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不要看不起没有婆婆的女人(那个想卖掉婆婆的女人)

永远不要看不起没有婆婆的女人(那个想卖掉婆婆的女人)(1)

电视剧《好好说话》

小周跑到电视台找杨光,希望能和父亲一起上《好好说话》节目调解,缓和一下父子关系。原来是小周的父亲最近把出租的房子收回来了,让给一个马大娘住,还不收房租,小周怀疑自己的父亲周登梁和马大娘有情况。母亲去世多年了,自己又在外地工作没办法陪伴老人,这不就想撮合两老,没想到却被父亲拒绝,还弄得父子俩关系格外紧张。

经过节目组的调查发现,老周对去世的老伴极度思念,每天去广场上跳舞唱歌也是因为老伴生前爱去。他对马大娘确实很照顾,但似乎并不像小周说的那样。可为什么老周会白白地把自家房子腾出来给马大娘住呢?还对马大娘特别的照顾?并且对马大娘的儿子承诺会娶马大娘呢?

永远不要看不起没有婆婆的女人(那个想卖掉婆婆的女人)(2)

电视剧《好好说话》

老周表示,有些事情就是对自己的儿子都不能说。人这一生要对爱人忠心,对兄弟义气,他绝对不是不忠不义之人。这一番谈话结束,更让人捉摸不透这个老头儿的心思了。

直到小周与马大娘的儿子儿媳发生了纠纷,闹上了派出所,这件事情才算是彻底搞明白了。

原来想和马大娘结婚的不是老周,而是老周的好哥们儿韩大爷。韩大爷和马大娘是初恋,因为一些原因当初没能结婚,时隔多年后再次相遇,彼此的老伴也都已经不在了,这才萌生了再婚的念头,没想到不仅遭到儿子媳妇的强烈反对,还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笑料。

永远不要看不起没有婆婆的女人(那个想卖掉婆婆的女人)(3)

电视剧《好好说话》

而另一边,一直在乡下的马大娘被儿子媳妇接到城里同住,但是房子特别小,亲家也住在一起,显得格外局促。老周为了帮兄弟韩大爷牵线搭桥,就让出房子给马大娘住,让两人能够经常见面。不曾想他的好心行为引起了儿子小周的误会,还以为他和马大娘有什么关系,闹出了一场“老年三角恋”的乌龙来。

事情算是搞明白了,韩大爷和马大娘是两情相悦,铁了心要在一起,弥补年轻时的遗憾,相互陪伴,共度余生。可是双方的子女却有诸多的顾虑,并且都各自怀揣着算计,一直阻挠着两位老人。

永远不要看不起没有婆婆的女人(那个想卖掉婆婆的女人)(4)

电视剧《好好说话》

马大娘的儿媳妇一老早就去咨询过廖望,如果婆婆改嫁了,是否还有照顾她给她养老的义务?婆婆嫁过去肯定是要洗衣做饭的,等于是韩大爷一家的保姆,那是不是应该要一些彩礼,作为保障?如果婆婆和韩大爷结婚了,那韩大爷的房子是不是也有婆婆的份?

永远不要看不起没有婆婆的女人(那个想卖掉婆婆的女人)(5)

电视剧《好好说话》

另一边韩大爷的儿子说他不能接受自己这么大了,凭空多出来一个后妈,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亲妈。

永远不要看不起没有婆婆的女人(那个想卖掉婆婆的女人)(6)

电视剧《好好说话》

并且担心马大娘嫁过来后会争夺父亲老韩的房子,担心以后马大娘腿脚不便了,或是生病了,是否需要照顾赡养她?毕竟小两口挣得也不多,还想响应国家号召生二胎,这样一来压力就更大了。

永远不要看不起没有婆婆的女人(那个想卖掉婆婆的女人)(7)

电视剧《好好说话》

韩大爷见自己的恋情得不到儿子的祝福,心灰意冷,决定把房子在婚前过户给儿子,自己则与马大娘租房子过日子,让儿子没有后顾之忧。老周看不下去了,兄弟老韩辛苦了半辈子给儿子买了房娶了媳妇儿,到头来却被赶出家门,实在是难受,他表示自己可以让出一套房子给老韩住,妥妥的当众打了老韩儿子媳妇的脸啊。

朋友兄弟尚且能够这样重情重义,无悔的付出,自己的儿子却不能设身处地的为父母考虑,只是在乎自己的利益是否会受到威胁,着实让人看着寒心啊!

面对双方子女的自私自利,素来直来直去的廖望看不下去了,劈头盖脸地骂了他们一顿,很是让人解气。

永远不要看不起没有婆婆的女人(那个想卖掉婆婆的女人)(8)

电视剧《好好说话》

她说从未见过马家的儿媳妇这样的人,太自私自利,不仅不想孝顺赡养婆婆,还想利用婆婆再嫁去瓜分别人的房子,跟卖婆婆抢钱没什么区别。

正在韩家叫好的时候,她话锋一转,让小韩闭嘴。说他是白眼狼,韩大爷给他买房子、娶媳妇儿,带孙子,完了年纪大了,想找个老伴陪伴照顾自己都不行,还得看儿子媳妇脸色。

永远不要看不起没有婆婆的女人(那个想卖掉婆婆的女人)(9)

电视剧《好好说话》

这两家子的儿女都在为自己的利益谋划算计,根本没有考虑老人的感受,没有设身处地为老人着想,伤了老人的心,骂得该!

