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新房不动产登记证怎么办理(什么是不动产登记)
齐鲁晚报·齐鲁一点 通讯员 王赞 刁会超 记者 赵旭
11月13日,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暨便民利企政策推介会召开。会议邀请开发企业、金融和不动产中介机构齐聚一堂,问之需,解之惑,帮之困。会上,滨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负责人为大家作不动产交易登记政策推介,主要内容包括不动产交易登记“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交房即办证”、“公证联办”、“一链办理”和其他相关政策。
一、“一网通办”
为更好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滨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加大流程再造力度,将业务流程由原来的“受理-审核-缮证-缴费-发证”调整为“审核前置、受理登簿、缮证下放、交费领证”的新流程,打造了线上申请、网上查看、现场核验、随到随办的“一网通办”新模式,真正实现了“一次领证”。具体内容如下:
1、“一网通办”可办理哪些登记业务?
“一网通办”可以自助申请不动产登记网上业务、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查看不动产登记办理进度、下载不动产查询证明、登录“爱山东”APP可网上领取、查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2、如何登录滨州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
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滨州市)-滨州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或“爱山东”APP。先进行注册、完成身份验证后,登录系统,可随时随地网上自助申请不动产登记业务。
3、银行等金融机构如何应用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办理抵押登记?
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先完成山东政务服务网(滨州市)-滨州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用户注册,然后到滨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备案,备案后可以不出银行网点就能集中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实现企业、群众办理抵押登记“零跑腿”。
4、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应用“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办理转移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先完成山东政务服务网(滨州市)-滨州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用户注册,然后到滨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备案,备案后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就能集中申请不动产预告、转移等业务。
5、网上申请登记业务出现问题怎么办?
“一网通办”平台网上办事服务时间不长,您在使用时如出现系统运行问题可拨打滨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信息科咨询电话,将及时为您解决。咨询服务电话:0543-3186359。
自今年3月份“一网通办”正式运行以来,到10月31日市本级各类事项累计办理7354余件,共发出1352本不动产权证书,10093本不动产权证明。注册用户3958人,备案用户418人,上线48种登记类型,真正实现了随时随地线上申请、网上查看、现场核验、随到随办的新模式。
二、“一窗受理”
自2018年实施不动产交易登记与税收缴纳“一窗受理”以来,实现了办件人一次委托,避免了重复申请,减少了非必要等候时间。2019年3月,市编委《关于市直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县级)调整事项的通知》(滨编【2019】4号),将房地产交易中心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合署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通过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共享互推登记信息,受理、缴税均在综合受理窗口完成。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更好的便民利企、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效率和质量,自2020年10月29日起,不动产转移登记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内部流转、同窗出证”的新模式,执行“一个环节、一天办结”业务办理标准,为企业群众提供只需到一个窗口、只需与窗口一人互动、只交一套申请材料、当场办结业务领取证书的服务,目前已实现80%以上业务能在当日或次日办结,办理时间控制在一个工作日以内。“一窗受理、限时办结、同窗出证”业务第一本产权证在受理窗口实现受理、缴费、领证,用时1.5小时,在全省位于前列。
三、“交房(地)即办证”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办证”服务模式工作方案》要求,滨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进一步推进流程再造和信息集成,充分运用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实行网上核税缴税,为有需求、提出申请的企业和群众在交地、交房时即开展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方便群众办事。9月28日,为中南碧桂园60位住户办理了不动产证,做到住权和产权同步实现。另有两个小区提出了办理申请。
四、“公证联办”
“公证联办”是指公证处与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开通数据信息互查系统,打破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共享,开启了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服务模式。为贯彻落实司法部、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公证与不动产登记领域信息查询共享机制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落实“一次办好”改革要求,进一步提升公证和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能力和水平,2020年8月11日,高新区分中心与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共同颁布《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与公证“一窗受理”“联动办理”实施方案》,率先实行公证联办业务。8月31日,滨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分别与滨州市鲁滨公证处和滨州市滨城公证处签订联办合作协议,并为两个公证处开设受理账号,授权其代为受理涉及继承公证、受遗赠公证、赠与公证、委托公证的不动产交易登记业务,现在企业群众可在公证处直接受理上述业务。不动产登记与公证一站式、一体化集成服务,有效地简化了群众办事流程,提高了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进一步做到了“减证便民”。
五、“一链办理”
“一链办理”服务是根据群众企业常办、高频事项的关联程度,将分散在多个部门多个窗口的事项按链条进行优化整合,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将“一事一流程”整合为“多事一流程”,推出“套餐式”服务。为全面深化省委、省政府“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以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为导向,再造关联事项“一链办理”服务流程,建立部门协同、整体联动新模式,推动不动产登记与相关服务事项“一窗受理”“联动办理”,实现“一件事”、一张表单、一组流程、一套材料、一次办好,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2020年8月14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联合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滨州供电公司共同制订《滨州市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热过户 “一链办理”建设实施方案》。即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在滨州市政务服务网申请转移登记业务时同时申请办理水电气热过户,实现滨州市主城区不动产转移登记和水电气热过户业务“一链办理”。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牵头协调不动产转移登记,大数据局负责为业务系统对接提供技术支撑,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网上流程配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水、气、热相关企业,供电公司负责通过接收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的联办信息,办理供电过户手续。
截至目前,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已对接确定技术路线,进行接口开发,系统对接,完成功能测试等事宜。7月29日下午,高新区分中心为某企业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成功的同时办理了供电过户。打破了部门(单位)界限,缩短办理业务的时间,减少繁琐流程,是促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际性举措。
六、“帮办代办”“上门服务”
为了进一步优化滨州市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效率,切实有效的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滨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加强政务服务全领域帮办代办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滨审批字﹝2020﹞102号)以及滨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关于为企业提供不动产登记帮办代办服务的通知》要求,滨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实行全领域帮办代办服务。在市中心及各分中心设置“帮办代办窗口”,组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申请人申办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经企业和办事群众委托授权,实行全程无偿帮办代办、咨询、联络等服务。
“上门服务”是指根据群众申请和诉求,对特殊情况无法到达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现场的企业和群众,由登记中心大厅负责人对应各类业务协调相关工作人员上门办理。根据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滨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加强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的通知》(滨审批字﹝2020﹞103号)文件要求,中心对老弱病残等无法到达现场办理业务的特殊人群和特殊需求的企业和群众,应约上门服务。进一步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效率,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七、“容缺受理”
容缺受理是指对于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关键性材料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经过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综合窗口可先行受理,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时限(2个工作日之内)和逾期补正处理办法,并进行审查,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权证的制度。2019年12月滨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台了《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制度的通知》,滨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严格按照制定公布容缺受理清单和容缺受理机制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对容缺受理事项和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扩大容缺受理的范围,拓宽材料后补齐的途径和方式,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减少了企业和群众办事跑动次数,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八、企业服务专窗
为进一步优化登记财产领域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服务水平,滨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台《关于落实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个环节”办结有关事项的通知》、《滨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各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置企业服务专窗(区),用醒目颜色和标识宣传引导,方便企业清晰辨识和办理业务。企业间登记业务,全部纳入企业专窗服务范围,享受全流程绿色通道服务。原则上办理登记业务的企业,均应享受专窗服务,登记人员要明确指引企业前往专窗办理,且无需提前预约取号或现场取号即可办理。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全流程“一个环节”办结,企业不动产登记申请、核缴登记费和税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等全流程“在一个窗口、交一套材料、与一人互动、一次办结”,并在同一窗口当场发放证书。我市已取消了企业交易网签,企业可自行签订买卖合同,制定了《山东省二手房买卖合同》(参考样本),可在局官网下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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