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穷理和格物致知一样吗(我们常说随物而格)
“随物而格”是一种学习和做事的方法,是指在学习和做事中应遵循事物发展变化规律,不能刻板死守、一成不变。有一属官,因久听讲先生之学,曰:“此学甚好,只是簿书讼狱繁”难,不得为学。
先生闻之曰:“我何尝教尔离了簿书讼狱,悬空去讲学?尔既有官司之事,便从官司的事上为学,才是真‘格物’。如问一词讼,不可因其应对无状,起个怒心;不可因他言语圆转,生个喜心;不可恶其嘱托,加意治之;不可因其请求,屈意从之;不可因自己事务烦冗,随意苟且断之;不可因旁人谮毁罗织,随人意思处之。有许多意思皆私,只尔自知,须精细省察克治,惟恐此心有一毫偏倚,枉人是非。这便是‘格物’‘致知’。簿书讼狱之间.无非实学若离开了实物为学却是空”。
用现在话说就是:有一位官员,因为听了先生讲学很长时间,便问:“先生的学北常精彩,只是我要处理的文件、案件特别繁杂,因此不能象你说的那样好好做学问。
先生听了之后说:“我何曾教你离开文件案件去空谈学问呢?你既然有公事需要处理,就在公事上做学问,这才是真正做到了‘格物”比如,你问讼词的时候,不可以因为对方的回答很无礼而恼怒;不可以因为对方言语圆滑周密而高兴;不可以因为厌恶对方的说情而故意整治;不可以因为对方的哀求就有意宽容他;不能因为自己事务繁忙就随意结案;不可以因为旁人的诋毁诽谤就顺从别人的意愿去处理。这些念头都是私欲,只有你自己知道,需要你精细地反省克治,唯恐因为心中有一丝一一毫偏颇,便冤枉了别人的是非,这就是‘格物’‘致知’。处理文件与审理案件之中,无一不是切实的学问。如果离开了具体的事物去做学问,就成了空中楼阁。格物的意思是推究事物的道理,认识世间万物。物格的意思是事理得到探究。探究事理后才能获得正确认识,认识正确后才能意念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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