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15消费权(315事关消费维权)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主要对网络消费合同权利义务、责任主体认定、直播营销民事责任、外卖餐饮民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将于3月15日起施行。
今天是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同时
网络消费新规
今天起也将开始施行
这些事关你的网购、外卖>>
01 签收即视为商品质量合格?
新规:格式条款无效
《规定》第1条对于“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合格”“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等实践中常见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进行了列举,明确有上述内容的格式条款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02 拆封就不能退货?
新规:不影响商品完好即可退
《规定》明确,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03 赠品可以免责?
新规:免费提供同样需担责
《规定》明确,奖品、赠品、换购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电子商务经营者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得以奖品、赠品属于免费提供或者商品属于换购为理由主张免责。
04 网络直播营销中实际销售主体辨识不清?
新规:直播平台必须标明实际销售者
《规定》第11条对平台内经营者开设网络直播间销售商品的情形作出规定,明确平台内经营者的工作人员作出虚假宣传等,平台内经营者要承担赔偿责任。
05 外卖平台未尽审查义务,需要担责吗?
新规:要承担连带责任
《规定》第18条明确,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未依法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有权主张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
还有这些
都是在侵犯你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如何维权
甭管是线上还是线下消费,
只要商家涉嫌侵权,
咱就有办法投诉。
线下实体店
与商家沟通:
如果消费者买了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
拨打12315投诉电话:
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
登录全国12315平台反映情况。
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工商部门或质检部门反应自己遇到的难题。
线上店铺
-
网站投诉:
各个大型购物网站有自己的客户服务部门,处理各种交易纠纷。
消费者可向网站提供购买的商品的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信息,进行投诉或举报。
如果涉及到刑事犯罪嫌疑的,各个大型购物网站还将向公安机关及时反映情况。
-
网上报案:
一旦遇到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为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已受骗的消费者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公安部门去查封网站和骗子的手机电话及银行账号。
消费者可向各地公安局网监处报案,也可电话报警。
-
消协投诉:
与普通商品一样,网上购物的商品发生消费纠纷,也可向省、市消协投诉,拨打维权热线12315。
对于网上购物存在的风险,提醒各位消费者,要尽量索取购物凭证等相关证据,网上购物的实际经销商大多数是外地公司,收货时要留意查看票据的公章。
如果已购商品发生纠纷,应按属地管辖原则,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投诉。
来源:央视新闻、央视网
编辑:舒翔宇
编审:王雨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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