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工程的历史地位(南水北调工程的由来)
1952年10月,毛泽东同志听取有关引江济黄的设想汇报时说:“南方水多,北方水少,如有可能,借点水来也是可以的。”从此,拉开了南水北调工程的大幕。
1958年8月,中共中央在北戴河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通过并发出《关于水利工作的指示》,明确指出:“除了各地区进行的规划工作外,全国范围的较长远的水利规划,首先以南水(主要指长江水系)北调为主要目的,即将江、淮、河、汉、海各流域联系为统一的水利系统规划。”这是“南水北调”一词第一次见之于中央正式文献。
1959年2月,中科院、水电部在北京召开了“西部地区南水北调考察研究工作会议”,确定的南水北调指导方针是:“蓄调兼施,综合利用,统筹兼顾,南北两利,以有济无,以多补少,使水尽其用,地尽其利。”
1979年12月,水电部正式成立了部属的南水北调规划办公室,统筹领导协调全国的南水北调工作。
1987年7月,国家计委正式下达通知,决定将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列入“七五”超前期工作项目。
1991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南水北调列入“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
1992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把南水北调列入中国跨世纪的骨干工程之一。
1995年12月,南水北调工程开始全面论证。
2000年6月5日,南水北调工程规划有序展开,经过数十年研究,南水北调工程总体格局定为西、中、东三条线路,分别从长江流域上、中、下游调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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