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传承保护与生活相遇(非遗保护传承的)

来源:【吕梁日报-吕梁新闻网】

非遗传承保护与生活相遇(非遗保护传承的)(1)

非遗传承保护与生活相遇(非遗保护传承的)(2)

非遗传承保护与生活相遇(非遗保护传承的)(3)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为了让古老的非遗项目活起来、走得远、传下去,《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经2017年8月9日市人大第三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年1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五年来,《条例》宣传、落实的怎么样?《条例》的实施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工作带来了怎样的变化?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离石区、汾阳市、文水县、交口县、中阳县、兴县、临县就《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实地调研。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座城市的文脉,也是一座城市独有的符号。它们穿越时空,记录着时代的变迁。对于非遗而言,保护和传承是永恒的课题。我市几乎每个县(市、区)都积淀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地域性和乡土特色的风土民情相融共生,构成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这些非遗项目,作为一种弥足珍贵的“活”文化,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被世世代代的吕梁人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延续至今,见证了吕梁人民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吕梁宝贵的文化财富。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计划安排,7月下旬至8月初,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耀峰带队,教科文卫工委组织相关单位组成调研组,在专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学习以及听取市委编办、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乡村振兴局及吕梁日报社、吕梁电视台贯彻落实《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先后赴文水、汾阳、交口、中阳、临县、兴县、离石7个县(市、区),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分析等方式,对全市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了调研。

保护:让非遗文化源远流长

非物质文化遗产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吕梁非遗项目之丰富、传承人技艺之精湛,令人叹为观止。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处于濒危状态,非遗的保护任务十分紧迫和艰巨。

一直以来,我市通过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等有力措施,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具有吕梁特色的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保护体系,在2017年11月1日颁布实施《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后,2019年又出台了《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已将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7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耀峰一行深入汾阳市文化馆、禹门河小学、冯家庄社区、汾酒老作坊博物馆等地,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详细了解汾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措施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等情况,现场观摩了剪纸艺术、地秧歌、汾酒传统酿造工艺展示。希望汾阳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方针,强化非遗深度融合,深入挖掘非遗资源,继续加大非遗文化宣传力度,加强对非遗文化保护传承的教育引导,推动非遗与我市文旅产业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强非遗文化传承人队伍建设,建立非遗传承人人才库,提升非遗保护工作水平,推动非遗项目提高品质、形成品牌,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发展。

7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交口县就《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在参观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雅汇丝带绣展览传习所、景文郁根雕工作室后指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战略性文化工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希望该县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进一步解决认识问题、责任问题、保护问题、利用问题,真正把《条例》贯彻落实好,努力把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为促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支撑。

7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耀峰率调研组在兴县清泉醋业有限公司、游客集散中心调研《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他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和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和地方发展的重要精神力量。政府及相关部门、非遗传承人要认识到位,充分认识做好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的政策要求和法律条例上来,以思想为驱动,高位推进地方非遗保护工作。要责任到位,紧紧依托兴县丰富的红色资源和厚重的历史文化资源,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挖掘整理,加大保护力度,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以对历史和后代负责的态度,推动非遗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新突破。

《条例》实施以后,市财政局还从2018年起设立了非遗保护专项经费,每年的额度为136万元,按《条例》第9条规定用途使用。在预算执行中,根据市文旅局对非遗保护工作的总体安排,适当追加经费。据统计,2020年至2022年6月底,市本级累计安排非遗保护经费共计 495万元。市财政局每年会同市文旅局及时审核各县(市、区)非遗补助申报材料,联合上报省文旅厅、省财政厅,积极争取非遗保护中央及省级资金,2020年至2022年6月底共争取上级资金785.8万元。

传承:让非遗文化历久弥香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活态传承性,其核心保护对象是传承人。

为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散落在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018年,我市严格按照《条例》组织申报了第十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评选出代表性项目37项,代表性传承人54人。截至目前,我市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项,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6项,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53项,入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118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2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73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247人。