电视剧都是源自于生活,但生活往往比剧情还要狗血。社会在发展,人们的观念在转变,结婚又离婚然后再婚都已经稀松平常了。可是父母再婚后与子女间的关系也产生了很多的矛盾,比较多的一种现象就是子女以父母再婚为由阻扰父母再婚,拒绝赡养父母。

我们在看剧的时候总是站在上帝视角,如果事情发生在我们身上,又会做出什么反应呢?面对父母再婚,你又有什么看法呢?

那么我们先来探讨以下几个问题:

父母再婚,子女有权阻挠吗?

《民法典》是这样规定的: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所以法律赋予的婚姻自由权利不仅仅是结婚自由,还包括离婚以及再婚的自由。应该尊重男女双方处理婚姻的意愿及保障其权利行使。无论是未成年子女还是成年子女,都不能以自己的利益和要求去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

父母再婚后,子女还应当履行赡养义务吗?

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1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也就是说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依然要抚养教育;同样,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也不会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作为子女,是否应该支持父母再婚?

父母再婚,不外乎两种情况:一是离异,二是丧偶。

父母离婚对孩子来说就是人生一个巨大的变故,尤其是青春期的孩子,他会觉得“全世界都对不起我”,自己是被父母抛弃的孩子。所以说一段失败的婚姻,受影响最大的肯定是孩子,毋庸置疑。

父母恢复了单身,找到新的伴侣,自己的人生又重新点燃了希望。而对于孩子来说,他对修复完整家庭的一点点希望就此破灭了。这种情况下子女对于父母再婚的排斥或者反对都是再正常不过的。

究其原因,是因为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对等。父母只是孩子的父母、长辈,而不是朋友。他们在养育孩子的时候高高在上,在亲子关系中全力以赴,以至于让孩子忽视了,父母也是人,是人就有喜怒哀乐,就有感情。从而导致的结果就是,孩子也容易对父母施加过多的期望和干涉,终其一生相互捆绑彼此束缚。

永远不要看不起没有婆婆的女人(那个想卖掉婆婆的女人)(10)

王菲的女儿窦靖童

王菲和谢霆锋复合后,有记者曾经问过窦靖童的想法,她微笑着说,“她开心就好。”

王菲不需要为了孩子牺牲,勉强维持婚姻,而窦靖童也不会为母亲追求自己的幸福而感到难过或是愤怒。可以说,王菲的教育是很成功的,她们两代人的关系是很健康自由的,不会彼此捆绑,彼此束缚,她们都是拥有独立人格的个体。

面对父母再婚,子女是否应该支持,我觉得取决于父母如何与子女建立亲子关系,这是起点,也是终点。

如果是因为丧偶,父母想要再婚,又另当别论了。这里我想到了一个人,就是肖骁,就是《奇葩说》里的那个肖骁。

永远不要看不起没有婆婆的女人(那个想卖掉婆婆的女人)(11)

肖骁

在肖骁10岁那年,他的父亲去世了。12岁那一年,他的妈妈带回来了一个伯伯,正好就是肖骁非常不喜欢的那个类型。当时他用尽了一切方法去阻挠妈妈和伯伯在一起,动不动就给伯伯甩脸子,看到他扭头就走,甚至在晚上,妈妈和这个伯伯在房间里已经睡着了的情况下,直接上去敲门敲一晚上。他用行动告诉那个伯伯:我不欢迎你,我不喜欢你。

如今他长大成人了,却看到了一些在他12岁的时候看不到的东西,也理解了妈妈。他知道了妈妈为什么在他12岁的时候会带一个伯伯来?因为妈妈撑不住了。他妈妈白天做着一份全职的工作,晚上开着一家KTV,想要陪着他就没有钱,想要有钱就没有时间陪他,如果又想有时间又想要有钱就没有身体。妈妈只是想要有一个人来帮她分担一下,她真的撑不住了。


中年人为什么要开始一段婚姻?可能感情只能排在靠后的位置吧,更多是因为生活的压力,需要有一个人来一起分担生活的重担。而老年人呢?两个老年人重新开启婚姻的诉求是什么?再提什么爱情就显得说不过去了吧,他们可能只是想携手相伴,驱散孤单吧。我们在新闻上经常会看到有独居的老人半夜病发去世,几天后才被人发现,这种事情真的太多了。他们只是希望身边能有个人相互照应吧,不至于病了痛了都没有人应声。

孩子能做到全天候的陪伴吗?显然不能。他们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事业,自己的重心,不可能全身心地去照顾老人,那么又有什么理由去反对老人想要寻找一个伴侣的诉求呢?

或许我说得很片面,很理想化,因为现实中有各种的情况,各种的无奈,每个家庭也有每个家庭的底色。但或许我们可以像父母帮我们评估对象一样,也帮他们的再婚对象做做评估、分析,避免老年人被别人伤害,而不是一味地阻挠,让父母被自己的孩子伤害。

归根结底,作为子女,作为一个拥有独立人格的人,我们应该支持父母去追求自己的幸福,这是他们的权利,我们不能剥夺,或者干预。

关于父母再婚,你会同意吗?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