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歌手周云蓬简历(歌手周云蓬写了一批空濛的)
大家好,我是凹叔。
上周六,在北新桥板桥南巷7号的live house,凹叔见到了周云蓬。
这天晚上,他在北京有一场演出。
调音的时候棚中很暗,舞台上聚焦的唯一光源清冷黯淡。
周云蓬在彩排
隔着十米不到的距离,只能看见台下凝望的人黑白交错的背影,恍惚间世界好像只有单一色彩,明的暗的,和更晚时间灯光闪烁霓虹交错形成了鲜明对比。
台上的周云蓬早就习惯了这样的黑暗。
因为视障,墨镜里的世界是半辈子的“被限制的自由。”
人到中年,又有了意料之外的变数。
2016年,因为酗酒而得了场大病,手头很多东西不得不停下,这个在过去二十多年行走大江南北的诗人,开始长期在一个地方停留。
那之后他剪短了头发,戒掉了烈酒,偶尔愤恨自己就像是“屠格涅夫笔下的那只麻雀,一声枪响,别的麻雀都惊飞而起,只有它被打中了。”
剪去了长发的周云蓬
但说归说,大病一场,并没有中止周云蓬的出走。
戒酒清醒之后,周云蓬走的更远了,去了香港老九龙,找了家路边的理发店剃了个光头;去旧金山,看“朋克教母”帕蒂.史密斯的演出,追寻“跨掉一代”的足迹;又去了洛杉矶,连着参加了三天音乐节,在鲍勃·迪伦,保罗·麦卡特尼,尼尔·杨等人的歌声中,暗自给自己鼓劲,笑着说自己“永远年轻”。
周云蓬重新站上舞台,再次叛逆了起来——今晚不再是民谣诗人,而是拿起了电吉他。
同时,还多了个身份,小说家。
最新出版的短篇小说集《笨故事集》,记录了病后周云蓬对这个世界新的看法,游走在不同时空和地域的虚幻缥缈,开启了行吟诗人人生的下半程。
《笨故事集》 周云蓬 著
磨铁图书出品
二十多年来,周云蓬始终在出走,用民谣界的流行词汇形容就是“流浪”,用摇滚界的专属名词概括,就是“叛离”。
叛离自己本来的道路,清晰的命运,叛离身体的桎梏,也叛离精神的围城。
出走与叛离:永远的异乡人
1970年,周云蓬出生在沈阳铁西区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
6个月他查出了青光眼,失明之前,母亲带他坐上火车,辗转全国各地治病。
从北方到南方,从沈阳到上海。这次治病之旅给还是孩子的周云蓬留下了最后的礼物——亲眼见到了广阔的天地。
他知道了比沈阳更大的是北京,马戏团里的大象可以用鼻子吹口琴。
这之后,他成了一个盲人。
很长一段时间里,周云蓬留着长发
视障并没有禁锢住他,周云蓬天生喜欢走来走去,12岁时,他就拄着盲杖,独自一人坐公交车回家。
17岁时,他在沈阳读高中补习班,每天坐十几站路上学。
夜里,穿过行色匆匆的人群往回走,回家后,再独自整理白天老师上课的录音。
1991年,周云蓬考上了长春大学特教中文系,终于完成了人生第一次的叛离——他不用穿上白大褂,戴着墨镜当一个按摩技师,每天在不同的肉体上摸来按去。
这一次的叛离,代价是与父亲关系的破碎。
周云蓬在《绿皮火车》中说到父亲,是“记恨他打过我”,是“新仇旧恨涌上心头”。
《绿皮火车》 周云蓬 著
磨铁图书出品
就像很多电影里那样,儿子和父亲总是站在对立面。
工厂出身的周云蓬父亲,是八级技工,会车钳洗刨,会拼二极管,组装电视机,但他不看书,读不懂泰戈尔“夏天的飞鸟,飞到我的窗前唱歌”,也不理解周云蓬为什么不能老老实实地学按摩。
所以“战争”爆发了,周云蓬说:“人长大了就应该离开家,到世界里去讨生活,能走多远就走多远。”
也许这就是叛离与出走最早的理由。
少年时的代际冲突让周云蓬离开了日渐衰败的铁西区工厂,搭上了南下的绿皮火车。
