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卡侬贴标(迪卡侬产品不合格被罚)

据新京报报道,10月17日,运动品牌迪卡侬关联公司迪脉(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600余元,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迪卡侬贴标?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迪卡侬贴标(迪卡侬产品不合格被罚)

迪卡侬贴标

据新京报报道,10月17日,运动品牌迪卡侬关联公司迪脉(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600余元。

迪卡侬作为专业的综合性体育用品专门店,自2003年进入中国市场后,多次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被处罚。此次被罚也是因为生产销售的一款裤子经抽检“纤维含量”项目不符合标准,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据统计,上述不合格长裤共计生产销售116条,生产成本41.62元/条,销售价格48.44元/条,进销差价为791.12元。

该公司这种只顾经济利益,而忽视消费者合法权益,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无疑是可耻的。纤维成分含量是服装产品的重要品质指标之一,也是决定产品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消费者往往依据明示纤维成分含量来选购产品。该公司所销售的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以次充好,以劣充优,不仅辜负了消费者的信任,让消费者蒙受损失,而且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消费社会下,没有人可以置身消费事外,而消费侵权也总是如影随形。尽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产者在生产销售产品时,应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平衡好经济利益和公共利益,但在现实生活中,仍有部分不良商家被经济利益蒙蔽了双眼,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为了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需要相关部门和消费者一齐发力。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相关监管部门一方面应加强市场监管,加大监管力度,发挥监管职能,提升监管效能。另一方面,应加大处罚力度。对于在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依法查处,让相关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相关法律部门应完善细化相关法律法规,让消费者维权有法可依;加大司法公开和司法宣传力度,公开消费维权的典型案例,增加消费者的维权信心;进一步开放消费者维权通道,发挥审判职能。

除相关部门外,消费者自身也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生活中,不少消费者遭遇纠纷可能会自认倒霉。但殊不知这种息事宁人的做法更加助长了企业的违法行为。因此,消费者维权应大胆,要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做到学习好消费者保护法,掌握维权知识,才能在消费生活中做懂法行权的消费者,才能维护自身权益不受侵犯。

以次充好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让企业付出惨痛的代价。企业想要长久持续发展必须认识到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容侵犯。在法律处罚和民间质疑的双重作用下,不尊重消费者的不良商家终会丧失市场基础,淘汰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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