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offer该如何选择(offer是什么是自己初入职场的保障)
我们先说说在职场上经常出现的这个英文词汇“offer”。
Offer,如果非要说全称的话,后面还应该接letter,中文翻译过来大致是“录用信、录用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工作邀请函等”。
Offer在法律的术语是“邀约”,因此,offer letter 也可以叫“邀约函”。
当然,offer也经常出现在新闻报道里,说某某同学同时收到多少个学校的offer,这里的offer就是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当美国的话,这个offer,还细分到指有奖学金的通知书。
Offer 有什么法律意义?
公司给面试者发的offer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要约,即是向应聘者发出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得撤消。应聘者为了实现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已经辞去了原先的职务,即已经为履行劳动合同作了准备工作。这份要约公司已经不能撤消了。如果要撤消,必须承担因此给应聘者带来的损失。
对于收到纸质offer的应聘者,要注意offer上是否有有权人的签字或公司盖章。如果应聘者得到的只是一张简单打印的纸,可能出现无法得到认可的情况。
如果公司的offer没有明确入职时间,建议先与公司确认入职时间后再辞职。因为没有明确时间的offer在法律上是可撤消的。
因此 HR不能随便读求职者发offer,如果发放了而不录用是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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