范引导作用,发掘好公众人物的无穷榜样力量,教育青少年“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要把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以良好的法治文化培育道德沃土。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治离不开道德的滋养,道德也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把国家治理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钟会兵,系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天津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