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的合理路径(省教育厅五种手段)
为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决定结合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河南省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来看我省将使出哪些手段,治理违规幼儿园!
为啥治理
幼儿园“小学化”?
近年来,各地坚持促发展与提质量并重,幼儿园保育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但仍有一些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技能训练,“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不仅剥夺了幼儿童年的快乐,更挫伤了幼儿的学习兴趣,影响了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方案。
全方位出击
去“小学化”标本兼治
通过自查摸排、全面整改和专项督查,促进幼儿园树立科学保教观念,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1.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坚决禁止幼儿园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坚决纠正幼儿园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的做法。社会培训机构也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各地要结合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予以规范。
2.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坚决纠正幼儿园不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脱离幼儿生活情景,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或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坚决禁止幼儿园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或以任何名义进行有损幼儿健康的比赛、表演或训练活动。引导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保证幼儿有足够的户外活动时间,促进幼儿在活动中通过亲身体验、直接感知、实践操作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
3.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对于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设置学前班、大大班、幼小衔接班等,以及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的,要坚决予以纠正。除部分农村地区在幼儿园资源不足、布局不完善的情况下允许小学附设学前班外,城市(含县镇)均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学前班。鼓励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班)逐步从所属学校剥离,实现独立办园。对于幼儿园未根据幼儿年龄特点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未提供充足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缺乏激发幼儿探究兴趣、强健体魄、自主游戏的教育环境的,要调整幼儿园活动区域设置,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并配备必要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要充分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遴选、开发、设计一批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丰富游戏资源,满足幼儿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严禁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和组织征订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向幼儿园推销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幼儿园不得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
4.解决教师资质能力不合格问题。对于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要督促其参加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要限期予以调整。对于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要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对于家园合作不顺畅,容易被家庭教育“小学化”所绑架的,要结合家园共育试点项目实施,通过开展家园共育方式方法培训等,搭建家园沟通桥梁,增强幼儿园教师指导家庭教育的能力。
5.查处小学“非零起点教学”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小学起始年级教学进度监管,对于未按国家课标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以及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以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依据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视具体情节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纳入规范办学诚信记录。
四阶段深入治理
让“小学化”无所遁形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制定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自查与摸排。幼儿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按要求进行自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抽查和摸排。幼儿园负责普查登记大班幼儿流失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学前班的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参考。自查与摸排工作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全面整改。根据自查与摸排的情况,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整改,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的各种错误行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无证幼儿园治理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牵头建立“小学化”倾向严重的幼儿园《黑名单》、招收不足学龄幼儿教授小学内容的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以及“非零起点教学”现象突出的小学《黑名单》等,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整改工作于2019年4月底前完成。
第四阶段:专项督查。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统一部署,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厅开展专项督查,对治理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对措施扎实、效果良好的加大宣传。专项督查工作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
此外,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加强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的督促检查,认真落实挂牌责任督学制度,把纠正“小学化”问题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导与报告制度。省教育厅将进行重点抽查。对办园教学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小学及社会培训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或降级降类处理;对问题频发、屡禁不止、社会反映强烈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置专门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科学育儿理念,幼儿园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认清“拔苗助长”危害,纠正“抢跑”心态,为广大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统筹 | 黄发强
责编 | 赵浩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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