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最新条例(殡葬改革新规农村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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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老病死循环一生,这是每个生物都要经历的生命更迭。以前有着哲学问题“我们从哪来,到哪去?”不是很懂。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于人生有了不一样的感悟。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
我们最后的归途在哪?从物理上来讲尘归尘、土归土,我们的传统是土葬,讲究入土为安。而现在殡葬改革后土葬改为火葬,我们是入了火化成灰,在埋入土里是不是也是入土为安?这也是很多人具有争议的,土葬改为火葬引起了不少的争议。
在专家看来,火葬具有节约土地,易于管理,减少污染和节约丧葬花费等优点,因此在全国范围内建设火葬场,强制改革,尤其是1997年以后制定了殡葬管理条例,对于殡葬改革形成有力推动。
但是在农村殡葬改革并没有深入人心,困难重重。农民对于火葬这种形式很难认同,大多数人信奉土葬的传统丧葬模式。但是随着时间的转移和不少地方的强性规定,现在不火葬已经是很难的事情。
解决了火葬的问题以后,继续推进丧葬改革,农村存在的“3大丧葬乱象”要全面禁止,对于农村人来说是喜忧参半。
第一、乱埋乱葬
现在农村还存在二次棺葬的行为,这种是很难禁止的,在一些地方是默认存在的,尤其是当地没有公墓,村民无处可葬,只能埋葬在山坡、林地和村庄耕地。
但是允许建坟不是意味着就不管葬在哪里都可以,对于“三沿六边”是绝对要禁止的。三沿六边指的是,铁路、公路、河道沿线和城镇建成(规划)区、风景名胜区、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区、县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保护区、农田保护区等区域。
这些地方是不可以建新坟,就是旧坟墓也要进行迁移或深埋。
第二、丧事喜办、大操大办
农村攀比之风还是比较盛行,或者说是被“逼”的,由于对于丧葬这些问题都是临时抱佛脚,都要按照村里人的标准,总不能比别人低,对于农村来说这是最后尽孝的时候,花多一些钱是能够承受的,特别是“喜丧”更是大摆筵席、宴请四方,造成铺张浪费。
甚至有许多办丧事的人家,请治丧会,唢呐队载歌载舞,连艳舞都能光天化日之下表演,吸引农村小孩和老人的目光,肃穆的丧事成了低俗的表演场所,满足有些人的恶趣味。对于这些行为早就应该禁止,现在有些地方已经杜绝了农村“艳舞”行为,但是还有不少地方存在。
第三、豪华大幕、水泥固化
农村随着改革开放不少人进城经商、打工赚钱,大家都富裕了,那么富裕了以后对于什么都要讲究一下,能让后世赡养的墓葬就要修的豪华一点,尤其是宗族较大的,树碑立传,修建大型坟墓。
这样以来造成了土地永久性占用,严重浪费资源,还要修走道栽树木,一座坟墓占地十几二十平米,不像以前的土葬,最多几十年坟头都看不见了,最后又成为了耕地。因此是绝对禁止固化坟墓,严禁修建豪华墓的。
随着法律的健全,人们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都开始立规矩,说好听的就是人类的文明又进步了一大截,毕竟什么都有法可依;但是说不好听的,就是生活在规定的圈子里,被圈养了起来,一切都有规矩,一切都是规矩。
丧葬改革固然重要,老百姓的意见其实更重要,土葬火葬之争,甚至到了放不放炮,少不烧纸,以后也许会成了祭拜不祭拜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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