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晋实行占田制的历史背景(西晋的占田制)
晋初土地兼并渐趋严重,为加强对自耕农民的控制,限制土地兼并,保证国家赋税,西晋政府颁布占田、课田令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西晋实行占田制的历史背景?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西晋实行占田制的历史背景
晋初土地兼并渐趋严重,为加强对自耕农民的控制,限制土地兼并,保证国家赋税,西晋政府颁布占田、课田令。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占田:一品官有权占田五十顷,以下每品递减五顷,至九品只占田十顷。贵族官僚还可以荫亲属,多者九族,少者三族。从一品官到九品官还可以荫佃客十五户到一户,荫衣食客三人到一人。
二、课田:男子一人有权占土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在占田之中,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课田二十亩,次丁男半之,女则不课。凡是丁男(男女16岁以上至60岁为正丁)立户的,每年交纳户调绢三匹,绵三斤;丁女及次丁男(男女15岁以下至13,61岁以上至65为次丁)立户的,纳半数。边郡民户则纳规定数目的三分之二,更远的纳三分之一。
占田制是在屯田制破坏的前提下,允许农民占垦荒地,占田制中对于官僚士族占田、荫客、荫亲属等特权的规定,其主要精神不在于对官僚士族的特权加以限制,而在于确认和保护他们已占到大量土地和户口的既成事实。
占田制产生了一些积极因素。首先,农民的负担显然有所减轻。农民解除了屯田制下军事管制的强迫劳动,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其次,占田无年龄之分,课田有年龄、性别的区别,占田数又高于课田数,这些规定可以鼓励人们去占田垦荒,有利于扩大耕地面积。据《晋书·食货志》记载:“是时天下无事,赋税均平,人咸安其业而乐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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