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的特务机构有哪些(历朝历代的特务)

漫漫历史长河中,朝代更替,统治者们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保证朝代的稳定与发展,设立了很多特殊的机构,其中就包括专门服务于统治者们的“特务”机构。

“特务”机构,顾名思义,就是专门处理统治者们特殊事务的机构。

那么历朝历代,这些统治者们设立的“特务”机构都有哪些呢?这些机构在当时的社会又是怎样运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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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的诏狱

因为朝代在不断更迭,文化在不断发展,“特务”机构一开始并不是叫做这个名称,甚至不同的朝代也有着不同的名称。所谓的“特务”机构,最早可以追溯到汉朝,当时,这个机构被称作“诏狱”。

诏狱这个名称,根据《史记》的记载,最早是由西汉文帝提出来的,之后便出现在西汉各个时期的史料中。

一开始诏狱的含义是指皇帝特别交代的案件,而后就逐渐演变成了一种制度,这个过程则表明了古代皇权在当时那个朝代司法上的强化。

诏狱的另一种解释就是牢狱的意思,就是一个具体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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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文帝

毫无疑问,诏狱就是汉代的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而设立的。毕竟,既然是皇帝下诏要处理的案件,那么这个案件一定具有特殊性,要么是涉及了很多权贵,要么是处刑不能公开等等,因此必须要选择特殊的场所作为关押这类案件的案犯的地方。

古时候,诏狱案件的罪名往往也有很多,史籍中也都有记载,比如“欲反”和“不敬”。

从其含义也可以知道所涉及的必定是大案要案,而且往往会牵涉皇族安危,涉案人员则多为将相大臣、诸侯王及其近臣。

“诏狱”作为维护君权的手段屡屡加以使用。如“我为王而诏狱岁至”的怨言,说的就是指皇帝经常会抓江都王刘建身边的近臣,且其案件为诏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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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狱

诏狱由于其特殊性质,不同于一般案件,诏狱的审理一般有四种情况,一种是交给廷尉审理,比如周勃“逮诣廷尉诏狱”,一种是由九卿中的一人或两人与丞相、御史大夫的副手、掾属等杂治,如广川王刘去一案,“天子遣大鸿胪、丞相长史、御史丞、廷尉正杂治巨鹿诏狱”。

一种是九卿与王国附近的郡守杂治,如武帝时期衡山王一案,即是“公卿请遣宗正、大行与沛郡杂治王”。

第四种是皇帝交由使者审理或者是假谒者节,或单独审案,或者与其它官员杂治,如赵太子丹案,“天子怒,遣使者发吏卒围赵王宫,收捕太子丹,移系魏郡诏狱”。

也就是说,皇帝为了巩固和加强自己的权力,往往通过诏狱这一手段,在常规的惩治手段之外,使用特殊的方法惩治犯罪,也表明了君主与官僚集团在权力上的斗争越来越尖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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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勃

唐代宦官特务

谈到唐代的宦官特务,就不得不提到李辅国,这是一个在唐代乃至整个封建时代宦官特务方面的鼻祖。李辅国曾经创建了“察事”,所谓的“察事”,是一个被称作中国古代历史上最早的一个专职秘密警察性质的组织。

此外,唐代中后期一直为宦官掌控的神策军也是宦官特务活动所依靠的主要力量。

宦官还以各种手段在宫中、朝内安插卧底,刺探各种情报,因此得在复杂的朝堂较量中屡占上风,最终祸国殃民。

宦官擅权,操纵朝政,是唐代朝局黑暗的突出表现之一,也是朝局黑暗的重要原因之一。开山鼻祖李辅国开展特务活动的时期,恰恰是李唐王朝经历安史之乱后,由盛而衰的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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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辅国

根据欧阳修的《新唐书》的记载,这个李辅国,原名静忠,是一个管理马厩的宦官。因为把马养得肥壮而被推荐至太子李亨门下。安史之乱中,他因参与诛灭杨氏,扶立新君有功,深受肃宗李亨信任,之后便被赐名“辅国”。

李辅国在宫中浮沉数十年,深谙宫廷中的深奥曲折,故手握兵权之后,立即建立秘密督察组织。

当时各级机构和大臣上报的案件,都是由李辅国裁决。

他们主要策划的活动都侧重在对宫廷政变的防范或预谋之上,比如对玄宗李隆基的秘密监视。因李辅国是分兵灵武,另立新君的主谋之一,因此处事往往十分谨慎,不敢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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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

唐代宦官特务组织的另一重要事务是掌握控制禁军以左右政局。唐代禁军在各势力集团复杂交错的斗争中,是一股起决定作用的武装力量,可谓握禁军者握天下,

一开始李辅国已经控制并且指挥上了北衙羽林卫。然而此人野心膨胀,对权力的贪恋使他还想逐步兼并南衙禁军主力,也就是金吾卫。

并且想在得到金吾卫之后,全面控制皇宫甚至整个京城的警备权及侦查权。

当唐朝皇帝终于发现大权旁落时,自己已成为宦官的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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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辅国画像

到了昭宗时期,唐朝内忧外患,朝外各地军阀蜂起,宫内宦官横行。宦官刘季述甚至直接囚禁昭宗,然后篡改诏书令太子即位。昭宗痛定思痛,下定决心要解决宦官这一心腹之患。

在这个过程中,双方斗智斗勇,昭宗为了防止机密外泄到宦官之中,费尽心机。宦官为了窃取皇帝的情报,派出知书美女为卧底间谍,将特务活动搞到皇帝私房里了,又一次抓住皇帝的软肋。

