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洛闻国安法一周年(常洛闻国安法一周年)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常洛闻】
在1997年回归之前,港英政府治下,香港有两个大名鼎鼎的SB(缩写):一个是纵横银幕,邵逸夫创办的邵氏影业(Shaw Brothers);一个是只手遮天,阴诡莫测的“皇家香港警察”政治部(Special Branch)。以至于坊间不愿意直呼“政治部”三个字的时候,就会说某某人是“邵氏”。
域多利道扣押中心──政治部拘留在香港从事间谍活动或者意图推翻港英政府管治的人员的地方。(资料图)
作为回归前香港最神秘的准情报部门,政治部在末代港督彭定康的积极推动下,于1995年解散,涉及机密的资料被认定为英国军方财产,永不解密。档案、文件、软盘等由英国派出军用舰艇运回伦敦销毁或另作安排,人员撤回英国或就地遣散,愿意继续在港的,则视保密级别发给英国国籍甚至居英权,关于政治部的说明只有“立法局”的一份一页纸的文件:
一九九六年七月九日
财务委员会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
政治部讨论文件EC(96-97)32
(-1个警务处副处长、-1个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1个 警务处助理处长、-3个总警司)
政治部由情报部和保安部两个分部组成,由于情报部逐步解散,其首长阶层的六个首长级职位(即一个警务处副处长、一个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一个警务处助理处长和三个总警司职位)已相继悬空和冻结。警务处处长现建议将这些列于警队编制的职位正式删除。由一九九五年七月一日起,保安部的工作已交由刑事侦缉及保安处处长管辖。
政治部从此风吹流云散了吗?
时间要回到1922年,中港海员大罢工期间,港英政府嗅到了香港工会当中共产主义工运的气味,于是组建反共小组(anti-communist squad),归属于政治课(political bureau)管辖。1930年代,世界共产主义思潮风起云涌,美国正在国内严厉打击共产主义者和同情共产主义的人,埃德加·斯诺的《红星照耀中国》1937年甫一出版就受到联邦调查局的重点“关照”。
英国也亦步亦趋,为防止殖民地受到共产主义的渗透,在各殖民地警察内部设立政治部门,并将香港警察(彼时尚未得“皇家”前缀)政治课改组为政治部(Political Department),设立于刑事部(Criminal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内,建立之初受到了军事情报局第5处(MI5)的大量指引和支持。
1931年,“祖家”(殖民时代港英公务员对英国的称呼)的MI5改组为安全局(Security Service),受内政大臣指挥,但划归外交大臣管辖。改组之后安全局大举扩张机构,远东地区总部设在新加坡,香港作为自由港,当时还没有显示出太强的战略意义。政治部虽然与MI5关系匪浅,但工作以签发护照、人口登记、移民登记、公务员品格审查等为主。
1933年,香港警察政治部的英文名更改为Special Branch,指挥机构明确为MI5。但中文名一直沿用,所以有了“SB”的缩写。成立之初政治部有200余人,大多数为英国警官和情报人员。
1941年,日本侵略军用18天的时间打败了在香港驻守的英军,港督杨慕琦签字投降,香港进入了3年零8个月的日占时期。留在香港的英国军警人员大部分被投入战俘营,港英政府随之瘫痪,直到1945年日本投降后,英国才重新掌握香港。
第21任香港总督杨慕琦(资料图)
拿回治权后,英国人重新成立政治部,主要任务是甄别在日占时期服务于“军政厅”的公务员,和加入了日本军政府“宪兵纠察队”的警察是否可以继续留任,以尽快恢复香港的行政架构,应付汹涌来港的战争难民,“防范共产主义”的任务被暂时放在了后面。
