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疲惫和汗水代替不安和焦虑(只有兴奋的跑向旧金山)

只有甘愿冒险不断前行的人,才能知道自己究竟能走多远。

------ 托马斯·斯特恩斯·艾略特(20世纪英国著名诗人)

我关上旅馆房间的门,泪水夺眶而出。我害怕极了,从包里取出父亲的“海丽汉森”牌羊毛运动衫。这件衣服已经跟了他25年,现在却被我甩到床上。我迫切地渴望它能赐予我哪怕一丁点儿的勇气,但却什么也没有感受到。看来,能给我勇气的只有我自己。心不甘情不愿地放好从行李中取出的东西后,我端详着壁柜里的东西:两双跑鞋、一条运动裤、两条跑步时穿的紧身裤、两件运动上衣,此外还有一条裙子。过去一年来,朋友们总是劝我,没必要大费周章地跑到世界的另一头,只为了和一帮素未谋面的女性共同参加一场跑步活动。不顾朋友们的劝阻,我还是来了。我伸手去拿跑鞋。

就在11个小时前,飞机刚刚起飞,脚下的泰晤士河变得越来越小。虽然还在我的视野范围之内,但伦敦却突然令我感觉非常遥远。旧金山则显得更加遥不可及。在我心目中,这座城市一直是个神圣的存在,地位相当于美国的布莱顿。它始建于美国的“淘金热”时期,城市的设计初衷就是为了让人们乐在其中。那里有美食和美景,当然还有壮观的金门大桥,是我从童年起就一直神往的地方。

我之所以想去旧金山参加耐克女子马拉松,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想从金门大桥上俯瞰大地。现在,借着在旧金山和一帮女性共同跑步的机会,我的梦想终于要成真了。想到这里,紧张

的我坐在机舱里突然哭了出来。此时飞机刚起飞半小时,我晕乎乎地坐在座位上,开始翻看手机里近期和亲朋好友们一起拍的照片。最终,我冷静下来,在飞机上睡了一小会儿。但就在前往旅馆的途中,我才意识到背井离乡的自己有多么孤单。恐惧先是使我身体僵硬,最终使我感到虚弱。

当晚,我睡得不怎么踏实。第二天,按照原定计划,我和其他几个同样从英国赶来的参赛者一起训练。我们从几周前就彼此联系上了。这天,我们从联合广场出发,一路向南,跑到沿旧金山湾而建的内河码头。此时是当地时间早上九点,可我的脑子还没从时差中调整过来。湾区的水和十月的天空都是纯粹的湛蓝色。前方突然有一座桥映入眼帘,不禁使我睁大了双眼。结果,事实证明那并不是金门大桥。我们继续向前跑。

让疲惫和汗水代替不安和焦虑(只有兴奋的跑向旧金山)(1)

农夫市场已经开市了。本地的艺术家们也活跃起来,正在街头搭建自己的小摊。船只正在向餐厅输送着新鲜的鱼。看着这一切,我感到心里又涌起一股情绪,但这次不是绝望和焦虑,而是兴奋。我来了!借着跑步的机缘,我来到了向往已久的旧金山!

随着步子越迈越大,我感觉因为长途飞行而导致的紧张和痉挛正渐渐消散。我向前伸展双手,做了个深呼吸。笑着环视周围时,竟感觉这里有些似曾相识,仿佛我曾在这里跑过步一样。身体虽然依旧疲惫至极,但当我回到旅馆,关上身后的房门时,这一次我是笑着的,身体也感觉更加轻盈。这都是跑步的功劳。

当天上午的晚些时候,我受邀参加一场媒体早餐会。会议还邀请到了2012年奥运会的超级明星——短跑运动员埃里森·菲利克斯,作为体育界的杰出女性代表,她曾占据了那一整个夏天的电视屏幕。屏幕上的她是那样强壮、骄傲,恍若女神一般。她还提倡:一个有用而强壮的身体,比一个仅仅拥有华丽外表的身体更有价值。现在,能够和她共处一室并交谈,真是一次珍贵的机会。在她面前,我又一次被明星的魅力所折服。我问她关于长跑的问题,她说自己最远只跑过四公里,而那些能够跑到四公里以上的人,在她看来是“拥有极大的天分”。

长跑不过是长时间地使两腿交替向前迈进而已,这种简单的动作怎能称得上是“拥有极大的天分”呢?还记得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期间,小小的我坐在沙发上,晃着腿,腿短得甚至还够不着地毯。那时,我全神贯注地盯着电视机里的一个男人像乘着飞毛腿导弹似的在体育场上飞奔。转眼间,现在的我正一步步实现儿时的梦想,这怎么可能呢?我感到人生前所未有地圆满,自己也从未像现在这样接近最本质的模样。几周以来伴随着训练而产生的绝望感,好像开始渐渐消融。我反复告诉自己,我有天分,就是埃里森所指的那种“天分”。

不过,当闹钟在第二天凌晨四点半响起时,我却并没有感觉自己有多少天分。我换上运动服,像往常一样在床尾端的地板上坐下,把双脚涂满凡士林。还记得父亲第一次向我传授这种做法时,我对此表现得一脸嫌弃。我把一杯咖啡一饮而尽,还喝了一小瓶椰子汁,这两者是我无论在跑前还是跑后都最爱的饮品。在我看来,它们富含电解质,比那些含葡萄糖的饮料有益许多。我穿过旅馆前台准备外出,前台接待员朝我挥挥手,祝我好运。

此时的联合广场还笼罩在夜色之中,但温暖的空气中依然弥漫着一股躁动。自从我来了之后,这块地方已经被前来参加马拉松的人们占据了。现在,这股躁动的氛围使我深切地感受到:真正的比赛即将来临。参天的棕榈树在夜色中泛着童话般的光,已被封住的路面周围竖起了安全防护栏,几条街道上停满了黄色的大型美式校车,等着最后在终点处把参赛者送回住处。我穿过广场,向一家24小时营业的餐厅走去。我和几个同伴约好了在这里见面。趁大家轮流去洗手间和互相帮对方把号码布别在上衣的空当,我吃了点面包和鸡蛋,这是我在参加马

拉松时的典型早餐。广场上的人越聚越多,在微亮的天色下,仿佛一大批蓄势待发的僵尸。参赛者们高矮胖瘦体态各异,这种景象总使我惊叹不已。这场马拉松带有慈善性质,筹得的善款将捐给一个针对某种癌症的研究机构。人群中有几个男人异常显眼,他们有的是这种癌症的幸存者,有的则是其挚爱的亲人被这种癌症夺走了生命。

过了半小时,我也加入了起跑大军的队伍。大家在街上排开站好,随时准备起跑。我站的位置正好能使我看清舞台,只见我的新晋偶像琼·贝努瓦·萨缪尔森手拿麦克风,一声令下宣布开跑。就在今天,她也将和我们一同参加比赛。天已经破晓,看着周围的人一点点向前移动,我心里一阵狂喜。很快,在欢呼和祝福声中,我们也出发了。---摘自《跑步心经》

让疲惫和汗水代替不安和焦虑(只有兴奋的跑向旧金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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