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结婚的年龄你后悔吗?爱情的陷阱还是馅饼
我们从小被教育,婚姻是爱情的最好归属。
但真的是这样吗?
至少在能不能结婚这个事情上,它从来都与爱情无关。
1950年5月1日颁布的《婚姻法》规定:男20岁,女18岁,始得结婚。
“始得”就是“才可以”的意思,那会写字都这样。
没有规定两个人要“相见欢”才能结婚。
这个规定沿用了30年。
直到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198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这句话写得稍长些,也可以写成一句话:男女结婚法定年龄往上提两岁。
之所以这样修改也跟爱情无关,而是因为当时开始实施计划生育!计划生育当然是个经济考量。
有人说,当时还考虑到男女青年身心发育的问题,我觉得是瞎扯淡。1980年的男女的身心突然倒退两年吗?
之后,这个规定一直被采用到现在。
但这个事情和爱情有关。
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对《婚姻法》的修订。修订后的《婚姻法》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还添加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条款。为什么做这样的修改呢?因为90年代很多没文化的暴发户一不小心搞到很多钱,到处“包二奶”、“养情人”。所以是要禁止“非法同居”,有爱情也不行。
看到这你是不是想起来最近另一个大新闻:四川省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算你聪明。
为什么取消结婚限制呢?因为现在少子化现象太严重了,未来的养老问题会很大——当然现在问题也不小。这也是个经济考量。
好处是,现在男女之间有爱情就可以生孩子了,只要你能养得起。嗯,好像不太对,没有爱情也可以生孩子,只要你养得起。
不好的地方是,有些人会说,这是鼓励“未婚先孕”,甚至是鼓励有钱人“包二奶”。
不过四川省卫健委出来回应了,并非鼓励不结婚生孩子,而是为了保证“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让其进行生育登记后就享有一些妇幼保健的服务。
他说不是就不是,我相信。
即便他没有说“并非鼓励包二奶”,我相信也不是那个意思。
所以,看明白了吧?网红经济学家任泽平这个时候提出来,建议把法定婚龄降到18岁是有历史依据的。
既然把结婚的法定年龄向上提两岁是因为计划生育,现在计划生育取消了,结婚的法定年龄也降下来不是很合理吗?有人说,不妥不妥,结婚又不是过家家。18岁大部分人才刚高中毕业,连生活来源都要靠父母,既不懂竞争又不懂爱情更不懂生活怎么能结婚……
等等,人家只是说“可以”结婚,没有说“一定要”结婚。
我跟你打个赌:把法定年龄降到18岁,一年到头也增加不了三两对新婚夫妇!浑身上下充满荷尔蒙的18岁少男少女,即便有干“那个事”的冲动,但大多数都不会有结婚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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