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宗教及信仰组成(美国历史一起源)

说起美国的起源,就绕不开三个字眼,五月花号,普利茅斯以及清教徒,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美国的宗教及信仰组成?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美国的宗教及信仰组成(美国历史一起源)

美国的宗教及信仰组成

说起美国的起源,就绕不开三个字眼,五月花号,普利茅斯以及清教徒。

五月花号是一艘从英国英吉利海峡去往美洲大陆的移民船,这艘五月花号与其他移民船与其他船只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上面搭载的102名乘客是今天美国的先祖,就跟华夏民族起源于黄帝是一个道理,船上的乘客们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建立起一个新的殖民地,把它命名为“普利茅斯”。而这也是今天美国马萨诸塞州普利茅斯镇的所在地。

在“五月花号”的102名乘客中,大约有一半被后人称为“清教徒”,另一半是受雇的工匠、仆人和到新大陆寻找机会的殖民者。当然这102名乘客中当然也有黑人,因为早在16世纪初,非洲就已经是英国的殖民地了,所以黑人在当时的英国社会普遍存在,只不过大多都是被贩卖的奴隶,所以英国人在开辟新大陆的同时自然要带上这些廉价的黑人奴隶,所以黑人至今能够广泛在美国存在的根本原因就是,黑人也是美国人的先民。清教徒这个词,英文单词为“pilgrims”,只不过在翻译的时候被简单翻译为清教徒,其实并不准确,原意意是指长途跋涉的“朝圣者”,在这里翻译成清教徒只不过是惯用。实际上这群清教徒只不过是被冠以另一个名称的天主教徒,所以美国的起源充满了浓郁的宗教色彩。

那么为什么这群天主教徒会成为美国的起源,我们接着往下看。这群被称为清教徒的天主教徒,实际上并不是自愿或者说心甘情愿地前往美洲大陆这块完全陌生的土地,因为在当时的英国,虽然已经有了许多去过美洲大陆的人,但是他们带回来的许多流言,比如说凶悍残忍的印第安人,各色野兽,以及致命的瘟疫等等,让当时的人们对美洲大陆充满了恐惧,由此可见去往美洲大陆在当时并不是明智的选择。迫使他们去往美洲大陆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这群被称为清教徒的天主教徒最早要追溯到16世纪初的欧洲,只不过在当时他们有另一个称呼“分主义者”。16世纪的欧洲发生了一次并不起眼的天主教内部的争端,而正是因为这次并不起眼的宗教争端,最终促成了这群清教徒的出现和前往美洲大陆并创建美国起源的故事。

16世纪的欧洲,基本上可以说的天主教的天下,欧洲各国的国王加冕,甚至是婚丧嫁娶都要通过远在梵蒂冈的罗马教廷的批准才行,而各国国王在本国内的统治也要教会的授权才行,所以说宗教与构王权成了16世纪欧洲的权利核心。

这次天主教内部的争端起因是因为德国的维滕贝格大学教授马丁·路德,把他对天主教会表示不满的大作《九十五条论纲》钉在万圣教堂的大门上。路德此举一点儿都不惊天动地,他的原意只是提出对神学的不同见解,供大家讨论——往这个教堂大门上贴“小字报”在维滕贝格大学是常见的事儿。

不常见的是,这篇用拉丁语写成的文章一眨眼的工夫就被译成德文,两个星期后,传遍德意志,两个月后,风靡欧洲。路德做梦也没想到会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他不仅低估了自己的影响,也低估了印刷术的巨大威力。轰轰烈烈的“新教改革”就这样开始了。路德反对得最激烈的是天主教会出售“赎罪券”的行为。当时天主教会垄断着对《圣经》的解释权,当时的欧洲人都是被教会吓大的。为了避免死后下“炼狱”,人们只好花钱购买教会发行的“赎罪券”。教会告诉人们:“随着钱币落下的‘叮当’声,你的灵魂就升天啦!”

路德认为上帝是宽容和仁慈的,人们只要相信耶稣基督,就可以得救,并且这种来自上帝的救赎是“免费”的。“赎罪券”的出售完全违背了《圣经》的宗旨。在路德看来,人们可以根据自己对《圣经》的理解来崇拜上帝,并不需要依赖天主教会。

“大逆不道”的路德把欧洲大陆搅了个底朝天,但这股改革之风唯独没有传到英国。虽然英国与罗马教廷之间总是磕磕碰碰,但它一直以来都是个守规矩的天主教国家,从英王到臣民对原始的天主教也比较虔诚,而且英王一直带头反对新教改革。直到有一天,当英王亨利八世的婚姻出了问题,他与罗马教皇的“和谐”关系也就走到了尽头。

亨利八世本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他曾亲自写书反驳路德。大约在1525年,他想跟妻子凯瑟琳离婚,原因有二:其一,他疯狂地爱上了凯瑟琳的侍女安妮·博林,并要与其结婚;其二,凯瑟琳只给他生了个女儿玛丽,他担心自己百年之后若没有男性继承人,天就会塌下来。于是亨利八世向罗马教皇提出离婚请求。教皇的回答很简单:没门儿!

