卤肉店违规(反向抹零一猪肉店摊上事了)
日常买菜
有些商家会给消费者“抹零”的优惠
然而
也有个别商家“反向抹零”多收钱
你遇到过这种事吗?
这不
厦门一商家就摊上事了
两次被消费者投诉举报
结果.....
近日
思明区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一起来看看!
两次多收“零钱”,肉店被罚5800
去年4月
市民吴女士在某猪肉店消费
发现老板收款时“反向抹零”
多收了她几毛钱
于是
她向翔安区市场监管局投诉
猪肉店因此被罚款2000元
去年6月
吴女士在同一家店消费时
又被“反向抹零”:
原本应付11.88元
老板却收了她12元
吴女士再次投诉
翔安区市场监管局认定
猪肉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作出处罚
责令猪肉店改正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0.12元
并罚款3800元
去年11月
吴女士认为
这应属于价格欺诈
而非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遂申请行政复议
市市场监管局认为
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的处罚决定
在文字表述上不严谨
在程序上不规范
决定予以撤销
撤销处罚决定后
吴女士担心猪肉店不会受到处罚
于是提起行政诉讼
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市市场监管局
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
那么问题来了
“反向抹零”是否构成价格欺诈?
思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猪肉店出具的结算小票上标明了品名、单价、重量并无误,但结算时多收取价款。吴女士清楚地知晓单价、结算价,因此不构成价格欺诈,而是属于收取未标明费用。翔安区市场监管局未先行责令退还即作出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市市场监管局经行政复议决定予以撤销,符合法律规定。该行政复议决定不等于不对猪肉店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翔安区市场监管局现已对猪肉店重新立案调查并作出处罚前告知。
敲~黑~板~
“反向抹零”如何处罚?
遭遇“反向抹零”如何维权?
对此,法官认为,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采取“反向抹零”方式多收取价款,属于违法行为,应当退还多收取的部分;若造成损害,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对经营者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费用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法官提醒,消费者若有类似遭遇,建议保留好相关票据及付款凭证,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导报记者陈捷林彬彬通讯员思法
来源: 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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