7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耀峰带领调研组在中阳县尚家峪梦之谷民俗文化产业开发合作社、升辉巾帼创业创新基地详细了解了该县非遗项目发掘、保护和传承上取得的成效。他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发展的见证,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实现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意义重大。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共同将《条例》要求落实到位;要加强非遗保护人才培养,发挥非遗传承人“传帮带”作用,通过加强宣传引导,激发年轻人投身非遗保护的热情,将中阳剪纸真正打造成世界品牌;要着眼长远抓关键,制定保护规划,增加预算投入,切实传承好、保护好、利用好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助推全市非遗文化工作迈上新台阶。

8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耀峰带队的调研组在离石区调研《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时表示,希望离石区要继续健全非遗保护传承体系,完善传承保护机制,充实非遗传承人队伍,提高非遗保护传承能力;要适应媒体深度融合趋势,丰富传播手段,创新思路拓宽保护传承渠道;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监督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帮助相关人群学习传统技艺,支持、推动非遗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今年6月,文水县文旅局与教科局联合出台“非遗文化进校园”方案,打造了山西徐特立高级职业中学、马西乡寄宿制小学、东南街幼儿园(学府分园)、山西省刘胡兰中学四个“非遗传承教育基地”。汾阳市开展了“非遗传承润心灵”活动,强化了非遗项目在中小学生中的认知,推动了非遗活态传承。截至目前,我市交城、文水、汾阳、孝义均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传习中心,全市共设立非遗传习点112处,共设立非遗传习所80处。

同时,为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及企业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工作,2019年我市对作出突出贡献的4个企业及保护单位给予奖金奖励。为鼓励各级非遗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中央财政对国家级传承人予以每人每年2万元资金补助;市级财政对除国家级、省级传承人以外的市级传承人予以资金补助,从2019年起,市级传承人提高到每人每年2000元。

发展:让非遗文化焕发生机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应是只陈列在博物馆里的活化石,让非遗走进当代生活是保护传承的重要方式,各种非遗创意展演便是让人们领略吕梁非遗文化的极好路径。

近年来,我市积极宣传非遗保护工作,传播非遗代表性项目,普及非遗知识,2020年3月起,吕梁日报晚报版开设《多彩非遗》专栏,近三年来累计刊发非遗专题宣传稿件104篇。吕梁广播电视台开设《守护非遗》专栏,年均播放非遗类宣传新闻140余条。交口县将省级非遗《张四姐大闹温阳县》编创排练为舞台剧,再现历史传说故事,展现丰厚文化底蕴。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大力实施非遗进景区、进社区、进校园活动,普及非遗传统技艺,2021年“五一”期间,文水县推进非遗进景区活动,桥头大鼓、马西铙、福胜锣鼓等7个项目在武则天纪念馆、世泰湖景区、天后岛景区进行了精彩表演。

7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耀峰一行先后在文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中心、吴村烙画葫芦传习所调研《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他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文水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政府主导、分级保护原则,加强非遗保护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建立联动协作机制,下大力气挖掘非遗文化内涵,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非遗保护 文旅产业”融合模式,进一步释放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力。

7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耀峰带领调研组一行在临县义居寺通过现场观看、听取介绍,详细了解了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和保护情况。他指出,临县历史悠久,文化资源丰富,积淀着底蕴丰厚、异彩纷呈的文化遗产。希望临县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工作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大对非遗项目的普查力度,深入挖掘非遗文化资源,不断增强文化自信;要做好非遗展示工作,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日和活动,举办非遗展示、讲座、交流等活动,提高非遗项目的文化传播力、影响力,推动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繁荣发展。

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市、打造文明城市具有重要意义。市人大常委会将切实把《条例》贯彻实施作为一项硬指标、硬任务,不断汲取时代元素,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构建非遗“保护”“传承”“发展”融合相济、统筹协调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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