像所有有个性的国王一样,亨利八世的反应也很简单:爷不跟你们玩儿了!从1529年起,他敦促英国议会讨论“新教改革”的问题。1533年,议会通过立法,使亨利八世成为英国教会的领袖,并于第二年脱离了罗马教廷。亨利八世如愿以偿,抱得美人归。安妮为他生了女儿伊丽莎白。然而,这段改变英国历史也影响了美国历史的婚姻只维持了三年,安妮就被亨利八世送上了断头台。

英国虽然表面上成了新教国家,但除了教会领袖从罗马教皇变成英王以外,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改变。亨利八世对改革根本不感兴趣,他骨子里仍是个天主教徒。1547年,亨利八世去世,他与第三任妻子简·西摩的儿子继承了王位,即爱德华六世。当时爱德华六世只有9岁,却是一位真正的新教徒。他在新教人物的辅佐下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如果爱德华六世多活几年,英国就会变成一个真正的新教国家。但他在位只有6年,不满16岁就去世了。

1553年,亨利八世的长女玛丽成为英王,即玛丽一世。她在法国长大,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她继位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宣布英国是天主教国家,并开始全面颠覆爱德华六世的改革成果,把近300名新教徒烧死在火刑柱上,给自己挣了个“血腥玛丽”的称号。如果她多活几年,英国就会是个彻底的天主教国家。可是,上帝只给了她5年的政治生命。1558年,玛丽一世去世,王位传到了亨利八世的次女伊丽莎白一世的手上。伊丽莎白一世在位45年(1558—1603),被认为是英国历史上最聪明睿智的君主。

伊丽莎白一世信奉新教,但在女王心中,国家的稳定和统一是第一位的。经过爱德华六世和玛丽一世的一通折腾,英国已经走到了分裂的边缘。伊丽莎白一世用高超的政治手腕协调各方利益,奉行对各种观点的包容政策,反对走极端。她废除了玛丽一世的天主教立法,也没有完全实施爱德华六世的新教主张。她把新教的基本信念融入教会的实践中,同时尽可能地保留一些天主教的特点。英国新教在她的领导下,比欧洲大陆更温和、更保守。正是这个走“中间路线”的新教催生了以“清洁、净化教会”为目标的“清教派”,也就是后来人们惯称的“清教徒”。女王的宽容使清教势力迅速壮大起来。

清教派认为,当时的英国新教与天主教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没有完全奉行《圣经》的宗旨。他们主张在教会内进行改革,使它更加“纯洁、干净”,更严格地按照《圣经》的教义行事,最终彻底切断与天主教的关系,成为真正的新教。

在1570—1605年这段时间,清教渐渐分成两支。主流的这一支还是坚持在英国教会内部进行循序渐进的改革。另一支却认为改革必须马上进行,不应拖延。持这一主张的人认识到,多年来在现有教会中进行的改革收效甚微,他们与英国教会之间的分歧变得越来越不可调和。于是他们提出要从英国教会中分离出去,追求自己的宗教信仰,这就是“分裂主义者”或“分裂派”。他们中的很多人后来乘坐“五月花号”来到北美,成了我们现在所知的“清教徒”。准确地说,他们应该是“分裂派清教徒”。

清教派和分裂派都属于基督教,源出一宗,都希望自己的国家得到上帝的保佑,也都忠于英王。清教派倾向于以理智和逻辑的方式看待宗教,他们特别强调“团体”的重要性,追求整个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分裂派则不愿与现实妥协,强调“个人”的重要性,不惜以分裂为代价来追求个人的信仰。清教派是更温和的“分裂派”,分裂派是更激进的“清教派”,两者只是“度”的差别。但这个“度”越扯越大,到最后两派竟然分道扬镳。

1603年,伊丽莎白一世去世。她终生未婚,都铎王朝因此绝嗣。她的侄子,苏格兰国王詹姆士·斯图亚特成为英格兰国王,从此把英格兰和苏格兰连在一起。他就是詹姆士一世,斯图亚特王朝的第一位君主。

詹姆士一世没有伊丽莎白一世的睿智,更没女王的宽容。他禁止分裂派建立自己的教会和按自己的方式崇拜上帝,还囚禁了一些分裂派的教士与信徒。因为英王同时也是教会领袖,所以对英国教会的不忠就是对国王的不忠,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分裂派不仅受到来自国王的打击,他们的主张也得不到比较开明的宗教领袖(包括清教领袖)的支持。

受到迫害的分裂派不得不考虑逃离英国。从1607年起,分裂派领袖约翰·史密斯、约翰·罗宾逊、威廉·布鲁斯特和前文提过的威廉·布拉德福德,率领他们的教众开始了艰苦的迁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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