但在日后的生活中,他逐渐放下了这些“理由”,也不再因为某个矛盾而执着地想要证明什么。
十几年后,他将流浪途中的所闻所想凝结成歌曲、诗、散文、他的文字越变越轻盈,越写越自由,他说:
“我到处走,写诗唱歌,并非想证明什么,只是我喜欢这种生活,喜欢像水一样奔流激荡。我也不是那种爱向命运挑战的人,并不想挖空心思征服它。”
年轻时,他是“重”的,底色很浓,颇有反叛先锋的意识,似乎脑海中有个假想敌,就像父亲一样,总是在阻止自己。
稍微年长后,他逐渐变得柔和,或者说逐渐拓宽了自己的边界,认为“诗歌本身就是诗歌,它可以承载道德,也可以不承载。但第一性是诗性的。”
这是一种对“美”的返璞归真,是一种对公众惯性的拒绝。
也许这些轻盈原本就在他的脑海中。
大学时期,他读《局外人》,加缪的话举重若轻:
“人们永远也无法改变生活,什么样的生活都差不多,而我在这里的生活并不使我厌烦。”
对于周云蓬来说,也有可能是一种触底反弹,即“没有对生活绝望,不可能热爱生活。”
第一次触底是9岁时的失明,那么第二次的触底,就是46岁的这场大病。
人生过半,行路至此,周云蓬似乎放下了许多东西,开始重新接触这个世界,以故事的形式。
诗人余秀华说周云蓬的小说,是与世界的“轻碰触”。
凹叔认为也是如此,小说中出现的“我”依然是出走四方,边走边唱,似乎没有什么目的。但相比较周云蓬曾经的自传性文字,《笨故事集》又更加轻盈,更加通透,更加自由。
虚构中的幻象和真实的自己
《笨故事集》中的第一篇小说《敬亭山》,兼具古典诗意和志怪氛围。
故事中的小周入住了半山的一间茶室,同住的只有一位年轻女服务员,名字叫小晴。
“山中的日子过得美,白天吃小晴做的饭菜,喝着古井水泡的茶,夜里一梦黑甜,旁边还有个尼姑庵,上早课的木鱼声‘笃笃笃’敲起,预告黎明将至。”
小周和阿晴喝着茶,互道身世,小周说他卖唱的事,小晴则说,自己结过婚,错嫁了男人。男人总爱打老婆,实在忍受不了,最后离婚了。
白天岁月静好,相安无事,夜里小周却总是听见库房里有动静,先是什么“东西窸窸窣窣地滑落在地上,凝神细听,又没了。过了一会儿,某扇柜门‘砰’地关起来,又安静了不久,传来匀速的有节奏的像是脚步声或者敲击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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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床上,竖起耳朵,一直等到尼姑庵敲木鱼,心里才踏实下来。第二天,我不好意思问小晴,怕显得我一惊一乍,没见过世面似的。估计是老鼠,据说老房子里还会有蛇常住,基本上与人相安无事。尽管想明白了,晚上还是睡不着,那么均匀且有节奏的动静,不应该是蛇能弄出来的,老鼠小胳膊小腿的,也没那么大力量。到底是啥?想了一夜,木鱼声“笃笃笃”地敲起来,我才恍惚睡去。吃完午饭,本来要出去溜达,因为昨夜失眠,就回屋继续瞌睡。快睡着的时候听到有人蹑手蹑脚地走进外间,推了推我屋门,叫了一声,小周。
是小晴的声音,我刚想回答,听到她自言自语,出去了。然后又进来一个人,小晴的嘴被堵住了,发出呜呜的声音,然后就是急切地喘息。我的小心脏跟夜里似的又乱跳起来,不敢发出一点声响,怕被人发现在屋里。听小晴低声说有人来了,瞬时又安静下来。不知道他们啥时出去的,反正再没声音了。
我听懂了,小晴在偷情。这是啥话呢,人家是离了婚的。进而想,别人可以找她,我为啥不能找呢?我们孤男寡女同住一院,夜里空山寂寂,岂不是机会更多吗?
今夜三更,嘿嘿!