1946年起,政治部纳入香港警察队架构,但港府官方仍然不承认政治部的存在。1950年代,随着世界局势剧烈变化,政治部在掌门人赖德(MI5特工,公开身份为香港大学副校长)的指挥下,开始发挥英国人最需要的作用:搜集包括中国大陆在内的共产党国家的情报,严密防范和侦察共产党、国民党在香港的一举一动,防止两党在香港进行颠覆和间谍活动。
当时除了国共两党的明争暗斗,还有“第三势力”以香港为基地伺机而动,代表人物中有张发奎、顾孟余这样铁杆反共,甘心受美国人指挥的人物,也有章伯钧、李宗仁、张国焘等有一定影响力的人物,还有如蔡文治这样投靠美国,准备武力反攻大陆的流亡军人。
美国政府,尤其是改组不久的中央情报局看中了这些人的种种价值,给予了大量的资金、资源支持。驻香港的中情局站长哈德曼还曾亲自接见过张发奎等人。后来由于蒋介石反对美国扶植他人削弱台湾,哈德曼被调回国内,蔡文治在塞班帮美国人训练的“精锐”和在大陆的“百万潜伏兵马”也在“行动”中羽翼尽折。
这个过程中,英国情报机关角色非常微妙,他们不希望有人以香港为基地进行军事行动,同时也不想得罪任何一方——美国与英国是军事同盟,台湾与英国有“外交关系”,共产党政权虽然刚建立不久,但伦敦和北京有默契——香港暂时保持现状,英国可以保留对香港的治权,中国可以和平利用香港的特殊地位。
这一阶段中“政治部”的工作十分微妙——对美国的行动进行可控的支持,对台北和北京在香港的势力进行均衡的打击,同时对“第三势力”进行渗透和瓦解,核心目标是保持英国对香港的绝对控制。
1967年,香港左派在北京自顾不暇的情况下进行了一系列暴动,同时北京的运动大火也烧到了英国代办处,使得港英政府得到了名正言顺镇压左派的绝好机会。在明确了北京暂时不会武力解放香港的底线之后,开始大规模渗透、策反、镇压左派。政治部得以“大展拳脚”,从窃听、非法逮捕、无限期扣押,到发展线人,派人卧底,再到盯梢、尾随、驱逐,手段无所不包。
1967年的五一劳动节,九龙新蒲岗的胶花厂工人不满资方苛刻的条例发起罢工,结果资方解雇工人代表及遣散300多名工人。警察暴力镇压。(资料图)
歌唱家莫华伦的爷爷,当时的香港华商总会董事莫应溎,因为受开国大典的鼓舞,在1950年3月,力主在香港华商总会升五星红旗,遭到港英政治部24小时尾随和多次“谈话”的特殊“优待”。最终被标签为“不受欢迎的人”,于1952年被港英政府驱逐出香港。
同时政治部将“洗脑赢心”这一理念发扬光大,“洗脑赢心”由英帝国马来亚高级专员泰普尔将军(General Templer)在镇压马来西亚反殖民运动中发明。指大英帝国和殖民地政府运用新闻宣传手段来进行“新闻管理”,通过新闻、报告、演讲、研究等各种官方话语渠道将殖民地起义和暴动描绘为“恐怖主义”,从而塑造公共观念,制造“恐怖主义的氧气”,加剧公众对这种反抗运动的心理恐惧,以配合殖民者的武力镇压,起到稳定政治秩序的效果。
在政治部配合下,港英政府成立了专门的宣传委员会,并在英国成立了“香港心战室”(Hong Kong Working Group),专门负责舆论宣传,通过政府文件、媒体采访、新闻报道,采用焦点放大等手法系统地将这场反抗运动描述为“暴乱”和“恐怖主义”。而港英政府镇压“暴乱”的主要对象也是左派报纸和学校,从而彻底剥夺左派的话语权,将“左派”、“中国”、“文化大革命”、“古拉格群岛”和“共产主义恐怖政治”等等联系起来,描绘出一幅恐怖的政治图景,制造出恐怖的心理效果。
港英政府的“洗脑赢心”工程彻底改变了香港人的深层意识和心理结构,形成了港人对“左派”、“共产党”、“大陆”、“社会主义”的极度恐惧心理。这种恐惧心理与内地逃往香港的国民党达官显贵、大资本家和知识分子的“仇共”心理相呼应,使得“恐共”、“仇共”成为香港社会的基本民情。
