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青楼女子的真实相貌(闲话民国妓女的生存状态)
中国传统的职业分类中,有士农工商四个大分类,也有三百六十行的中分类,三百六十行外,更有无数小分类,娼妓业就是其中一行。
娼妓业的发展历史悠久,可以说和人类文明相生相随,在不同的时期,有着兴衰起伏的发展历程,但却从未中断过。中国的娼妓历史尤为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3000多年前的商代,受中国古代政治体系的影响,中国的娼妓制度,又有其独特性,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形成了别具一格的青楼文化。
中国古代的娼起源于音乐歌舞的女乐,最开始以卖艺为主。但在《说文解字》中只见"倡"字而不见"娼"字,在唐代以前的文人作品中,也都写作"倡",并且不分男女。"娼"字最先出现于唐代的文学著述中,唐朝文人范摅的《云溪友议》写道:"崔崖每题诗于娼肆,无不诵之于衢路。"
赵璘的《因话录》也写有:"陈娇如,京师名娼。"唐朝以后的娼妓以女性居多,"妓"最开始指的是美女,后来才有妓女的意思。
中国的娼妓史源远流长,有学者把它分为五个时期:殷代成汤至纣亡国(前1783-前1123年)之巫娼时代为第一期;西周至东汉灭亡(前1122-220年)之奴隶娼妓与官娼产生时代为第二期;三国两晋南北朝至隋亡(220-618年)之"家妓"与"奴隶娼妓"并进时代为第三期;唐宋元明(618-1644年)之"官娼"鼎盛时代为第四期;清至民国之私人经营娼妓时代为第五期。
中国的娼妓起源很早,《事物纪源》中记有:"洪涯雏三皇暗人,娼家托始",认为在三皇时期已有妓女,不过不足确信。到了春秋时期,管仲治理齐国,设"女闾三百",又"征其夜合之资,以通国用,管仲相桓时,立此法,以富国。"可见,管仲设立了"女闾"这一官办的公娼"公营企业",用以增加国家收入。如此说来,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妓女可谓功不可没,孔子也说,如果没有管仲,他将披发左衽,变成外国人了。
娼妓业发展到民国时期,更是趋向鼎盛,这和当时恶劣的社会环境密不可分。当时社会环境,正如鲁迅先生所言,"中国社会的状态,简直是将几十世纪缩在一时:自油松片以至电灯,自独轮车以至飞机,自镖枪以至机关炮,自不许'妄谈法理'以至护法,自'食肉寝皮'的吃人思想以至人道主义,自迎尸拜蛇以至美育代宗教,都摩肩挨背的存在。"在这风起云涌,波云诡谲的社会环境中,娼妓业却异常的繁荣,甚至达到了世界之最。
民国时期娼妓业的繁荣,也不只中国独有,根据1917年的调查显示,伦敦、柏林、巴黎、芝加哥、名古屋、东京、北京、上海等8大城市都是娼妓相对集中的地方,其中尤以上海、北京为最多。当时的妓院数量之多,比比皆是,也从另一侧面说明娼妓之众,"北平前门外、韩家潭附近的八大胡同,上海四号路上的会乐里,广州陈塘和东堤,都是芳名远播的风月场。"
鸦片战争后,随着资本主义的入侵,中国传统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逐渐被瓦解,统治者又对农民盘剥压榨、横征暴敛,加上当时天灾人祸的迫害和摧残,许多农民不得不离乡背井以求生机,而大量农民涌向城市,导致了城市失业率的急剧上升。
据统计,到1930年,全国的失业人口约有一亿七千万,失业群体中农民更占了大多数,许多农村妇女,流落他乡,迫于生计,最终沦落风尘,成为娼妓,当时的妇女地位低下,被典押或贩卖已是家常便饭,民国时期的报纸,很多都有"父母为着贪图厚利而强迫其女儿为娼"的记载。
当时的娼妓,分为公娼(明娼)和私娼(暗娼)两种,公娼挂牌从业,有营业执照,私娼则不挂牌。民国时期的政府对于娼妓问题,也是反反复复,举棋不定,一下子明令禁娼,一下子又开放娼业,还试图用"公娼取缔私娼"的方式来管理娼妓业,但实际效果却大打折扣,公娼和私娼同样盛行不衰。
正如《娼妓问题之检讨》一文所说:"其实娼妓制度是私有制度的男性中心社会内一种必然的产物,它与整个的社会制度是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娼妓是有其制度性的,处在民国这样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矛盾突出,动荡不安,罪恶的社会制度,必然衍生出罪恶的果实,娼妓业的盛行也就见怪不怪了。
民国时期的妇女,虽然得以从封建社会三从四德的桎梏中解脱出来,不再缠足,也不再有包办婚姻,女性的社会地位有了一定提升,但她们的悲惨命运仍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在动荡不安的社会环境里,女性仍是达官贵人、政客巨贾的手中玩物。
从青史中看青楼,看出多少红袖香消,几番苍白血泪,民国娼妓的悲惨命运更让人不忍卒读,为之泪下。或许正如王家卫的电影中所说的:"风尘之中,必有性情中人;江湖之内,亦有儿女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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