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非法采砂行动(从严从重从快)
河道砂石资源属于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未经审批的开采,都要受到严厉打击和处罚,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打击整治非法采砂行动?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打击整治非法采砂行动
河道砂石资源属于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未经审批的开采,都要受到严厉打击和处罚!
近日,勉县水利局办结全县(市)第一起因在河道非法采砂被法院判处非法采矿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张某元、胡某、宋某、王某在没有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在勉县河滩地及特大型公路桥梁上游不足10米处的禁采区域内采砂,累计开采价值人民币104275元的砂石。案件经勉县水利局调查后移交勉县公安局,后经勉县检察院起诉其至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非法采矿罪判处张某元等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九个月缓刑一年的刑罚,追缴4名被告人所有违法所得,判决4名被告人承担104275元的生态资源损失费赔偿责任,并公开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4名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从非法采砂行政处罚升级至非法采矿罪的刑事处罚,进一步彰显了行政机关和司法部门联合打击非法采砂违法行为、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的决心!
勉县水利局 张东 审核 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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