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

权利人为黄燕芬,时怀安川(2017)眉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815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明作废,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

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

权利人为黄燕芬,时怀安川(2017)眉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815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燕芬、时怀安

2021年3月30日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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