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辩指什么意思(诡辩释义46强词夺理)
著作者:胡友生 研究生 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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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强词夺理
强词夺理,就是无理强辩,本来没有理,硬是把无理说成有理,出自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43回:“座上一人忽曰:孔明所言,皆强词夺理,均非正论,不必再言”。其意是在座的一个人忽然说:孔明刚才所说的话将无理说成了有理,简直就是强词夺理,你不要相信他。强词夺理这种诡辩逻辑手法是诡辩论者最常用,也是最惯用的逻辑行为手法。
很多人应该听说过这样一句话,有时候领导说的话,说对了的也是对的,说错了的也是对的,这就是最典型的“强词夺理”诡辩逻辑行为。特别是职场行为,都有非常清晰的上下级关系,正所谓是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职场领导首先要显示自己的位置、权力,其次要对自己的领导能力和决策行为负责,在很多职场行为上需要按照自己的逻辑形式办理事情,不免总是认为自己能力强、自己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对的,故下属做对或是做错都会有一套自己的说道、说词,所以说领导说的话就都是对的。
说话做事情喜欢“强词夺理”诡辩逻辑行为的人,基本上存在如下几种心理或心态,一是自我心理比较严重,认为自己说的话、做的事情总是对的,觉得自己能力强,脑子聪明,做事情或认定的事情一般都不会错;二是行为固执,具有难以改变的性格,多数觉得自己是领导、或是长辈、或是强势的一方,下属、晚辈或弱势的一方就得听从于我;三是不愿意也不经常与他人沟通,不信赖他人,具有强烈征服欲,说话或遇事总喜欢按照自己的处事方法去压制、强制他人;四是心理或心态都不健康,特别是不愿意承认自己有的错误行为,也不愿意改变自己的处事方法,防御心理太强。
“强词夺理”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双重性的特点,一是针对某事件、议题进行讨论、辩论时,无理由、缺乏依据、论据的一方总是先声夺人,以气势压制对方,将无理说成是有理;二是针对某类人群,即具有强弱、对错之分,如遇双强,那就不是“强词夺理”了,有可能矛盾激化,“夺理”会变成“暴力”。双重性的特点是有理无理,总在于“强词夺理”、先发制人压制对方,另一种是自己觉得明显理亏,也要“强词夺理”据理力争。
“强词夺理”不外乎总表现在于处处显示自己的强大、显示自己的能力、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显示自己骄傲的一面。“强词夺理”的人总喜欢以我为重、以我为尊,总认为自己不会错,即使是自己很明显的错误,也会怪罪于他人,有矛盾总是强调自己对的一面,嘴硬、倔强,任何摆事实、讲道理的事情完全不会听进去,这种人更自负自私、更自以为是。
在生活工作学习中,或在我们身边,还真有很多“强词夺理”的事情发生,如家庭生活中,总会有一方显得强势,对于某些事情,强势的这一方总觉得自己做任何事情都是对的,大部分事情对方有理无理基本上就没有说话的权力,若对方有理了,强势的一方也会“强词夺理”、甚至“蛮不讲理”要对方屈服。如发生汽车轻微交通事故,不在理的一方,总会首先抬高嗓音,先发制人,硬把无理说成是有理,说你眼瞎呀,看见有车来了不会躲,实在是自己理亏也绝不让步,就是你的汽车撞了我的车,你必须赔钱。很多工作任务完不成、学习成绩上不去,“强词夺理”诡辩逻辑说词就来了,说什么大环境影响啦、任务量太繁重啦,说什么父辈没有遗传给自己好的细胞啦、身边的一些人学习成绩都不好啦等等。
平心而论,“强词夺理”在于一个“理”字,有理不在于强夺,无理强夺也不成。做事情、讨论、辩论一个议题,道理是明摆着的,若“强词夺理”出于“礼”字,事情、事实、议题上的“理”便自然会不言而喻,讨论或辩论者双方彼此的情绪、态度也会尊崇一个“礼”字,做到心平气和、平心静气、耐心地去听别人诉说、听取他人意见,而后我们则无需“强词夺理”去争辩、去诡辩、去激化矛盾;任何一方不再有“强词夺理”行为时,这种心理、心态有可能会感染到对方;同时,站在对方的立场、观点考虑问题,不再固执、不再抵御他人的观点和行为,把任何事情回归的理性的轨道上来,一切就会变得“通情达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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