最终,昭宗被杀。

唐朝时期宦官特务的手段十分阴险,无所不为,且无所不用其极。唐朝最终走向了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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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季述画像

明代的特务监察制度

厂卫制度,是大明王朝独有的特务制度,在整个明朝的监察制度中起着重要作用。其中的厂卫,是指两种机构,就是人们对于厂与卫的合称。厂除了我们在各大影视剧中所熟悉的东厂、西厂外,还有内行厂,而卫则专指锦衣卫。

东厂于1420年由明成祖朱棣最先设立,被设立在京师东安门北。西厂则是由明宪宗朱见深设立,是在旧灰厂的基础上增设的。

东西两厂之间存在一种制约关系,主要是西厂设立以后制衡东厂。

到了明朝第十位皇帝明武宗朱厚照在位的时候,当时的宦官刘瑾为能够同时制约东厂和西厂,又设立了一个新的厂叫大内行厂。这便是三厂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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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瑾画像

卫的设立相对比较简单,锦衣卫前身是明太祖朱元璋所设立的“拱卫司”,明初为正七品,这是一个说低不低,说高不高的官职。因为正七品是仕途晋升的一个分界线,只有步入正七品之后,才有资格晋升二品和三品。

锦衣卫在经过一系列的改置之后,从拱卫指挥使司,变成都尉司,再到亲军都尉府,然后变成仪莺司,最终在洪武十五年的时候,正式改置锦衣卫。

那么厂卫在明朝都是如何运行的呢?

厂卫制度的运行方式是行使一系列的权力,包括侦查缉访权、审判裁决权与监督权、准拟罪权和监理廷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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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

关于侦查缉访权,顾名思义,就是厂卫需要行使司法侦查的权力。侦查范围涉及朝政的案件、调查官员思想倾向及各大藩王活动。

例如在对官员以及百姓侦缉时,东厂一旦探得秘事,可以直接率番子到犯事的人的家里进行处置,相当于是拥有独立办案权。

因此,无论是官府还是民众,都在严密监视下,对于宫外一切大大小小的事情,皇帝都可知悉。

关于行使准拟罪权方面,对于一些大案要案,皇帝通常是直接诏命锦衣卫狱审讯犯人。锦衣卫审讯常使用刑讯,很多官员在诏狱中受刑备至。正如《锦衣之下》中所描述的那样,当时官员百姓,听到锦衣卫几乎是闻风丧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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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卫在审讯人犯之后,需要将人犯移送法司拟罪。成化元年前,锦衣卫在将人犯移送于法司的时候,只允许移送人犯及其供招,是不允许附加参与的。但是在成化元年之后,锦衣卫又获得了附加参与权,也就是职权更大,后来又逐渐形成了准拟罪权。

关于监理廷杖,所谓的廷杖,其实本来并不是死罪,只是很多的受刑者却都廷杖而亡。因为廷杖实际上是由锦衣卫执行,宦官会指挥这些经过专门训练的锦衣卫校尉施刑,这个过程称为监杖。

宦官往往会利用监杖的之一权力,暗示指示锦衣卫用刑的轻重,最终实现他们排除异己的目的,所以当时有很多原本罪不至死的大臣当场就廷杖身亡。

这种刑罚,其残酷和对人犯人格的侮辱,使得当时的士大夫阶层对于皇权的忠诚度一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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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卫剧照

就锦衣卫而言,锦衣卫下属还有两镇抚司,南镇抚司的主要职责是掌管本卫刑名,兼理军匠;而北镇抚司的主要职责是专司诏狱。

明宪宗期间,为了防止锦衣卫的权力过大威胁朝廷,皇帝调整了两镇抚司的权力,在赐北镇抚司镇抚使专权监督指挥使的同时,要求在锦衣卫内部,北镇抚司虽有威权,但是也必须受到南镇抚司监督。

因此,南北镇抚司之间便形成了相互监督、制衡的局面。

对于东厂而言,像锦衣卫这样的监督也同样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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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宪宗

在东厂内部,提督这一职位一般由司礼监首席秉笔太监兼任,在其内部,一般被称为“督主”,而皇帝为牵制“督主”的权力,又让司礼监的掌印太监担任“宗主”,使“宗主”与“督主”形成制衡。

此外,在东厂和锦衣卫之间还存在相互渗透和牵制的情况,比如东厂系统中的一些组成人员就是从锦衣卫中遴选出来。

厂卫系统作为君权专制的极端工具,其组织严密功能强大,成为历史上绝无仅有的特务监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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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厂太监剧照

总结

可以看出,在不同的朝代,“特务”机构的职能和带来的影响不尽相同。他们是统治者巩固统治的一种制度或机构,但是最终造成的影响,却往往不遂人愿。所以现在大家提到“特务”时往往都带着消极的态度。从历史的角度看,这也是无可厚非的。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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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秦艳君.唯物史观与明代宦官历史书写:丁易《明代特务政治》初探[J].历史教学问题,2021(05):26-33 153.

[3]黄静.西汉“诏狱”与法制[J].河北法学,2015,33(07):181-188.DOI:10.16494/jki.1002-3933.2015.07.018.

[4]班固.《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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