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坏护栏算不算肇事逃逸(撞坏护栏可以不用管)
扬子晚报网10月18日讯(通讯员 张爱国 记者 梅建明)10月16日下午,南京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接到市民报警,称在湖西路景祥佳园小区门口,有三节护栏被撞坏。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看到路面一片狼藉,被撞坏的交通护栏有六七米,地上都是护栏的碎片,但现场并没有肇事车辆的踪影。随后,民警调取沿路公共监控查找,经过进一步调查,确定了肇事车辆是一辆轻型厢式小货车,并找到了肇事车辆的车主金某。
图为护栏撞坏的现地场
据金某陈述,他是跑物流运输的,当时急着给顾客送货,在行驶至湖西路景祥佳园小区门口时,刚好手机响了,他低头接通电话,导致车辆行驶方向偏离了正常方向,“咚”的一声撞向护栏。金某认为,没有撞到人,就没什么大事,于是抱着侥幸的心理驶离了现场。
最终,民警判定,当事人金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后未及时报警,而是逃离事故现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金某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同时金某涉嫌交通事故逃逸,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还需要承担被损坏的隔离护栏的赔偿费用。
交警提醒驾驶员,并不是撞到人和车后溜之大吉才算肇事逃逸,撞坏交通护栏等公共设施后,逃离现场同样是肇事逃逸。交通护栏属于道路交通设施,是社会公共财产的一部分。若主动报警,且交警确定驾驶员为责任人,则要求肇事者根据财产损失情况进行赔偿。若有第三方责任险,该赔偿金可由保险公司出。若选择未报警离开的话,则按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处理,保险公司不会对任何损失进行赔偿。引发二次事故如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驾驶员除自掏腰包支付相应赔偿外,还将担负刑事责任。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停车并及时报警,保护好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如果抱着侥幸心理选择肇事逃逸,反而会“罪加一等”,面临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 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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