再加上港英政府采取“行政吸纳政治”策略,成功地团结了上层华人精英,香港社会形成了对内地的排斥心理,随着香港经济的起飞,更增添了对内地的优越意识,不愿意香港回归。这成为今天困扰香港政治的深层原因,港英政府蓄意设计的社会撕裂,到今天仍然如伤口一般使中国不断失血,政治部在其中的爪牙角色,也注定了它的结局不会光明。
后来发展至1980年代,政治部包括文职人员在内有3000多名人员,架构也逐步完整,当时香港人口不过506万。“反共”成为政治部第一要务,彼时在香港只要是与公职有所瓜葛的职务,就任前都要通过政治部的“品格审查”。出身“左校”,与内地联系多,或者是表露过左倾言论的人,不可能走通警校、政务官、政府雇员等发展路线,左派的话语权、生存权、发展权受到了系统性歧视和剥夺。
鼎盛时期的政治部首长由6名宪委级官员(一名警务处副处长、一名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一名警务处助理处长和三名总警司)组成,1990年前分为行政、支援及行动三大部门,辖下再分A至H共八个小组,负责内部保安、保护特工、政治审查、由政府部门、工会、社团、街坊会、学校到社会各阶层组织的调查、反间谍及情报收集等。
1991年,政治部的A至H组八个小组编制改为S组及G组两大组别。负责行政及支援的A、B、C、G组改为G1、G2、G3,主要负责审查工作,而原有做情报评估的C组剔除政治部,改纳入警队,不再涉及国安工作。最敏感的行动部D、E、F、H组改组为S组,主要对外国特工、本地间谍、政治组织、压力团体及反恐怖活动进行侦查及监控。
改组后的S及G组的政治组人员是重新招聘,规定最多四年要调离,以免在1991年至1993年改组的缓冲期间,新的政治部人员认识旧人员,如此逐步换血,到1995年政治部解散时的最后一批“新仔”,已不认识旧有政治部人员。
这个换血行动代号“弃船”,由最后一名政治部处长方普负责。到1995年政治部解散,只剩下了约1000名S组及G组人员纳入警队保安科,工作范围已不再涉及国安。英国人1947年撤离印度时就曾经玩过这一套,通过人员换血和资料保密,不留任何情报资源给印度新政府,导致印度独立后长期陷于分离主义和宗教冲突当中不知该从何下手。香港在回归之后国安工作无法可依,无权可用,无案可查,各路人马在香江“各显神通”,也跟英国人的刻意安排脱不开关系。
回归之后,政治部虽然名义上已经解散,服务过政治部的华人哪怕没有去英国,也已经全部退休,而且特区政府也没有继承相关功能的政府部门和人员编制。但实际上,政治部的作用并没有消失。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出政治部的影子之一——香港廉政公署(ICAC)。其实在70年代开始,为了更有效地管理香港,改善因为贪污成风而越来越糟糕的社会风气,挽回因葛柏案几乎丧尽的民心,同时遏制警队因为过度贪腐而逐渐失控的苗头(当时香港警队号称“钱能买到的最好的纪律部队”),时任港督麦理浩与英廷几经考虑,决定成立由港督指挥,直接打击贪污的专员公署,也就是后来的ICAC。
香港廉政公署总部(图源:香港中通社)
ICAC的第一任专员姬达(Jack Cater),第一任行动处长彭定国(John Vincent Prendergast)都是英国军事情报局5处(MI5)的“殖民地专家”。姬达在二战期间是英国皇家空军飞行员,在欧洲战场屡立奇功;彭定国则是老牌殖民地警察,在英属巴勒斯坦托管地、黄金海岸、肯尼亚、塞浦路斯等地都曾经服役,镇压过肯尼亚茅茅起义、塞浦路斯EOKA武装分子。在任职ICAC之前,彭定国曾出任香港警务处助理处长,掌管政治部,一手查办过曾昭科案。也就是说从ICAC成立开始,就和英国军情局、港英政治部有极其密切的联系。
政治部解散后,由于历史渊源和其他考虑,不少政治部人员受命进入香港的银行、社会组织(如马会)和公职部门,由于港英政府保密工作到位,不仅到底有多少人以什么形式进入哪些部门无从得知,就连解散前政治部的准确架构和人员名单,也是一点风声都没露。但ICAC是香港最具实权,道德优势最强的机构,有“香港最锋利的剑”之称,显然有着特殊的作用和价值,随着回归之后政治形势的变化,ICAC在反腐之外的角色也越来越“突出”。
