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不能上班劳动法(怀孕期间必须知道的劳动待遇和保障)

孕妇不能上班劳动法(怀孕期间必须知道的劳动待遇和保障)(1)

一、 引子

为促进生育,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给孕妇规定了不少权益和保障,但实际很多人并不了解,往往被侵犯了权益还不知道。本期来介绍一下怀孕期间,法律上对工作中的孕妇提供了什么特殊待遇和保障。

二、 用人单位一般不得辞退孕期员工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员工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下是可以合法辞退员工。但是这些解除方式对于孕期员工来说都不适用

只有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即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被追究刑事责任等,用人单位才可以跟孕期员工解除合同

三、 劳动合同到期需延期到哺乳期结束

员工怀孕期间,若劳动合同到期,此时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终止合同,需要将合同顺延至哺乳期结束,再确定双方是续签合同还是终止合同

四、 进行产前检查不得克扣工资

孕期员工在上班时请假去医院进行产前检查的,视为正常工作,不得按照事假、病假等处理,克扣工资,用人单位需按正常出勤的标准计算工资

五、 享有1小时的工间休息

员工怀孕7个月以上,用人单位每天需安排1个小时的工间休息,该休息时间也视为正常劳动,不得克扣工资。

六、 不得安排夜班

怀孕超过7个月以上,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员工从事夜班工作,此处的夜班是指22点至次日6点。

七、 不能适应原工作,应减轻或调整工作

孕期员工不能适应原来工作的,在提供了医疗机构证明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当酌情减轻员工的工作量或者安排其他适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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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不能上班劳动法(怀孕期间必须知道的劳动待遇和保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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