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产侵权的说说(链接无法分享朋友圈)
抖音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有了最新进展。
2月7日,南都记者获取的一份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显示,抖音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经审查,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决定立案受理。
五天前,抖音向法院提交诉讼,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要求法院判定腾讯立即停止通过微信和QQ限制用户分享抖音的内容,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9000万元。
起诉状显示,字节跳动和抖音应用程序的开发者——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共起诉了四被告,其中包括三家腾讯公司,和“安智”应用商店的运营主体,为微信、QQ提供下载服务的北京力天无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双方的纷争在于平台的封禁行为。抖音方面表示,自2018年4月起,腾讯旗下产品微信、QQ以“短视频整治”为由,封禁了抖音、火山、快手等30余款短视频App的分享链接。2018年8月后,腾讯推出的微视及参与投资的快手等App已恢复朋友圈分享和播放功能,但抖音、火山等字节跳动旗下App至今仍处于封禁状态。
抖音认为,腾讯的限制行为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用户权益,破坏原告等第三方移动应用开发者所提供的网络产品和服务的正常运行,且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
2月2日,腾讯方面回应南都记者称,字节跳动的相关指控失实,系恶意诬陷。字节跳动旗下多款产品,包括抖音通过各种不正当竞争方式违规获取微信用户个人信息,破坏平台规则,已被法院多个禁令要求立即停止侵权。
针对腾讯的回应,抖音于2月2日晚间再发声,特别就“违规获取微信用户个人信息”的说法作出说明。
在抖音看来,双方的分歧在于腾讯认为用户的头像、昵称等用户数据都属于腾讯公司的“商业资源”,并据此认为除非腾讯同意,其他任何产品,即使获得用户授权,也不能使用这些用户的相关数据,否则即构成腾讯所谓“非法使用”。但是抖音方面认为,用户对自己的数据具有绝对的、可完全控制的权利,应该远远高于平台的权利,不应该成为腾讯公司的“私产”。
另据腾讯方面透露,字节跳动及相关公司还存在诸多侵害平台生态和用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继续提起诉讼。
南都记者了解到,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诉讼中,抖音需先证明腾讯在相关市场上具有支配地位,其次要证明腾讯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并且不存在正当理由。
而抖音有无违规获取微信用户个人信息,或将成为腾讯被诉行为是否构成正当理由的一个争议焦点。就目前的情况看,双方要想获得法院支持,均需更详细的分析和论证。
采写:南都记者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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