三更,外间屋里一声怪叫,像是猫,又像是婴儿啼哭。又来了,动静越闹越大了,不可能是小晴他们,茶室又没客人,没必要半夜到这里来幽会。那种匀速的脚步声又响起来,好像在门前还停了一会儿,接着听到低沉的呻吟,一下一下的,好像一个身躯庞大的病重男子辗转在病榻上,似睡非睡地疼痛着。
这时我想起小晴,她现在是一个人睡,还是身旁有别人?她怎样呻吟呢?我是一边怕鬼,一边想女人,在床上翻过来翻过去烙大饼,终于睡着了。小晴掀开我被子,嘴里吸着气,她说,冷,钻到你被窝里暖暖。她的身体凉凉的,“哧溜”一下滑进来。我抱紧她,起初不敢动,渐渐地脑子热起来,问她,可以摸一下吗?她不吭声,我的手指从她肩头轻轻滑落在她乳房上,握住,像握着一个剥了皮的鸡蛋,鸡蛋清柔软细嫩,不敢稍微用力,生怕捏出裂痕。乳房在我手掌里温暖起来,我问小晴,这是在做梦吧?她说,是真的。然后“笃笃笃”的木鱼声叫醒了我。我怀里抱的是汗津津的被角,心里空落落的。
不等天亮马上起,一肚子闷气,鬼也不怕了,抓起盲杖,“咣当”打开门,走进外间,我要查查夜里闹腾的到底是啥,墙边摸到一口大缸,里面好像是大米,旁边有一截木梯子,后面戳着几支大扫把,另一面墙堆放着一些大木箱,掀开盖子,里面尘土味发霉味扑面而来,呛鼻子。搜了一圈,没找到棺材板骷髅头,都是些普通的烂家具。真可笑,连个女人都没有还怕鬼。
白天见到小晴,有点怪怪的感觉,梦里摸了人家,心里还是挺不好意思的。
我问她,我住的那个木房子过去是干吗用的?小晴说,听说解放前那是个庙,供奉的是啥神就不晓得了,“文革”中改成装木材的仓库了。小晴追问我,咋了,有啥不对吗?我说,没,只是夜里有些动静,应该是老鼠吧。停了一会儿,小晴神秘兮兮地问我,你怕鬼吗?我不怕,眼不见心不怕。她被我逗乐了。
夜里,那个桃色梦又来了,还是问她能摸一下吗?不吭声,这回寻到下面了,越来越湿润,正准备进入,“笃笃笃”,又及时被木鱼声叫醒了。”
《敬亭山》讲了个挺“艳情”的故事,盲人小周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想象着隔壁的小晴,梦里就和女孩有了数夜的缠绵,但每次要到关键一步时,梦境就结束了。
醒来后,小周害羞得不敢看人。
倒是小晴还大方地讲了个敬亭山王家村王瞎子的故事,给小周听。
小晴讲的这个故事颇有深意。
说的是“文革”中,盲人老王爱上了隔壁村的盲姑娘,但这却让群众们不高兴了:“谁见过俩瞎子谈情?”
盲姑娘的父母是小学老师,嫌这事情丢人,阻止自家女儿与老王来往,老王的爹妈也找了几个小孩看着门,不准老王再往邻村跑。
但年轻的男女已经互诉衷情,想要厮守终生。老王说:“你做了我老婆,我靠卖唱养你!”于是他们相约一起逃跑。
“到了约定的夜晚,老王背起家当,就是他所有的乐器,找出仅有的五元五角钱,提着盲杖摸到村边的香樟树下,那树的香气跟姑娘身上的香气一模一样。他在树下等,姑娘没有辜负他,另一根盲杖轻轻地触及路旁的草丛由远而近,姑娘来了。”
他们紧握着彼此的手,当对方的拐杖,这便上了路。
可是呢,他们遇到了什么?
“一些‘哧哧哧’的声音从紧闭着的嘴里憋不住地冒出来,接着是‘扑哧扑哧’声,像洪水从堤坝的裂缝中拥塞喷涌,最后大笑像炮仗一样地炸响,前面几个死人活过来,笑得原地跳脚,拍着大腿,满地打滚,身后的笑声赶上来,两旁的笑声包抄上来。老王知道他跟姑娘中了埋伏,全村人出动在这里埋伏等着他们。女人尖叫着互相撕扯头发,年龄大的,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咳嗽着马上要断气,小孩们喊叫着穿插跑动,还有人学着他们刚说的话,你做了我老婆,我靠卖唱养你!引来又一次哄笑。”
两个盲人最终被群众拆散了,瞎子老王点起了一把火,把村子烧了,故事也结束了。
小晴说完这个故事后,小周便和她告别了。
春心荡漾的梦连做了几个晚上,但最终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敬亭山》的故事分了三层。
第一层是小周与小晴在半山茶室的相处,两人客客气气。
第二层是小周的梦境,梦中他和小晴几欲云雨,但未成行,是为欲望,也为执念。
第三层为小晴白天说的瞎子老王的故事,两个苦命人最终也没有在一起,形单影只,还要被世人苛责,嘲笑。
