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房地产不良信息通报(南昌开出122张罚单)
来源:江南都市报
最新通报!
日前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一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包括南昌市市监局及县 ( 区 ) 局
共开出122张罚单
南昌南昌旺中旺超市
红谷滩区小辉哥餐饮店
青山湖区糖果歌城
等通通上榜
1
销售不合格榨菜
南昌旺中旺超市礼步湖店被罚3万元
2021年6月7日,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会同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位于新建区礼步湖大道187号的旺中旺百货有限公司礼步湖店执法检查,并对店内销售的榨菜进行了现场抽样送检。2021年7月1日,该局接到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经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榨菜不合格。
对此,执法人员决定对其给予人民币30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6.8元,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30026.8元,上缴国库。
2
销售不合格桂花水果藕粉
江西纳百川食品有限公司被罚5万元
根据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报告,报告书编号NO:GC0121-070210028,江西纳百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水果藕粉(规格型号:350克/罐,商标:每滋 字母 ,生产日期:2021-08-01)经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GB 196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对此,南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决定没收其生产经营的桂花水果藕粉(规格型号:350克/罐,商标:每滋 字母 ,生产日期:2021-08-01)产品35罐,予以销毁,没收违法所得1410.75元,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0元罚款。以上共计51410.75元,上缴国库。
3
酸豆角不合格
红谷滩区小辉哥餐饮店被罚2万元
2021年9月18日,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红谷滩分局收到江西华中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报告》(№:HZ-SP-202101831),反映红谷滩区小辉哥餐饮店采购的酸豆角,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对此,执法人员对其提出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2.2元,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20082.2元。
4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南昌市新建区大塘坪乡
中心卫生院被罚1万元
2021年9月7日,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位于南昌市新建区大塘坪乡大塘街的南昌市新建区大塘坪乡中心卫生院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院药房货架上有54支过期未使用的宇力牌一次性真空采血管(江苏宇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沈高镇工业集中区内,生产批号:20190101,生产日期:20190130,失效日期:202012,生产许可证:苏食药监械生产许20110062号,注册证号:苏械注准20162410527,技术要求编号:苏械注准20162410527,材质:玻璃,公称容量:5ml,数量100支)。经检查发现该院内化验室已有1支该超过使用期限的宇力牌一次性真空采血管正在使用中。
对此,该局执法人员决定没收其尚未使用的超过使用期限的宇力牌一次性真空采血管54支,给予人民币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上缴国库。
5
涉嫌虚假宣传
江西省众人置业有限公司被罚198万元
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8月陆续接到“金地源青年城”楼盘项目部分业主举报及相关举报材料,反映当事人在营销“金地源青年城”楼盘项目7#楼过程中涉嫌虚假宣传行为,随后开展相关核查工作。
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虚假宣传行为,决定给予人民币198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上缴国库。
6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青山湖区糖果歌城被罚27360元
2021年6月17日,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当事人销售侵犯马斯特•扎格米斯特欧洲公司“野格利口酒”注册商标专用权。接到举报后,该局执法人员于当日对当事人住所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查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的野格利口酒17瓶(700ml、35%vol)。
对此,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提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579元,上缴国库,没收野格利口酒17瓶,并予以销毁处违法经营额2倍罚款(27360元),罚没款金额总计人民币33939元上缴国库。
7
发布违法广告
新建区普托米亚店被罚2万元
2021年10月9 日,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香江君之家建材家居广场进行检查时,经现场检查,在广场六号楼A区3层A030027、A030042A号店面发现新建区普托米亚店内宣传展板发布“欧洲数十项创新专利,用心缔造优质睡眠”“欧洲权威人员高标准质量认证”“意大利第一学府”“意大利最古老学府”“德国最大的产业集团”广告内容。
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决定给予人民币19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当事人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的行为,决定给予人民币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以上罚款合计人民币20000元,上缴国库。
8
无证经营
南昌虔韵餐饮有限公司被罚89000元
2021年2月22日,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虔诚熙果餐厅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该店只出示了《营业执照》,名称:南昌虔韵餐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昌隆,成立日期:2020年6月30日,无法现场出示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在后厨加工区的敞开式仓库内货架上发现14类过期调味品,共计35瓶。
对此,执法人员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人民170元,并罚款人民币89000元。罚没款金额合计人民币89170元,上缴国库。
9
销售过期食品
安义县西门便利超市被罚15970元
2019年11月19日,安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在当事人安义县西门便利超市食品售卖区查获5瓶超过保质期的“七喜”牌冰爽柠檬味汽水,生产批号均为2019年2月2日,保质期为9个月。
对此,执法人员决定没收当事人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30元,并对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处以罚款15970元。以上三项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6000元。
10
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西湖区永盛电动车行被罚3050元
2021年10月29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该局产品质量监管科对南昌市西湖区永盛电动车行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南昌市西湖区永盛电动车行销售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对此,执法人员决定没收该车行2辆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并处货值等值罚款人民币3050元(叁仟零伍拾元),上缴国库。
在当日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西湖区聚力电动车行、秀秀电动车行、雨田电动车行也存在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该局没收了2辆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并分别对西湖区聚力电动车行、秀秀电动车行、雨田电动车行处以罚款人民币3479元、人民币3398元、人民币2720元。
来源: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许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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