2012年麦齐光案、2013年汤显明案、2017年曾荫权案,是廉署查办的三件与政府有关的创纪录大案。麦齐光被廉署调查被迫辞职,创下了港府局长级高官上任12天就辞职的纪录。汤显明被调查时刚卸任廉政专员不久,是第一位被廉政公署调查的自家前“一把手”。曾荫权则是第一位被ICAC调查的前特首,此案甚至解开了“直接向港督/特首汇报的ICAC有无权力调查港督/特首”这一宪制难题。围绕三件案件也产生了不少疑团。
麦齐光是资深工程师,1979年加入政府,从助理工程师一路成长,整个职业生涯几乎都与香港本地的铁路有关。2012年获时任特首梁振英提名,经过中央批准正式担任发展局长后,廉政公署以他上世纪80年代曾骗领政府房屋津贴为案由将他拘捕,最终被判6项罪名成立,监禁8个月,缓期两年执行。
汤显明1992年进入政务体系,曾担任保安局秘书长、香港海关关长、廉政专员。被廉政公署以公务酬酢、外访、馈赠中均有违规情况为案由进行调查。最后调查以律政司证据不足不做检控收尾。
曾荫权被ICAC调查的原因,是他2010年仍担任特首时没有对利益冲突进行申报,在租赁了商人黄楚标在深圳的物业的同时,批出了数码广播牌照给黄。最后案件三审三结,2017年2月被判监禁20个月,经过两次上诉,直到2019年6月终审法院定谳,撤销了控罪和刑期,相当于为他平反。但其时他已服完刑期。
麦齐光案中,80年代的政府房屋津贴存在制度性漏洞,而ICAC能够将30年前的档案全数拿到,作为呈堂证供成功定罪,时机又选在麦就任之后,一直被认为是政治部“发功”的“代表作”。
汤显明案中,虽然清者自清,但反政府派议员、非政府组织、部分外国媒体通过在立法会、政党活动、媒体报道当中的统筹“安排”,将汤过去所受的来自中央政府的嘉奖统统变为“罪状”,将汤开创的ICAC与中联办等中央驻港机构沟通的先例,变成了汤“受到腐化”的“证明”,成功用“莫须有”谋杀了汤的人格,也成功“警戒”了后来者:不要与北京走近。
调查报告指出,汤显明在任廉政专员期间无视节俭原则,铺张浪费,但未有证据证明汤显明贪污。(图片来源网络)
ICAC在执行层面不受监管,不受干预的特点使得它能够有效地打击腐败,震慑腐败,但实际上调查方向的选定、调查证据的取得等,并非完全是不受人力干预的绝对公正,廉署内部程序过于神秘,也一直是外界诟病之一。
汤显明就曾经表示,他任廉政专员期间曾经有一次与马会一名练马师吃早饭、打高尔夫球,结果当天下午这名练马师就被廉署拘捕,使他非常尴尬,但他询问下属时只是被敷衍了事,最后不了了之。
在2014年非法占中没有达到预期目的,但也没有受到致命打击的情况下,香港反政府党派、政治团体等活动越来越积极,到2019年酿成暴乱,甚至有党团公开宣称要通过选举取得多数席位,合法夺取区议会和立法会控制权。这期间为什么港府官员噤若寒蝉,为什么针对港府官员的“起底”“爆料”总是非常准确,耐人寻味。
国安法落地,既是雷霆万钧,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不仅仅ICAC被推回到了专注于反腐的位置,彻底断了借反腐干预政治、组织猎巫的触角,即使真有ICAC职员想要投靠英国,也要比以前多考虑考虑自己的脑袋。类似的公职部门还有区议会,一年拿过百万政府津贴却以反政府为工作内容的“区议员”被打回了居委会的原型,圈定在服务邻里、改善社区的职能中(区议会的设立和定名本身,就是彭定康有意为之),其他猢狲散的组织更是不胜枚举。
随着《反外国制裁法》落地,“等交作业”的心态不宜再有,跟进反制不受欢迎组织,推动反击外国制裁的本地立法是应有之义。坐等中央收拾局面显然是为官避事,港府宜更多地从“治”的角度考虑“港”,而不是从“港”的角度考虑“治”,才算是不辜负“港人治港”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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