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没办居住证房东要罚款吗(房东不配合办居住证)

租客因为房东表示能办居住证,才选择承租房屋。为此,租客还特意在租赁合同中备注,但是,没有约定不办理的违约责任。

有约定,但房东就是不配合,你又能拿他怎么办?

租客没办居住证房东要罚款吗(房东不配合办居住证)(1)

租客没办居住证房东要罚款吗(房东不配合办居住证)(2)

法律上的解决思路无非是以下几种:

合同解除,要求退钱?

因为房东不办居住证,导致租客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所以租客要求解除合同,重新再找个能办居住证的房子租。

暂不讨论居住证这事是否能构成一个正当解除的理由,这个方案实际上毫无可操作性。租客认真地发个解除通知给房东,房东就能乖乖地把已经交的租金和押金退还?想得美。

为了要回租金和押金,租客只能打官司,折腾了几个月,钱能不能要回来不好说,但心力交瘁是肯定的。

较真起来,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办理居住证是非常重要的权利义务,只要房东不办租客就能解除合同,不然居住证还真不能成为一个正当的解除事由。

根本原因在于租赁合同中,租客的主要权利在于取得房屋的占有使用权,而房东的主要义务是提供一个适宜居住的房屋,办理租赁备案以及居住证真不是房东的主要义务。因此,即便房东不配合办理居住证,也只是违反了合同项下的从义务,并不构成根本违约,租房无权因此解除合同。

如果租客真的强行起诉解除,说不定房东还借此倒打一耙,要求租客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违约金。

强烈要求甚至不惜起诉,要求房东配合办理居住证?

理论上这个一点问题也没有,毕竟合同也写得很清楚了。但在房东明确拒绝履行的情况下,法院是否会判如所请,很难说。就算是法院判决写明房东于十日内配合办理,又该怎么执行呢。拿着这个判决书到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能给办吗?且不提打了一审打二审,半年已经过去了。拿着一个没啥用的判决书,公平正义在手,但是用处不大。

房子继续住,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对应的就是租客因为房东不办证受到的损失。损失是什么呢?损失是小孩不能上学,不能买房买车,看起来损失真的很大。但是,这些损失,到底值多少钱?

合同没有写,就是想要,总也得有个依据吧。这时的损失,大约等同于替代履行付出的成本。如果可以通过花钱代办居住证的方式解决问题,那花出去的钱,就是损失!

这个损失,房东会赔吗?我感觉要是房东善良,会补偿一些,比如减免一个月房租之类的。但是,房东真不补偿,除了打官司又能有啥办法。

讲了这么多,这道咨询题,比较实际的处理方案如下:

1、既然已入住,就先住着,同时,继续催促房东办理,保留催办的微信聊天证据。

2、联系中介,询问是否有代为办理居住证的业务,收费如何(反正我家门口的中介告诉我可以代办)。将与中介的聊天记录发给房东,告知,如果不配合办理,这个代办的费用最终将由房东承担,敬请知悉。如果房东还是不配合,权衡迫切性,如果确实需要立即办理居住证,也只能选择代办,毕竟上学买房都是大事;如果不着急,那就拖到第3步。

3、在需要缴下期房租时,拖延不交,房租问起来,只要办证马上就交,以此来倒逼房东配合。这一条的操作要有余地,如果房东停水停电,可能会造成生活不便。虽然法律上咱不占理,但是,收不到租金,着急的是房东呀。

4、如果房东依然不配合办理,真的不想住了,可直接搬离房屋,另外寻找可办理居住证的房屋租赁。但拖一天就是一天的钱,多住一天赚一天。

以上,等同于将已缴纳的租金和押金用尽,至少不用再打官司要求房东返还租金和押金了,避免了诉累。同时,也通过代办的途径摸清了损失的金额,说不定房东善良,能少要点租金补偿一下,即便真要起诉,也有了主张的依据。

平心而论,作为房东,不想惹麻烦,不帮租客办居住证,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应该在签约前明确告诉租客,免得耽误人家的事。在签合同时,啥都答应,签了后,又出尔反尔,别的不谈,肯定违反了诚实信用的民法原则。租约到期后,人家租客拖着不搬,或者给你留一屋子的垃圾,你也不要抱怨人家不文明,对吧。

言归正传,想办居住证,下次再签合同时,请明确约定:

1. 配合办理居住证是房东的主要义务。房东务必在合同签订后的十日内配合办理完毕。

2. 租金和押金先预交中介,由中介公司保管,在办理当天,交给房东。

3. 如果房东不配合,构成严重违约。租客可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租金和押金;同时,租客也有权不解除合同,但可要求房东提供半年免租期,即以房东减免半年租金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能不能谈下来,就看你的本事了。法律知识用在预防时,比用在救济时,效果要好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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