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房屋不搬走怎么办(被执行人强占房屋拒不搬离)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具有法律强制力,代表着国家的司法权威,案件当事人及负有执行责任的有关单位、个人都必须坚决执行。近日,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在市公证处及社区工作人员的公证、见证下,依法将买受人竞买的价值7万余元法拍房强制腾迁,执行干警全程录音录像、清点物品、登记造册,最终顺利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
记者从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18年8月至2019年5月期间,何某以生意周转为由多次从孟某处借款,共计24万余元,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何某却以各种理由逾期不还,孟某无奈将其诉至法院。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法官 张启勋
判决书生效后,何某仍旧拒绝偿还欠款,孟某便向我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为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立即查封了被执行人何某位于西安区某小区的一处房产,并依法进行了拍卖。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法官 张启勋
房屋以7万6千元的价格成交。我们在房屋门口张贴了腾迁公告,要求何某限期腾房,但何某并未腾房,我们依法对该房屋进行了强制腾迁。
由于屋内无人应答,执行法官随即依法强制开锁进入屋内。
执行法官进入屋内发现,该房屋目前无人居住,室内物品仅有两张床及部分床品。
清点过后,执行法官依法将房屋交予申请执行人孟某。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法官 张启勋
今天我们已经把这个房屋给你腾迁完毕了,现在上面就有两张床,马上拉走,拉走之后这个房屋就完整交给你了,过户的话,我们给你出裁定书,你拿裁定书到房产局过。你找个开锁公司换一下锁。
来源:吉视守望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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