小晴说的这个故事中的故事,和《敬亭山》中前两层故事相互映照,似乎很沉重地想要说些什么,但一切又都是“过去式”的,是虚幻的,是抓不着的。
正如小周的梦境一般,他最终没有和小晴发生点什么。
故事的末尾,小周告别小晴,小晴说:
“小周,啥时结婚一定通知我。”
但小周的反应呢,却是“话在肚子里转了几圈没说出口。”
“我的腿磕碰在路旁的石头上,疼痛自下而上,把我身体一针一针重新缝补起来。疼痛叫醒我,这是现实,石头一样真实的现实。”
这个故事虚幻中又有真实。
小周和小晴自然也是这个世道的苦命人,但最终并没有在一起。
他们在一起的结果会怎样呢?瞎子配离异的苦命女,也许结局也会和王家村的瞎子和盲女结果一样,外人冷眼看戏,嘲笑这种苦难的相依。
《敬亭山》这个故事也许说的就是这样一种无端的命运,透着对人世间的向往,又透着一种对现实的透彻的清醒。
周云蓬《笨故事集》中,大部分依然用第一人称,以“我”的视角讲述故事,主角也多是盲眼人。
比如在《遇见阿炳》中,“我”和阿炳。
故事中的小周,仗着自己是穿越时空的未来人,知道瞎子阿炳的命运,便开始当起了全知“老先生”,将阿炳的命运藏着一半透着一半,说给了他听。
这多少让小周有点优越感,自己知道阿炳的命运,对方却不知道他的。
结果瞎子阿炳却话锋一转,说道:
“我知道你是谁。你叫周云蓬,号称是你那时候的阿炳。你的歌,还可以凑合听,不过没太大的根气。你出了点小名,就整日躲在房子里,缺少与人纠缠的姻缘,没见过啥世面,也就做做白日梦,所以才梦到我。我也知道你的结局——
你,死在台上,某次唱曲儿激动过度,撒手撂下琴,一头栽倒。”
最后,瞎子阿炳走了。周云蓬心想:
“盲眼人都挺狠的,能活下来,全靠着一股狠劲。他那么说我,想让我绝望,我这么说他,也是这个心思。一个瞎子把另一个瞎子推下河,解恨!要不然,这破日子,该怎么熬过呢?”
这看似是两个盲眼人的对话,又何尝不是周云蓬对自己的认知?
远望当归:故事里没有旁观者
《笨故事集》是周云蓬第一次尝试虚构的写作,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一次内向的,对自我的挖掘。
这不是偶然的,而是到了某个阶段而必然产生的感悟。
柴静曾拿周云蓬和史铁生作类比:
“诚实就是精神上的一贯性,不相信什么突变和顿悟。”
周云蓬也是认可这种类比的,他曾说:“我将死了又死,以明白生之无穷。”这和史铁生所说的“谁说我没有死过?出生以前,太阳已无数次起落。”属异曲同工。
对自己的诚实,也体现在《笨故事集》中不同的篇章之中。
《远望当归》中,周云蓬说:
“到我这年纪,回望来时路,苍苍茫茫的,仿佛比朝前看更远。”
46岁一场大病之后,他说:
“我马上进入天命之年了,还不懂得命运是什么。你要常常走起来,才能有机会面对命运,静止的生活也会有命运,是不是都静下来,命运就隐身了。如果大海平静如天,那你能分清哪儿是海,哪儿是天吗?它们都是蓝的。年少时曾大言不惭,我和命运是朋友如何如何,真实胆子大啥都敢唠。人家命运拿你当朋友吗?偶尔给你点好脸色,就忘了自己是谁了,女友突然翻脸走了,病来如山倒了,命运不再是维纳斯,马上变脸成美杜莎了。看她一眼,你就变成石头人了。那是被吓的。”
周云蓬自己在微博打趣说,《笨故事集》是魔幻,玄幻,加穿越。
凹叔觉得,文字是自由的,但内核还是真诚的。
天命之年,远望当归,周云蓬保持诚实,仍在成长。
凹叔对话周云蓬
凹叔:《笨故事集》是您第一本小说集,和以往写作散文或者诗歌有不一样的感受吗?创作过程中有什么差异呢?
周云蓬:创作这本《笨故事集》,我觉得对自己是一条新路,所以处处都觉得很新鲜,实际上自己也是自己风景的旁观者,跟过去写随笔和诗歌完全不一样。写诗歌,写随笔,对我更多的是一些情绪的激发,还有情绪的捕捉。但写小说,我觉得结构非常重要,需要冷静的打磨,修改也非常重要。写小说儿对我来说更要有全局观,你就像一个造物主,你在雕刻你的人物、故事,而写诗、写随笔的时候你是沉浸在你的文体里面,由情绪做主,然后带动你的笔去记录那些事情。
凹叔:初读《笨故事集》前几个故事,感觉比起《绿皮火车》要更加轻盈轻松,周老师2016年之后心态是不是有所改变呢?
