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男第四季第三期有宋仲基吗(宋仲基为跑男录制特辑节目)
文/细软知识产权 作者/付利帆
妹子们都是看一部韩剧换一个老公的,所以,对于那些整天嚷着要嫁给宋仲基的妹子,小知只想问一句,你们可还记得继承者李敏镐和来自星星的金秀贤?
曾经被你们称为老公的人已经“笑渐不闻声渐悄”了,现在被你们叫老公的人正炙手可热、行程满满。《奔跑吧兄弟4》就力邀宋仲基作为特别嘉宾录制特辑节目,而他本人也表示“能受到邀请很开心”。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国民老公与大黑牛李晨互撕,你赌谁赢呢?
据悉,跑男成员已于17日赴韩,并于18日开始在当地进行为期几天的拍摄,中韩跑男对抗环节将会在特辑中出现。而宋仲基曾是韩国《Running Man》成员之一,后来因为要拍电视剧的关系,才宣布退出,最后的告别让他和光洙、智孝哭成一团。此次参加中国版《Running Man》,不知道仲基心里可会感慨万千?
熟悉这两档节目的人都知道,《奔跑吧兄弟》是浙江卫视引进韩国SBS电视台综艺节目《Running Man》而推出的大型户外竞技真人秀节目,基本照搬了原版成熟的制作模式。不过,《奔跑吧兄弟》也在积极运用本土化元素,从游戏安排、道具制作、情节设置都能看到很多本土化的烙印。而其出品方之一的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也在多个类别下申请注册了“奔跑吧兄弟”商标,力求做好中国版跑男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综艺节目内容是凝结了创作人员智慧和心血的产物,自然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然而,对于耗资巨大的综艺来说,仅仅做好节目内容的保护是不够的,还需要将节目名称也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否则,就有可能引起《非诚勿扰》被告商标侵权的悲剧。说起综艺节目名称的保护,主要应该从这两方面入手:
综艺节目名称的商标权保护
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其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以上文提到的“奔跑吧兄弟”为例,将其申请为注册商标后,其他单位及个人未经允许是不能够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及其近似商标的。这样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傍名牌”现象的发生,避免“奔跑吧姐妹”“奔跑吧姐弟”“跑吧兄弟”等山寨节目的出现。就算真的出现了这种明显“傍名牌”的山寨节目,“奔跑吧兄弟”商标的注册人浙江蓝巨星公司也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根据侵权情况进行索赔。
此外,由于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及时将节目名称申请注册商标,还能防止他人抢注,避免江苏卫视因未能及时做好《非诚勿扰》节目名称商标保护而被告侵权情况的发生。
综艺节目名称的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是作品的作者或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然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只有作品才能成为保护对象,所谓作品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独立表达意见、知识、思想、感情等内容,可以使广大受众从中了解一定的讯息,并不是文字的简单相加或组合。
从《著作权法》对作品的规定来看,仅从综艺节目名称来说,是很难被认定为作品的。然而,综艺节目名称的荧幕表现形式往往是经过设计之后展现给观众的,运用了具有识别性的背景图案、标志或独创的美术文字等要素,因此,设计包装后的电视节目名称整体视觉形象是可以美术作品的方式得到著作权保护的。
国内曾有多档综艺节目陷入过侵权纠纷,这些综艺节目在对节目形式、邀请嘉宾、营销宣传等方面努力之时,也该花费一部分时间和精力,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否则,节目形式再好、受众再多,陷入侵权风波也不可能全身而退,而这,将会给节目制作方造成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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