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潮阳区失信人名单查询(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柳岗新园的居民请注意)
失信被执行人:陈喜雄,男,住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柳岗新园。
身份证号码:44052419750908****
执行案号:(2021)粤5203执170号
执行法院: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5203民初108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判决,被执行人陈喜雄应当付还申请执行人黄某波借款人民币274393元及逾期付款损失。
因被执行人张宏喜没有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黄某波向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25日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陈喜雄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如有相关线索举报,请联系主办法官:魏法官,电话:0663—3266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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