周云蓬:前几个故事看起来比较轻松,我估计是因为我在这个文体内,在写小说、写故事方面还是个新手,没有压力,没有包袱,就抱着一个很好玩儿的心态。所以在写作的时候没有更多的那种先设定好的价值和负担,所以显得有点轻松。
凹叔:生病对您的创作有影响吗?
周云蓬:生病,肯定对我的生活是有直接影响,会让你冷静下来,把生活停滞下来,就像高速路上的车,突然停下来,然后抽根儿烟,那种感觉。然后你也会更多地去反思老年、死亡,以及这些突然来的灾难。对写作我觉得是潜移默化的影响,可能也促成了快一点完成自己的写作计划,比方想写小说,过去总是觉得很遥远的,但是生病以后就是抓紧时间赶快写。
凹叔:《遇见阿炳》和《养老院》中都有跨时空的对话,《远望当归》中,您也说自己已经步入知天命的年龄,现在对衰老是否有和以前不同的看法?
周云蓬:对我来说,快50岁了,就觉得有一点老的感觉了。老,我觉得就是更容易往远了看,无论是看童年,还是看未来的老年的深处,就更喜欢眺望。所以视野要开阔一点吧,人一点点老了,就不爱计较那些细节,小事情什么的。近处的东西不见得比远处更重要吧,有些很遥远的眺望的东西,可能离你更近,是你更接近的现实。
凹叔:您在序言里提到,“好故事离不开方言”,您是东北人,这让我想到这几年其实文艺界东北人很有存在感。比如和您同是沈阳人的双雪涛,他写作长短句交错,感觉自有一套东北语感,还有班宇,他们都是东北籍的小说家,也写作了大量以东北为背景的故事。还有说到音乐,最近最火的《野狼DISCO》也使用了东北方言,广为流传。您觉得东北给您的创作影响大吗?
周云蓬:我觉得东北的语言对我的影响并不大,因为我后来就一直说普通话,阅读也是用普通话的语音,包括脑子里的思维都是普通话的思维。东北的作家对我影响大的应该是萧红,她的《呼兰河传》《生死场》,还有她的散文。她把东北的方言运用到书面上,我觉得运用得非常好,而且那种语言就活过来了,也不是像东北小品那么土,一样保持着文雅的姿态。我觉得萧红是我的东北老乡,也是我用东北语言或者借鉴东北语言写作的一个榜样和典范。
凹叔:您怎么看近几年东北地域特色在主流文化中的异军突起呢?
周云蓬:至于说近年东北作家的崛起,我倒没有看到更多,你上面说的几个作家,我没有阅读过他们的作品。如果有东北崛起这种现象,我也觉得不是语言造成的,而是东北整个地区在时代的角落的那个情况造成的。它是变化最大的一个地区,受时代冲击最大,过去是那种工业老大的形象,现在没落成了一个要被救助的地区,年轻人都走光了,所以一定有很多素材,一定有很多故事,不是像南方的广州或深圳那种时代弄潮儿的故事,而是那种寂寞的,没落的,有点颓的故事,那么作家如果善于观察,把这些写到书里,那就一定是好的小说。
我也很多年没回东北生活了,今年要去东北巡演,我应该仔细观察观察,因为那里毕竟是我的故乡,我觉得对这个地方充满了期待,还有好奇,看看他到底变成什么样子,现在的年轻人都在想什么,上班的人都在想什么,一定好好去看一看,想一想,但不见得是为了写作,就是为了单纯的对自己家乡的好奇心和期待。
《笨故事集》序
余秀华:他与世界的“轻碰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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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到周云蓬是在鼓浪屿,我是去参加诗会,不知道他去干吗,后来才知道他也想混“诗歌圈”,因为这个圈子好混,“黑帮老大”宅心仁厚。在见到他之前,我就知道他的名字啦,虽然不是如雷贯耳,但是绕不开撒。有些人就这样,你爱不爱他,他都要渗透进你的生活,这就是“影响力”。再后来,知道他的影响力还挺大,特别是在中年妇女中间,挺招人恨的。后来我们又见了很多次,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场合,看来他混诗歌圈子混定了,而我唱歌还不如左小祖咒,所以注定混不了民谣圈子。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大方姐给我们俩拍了一张照片,他坐在一棵大树下,保持着惯常的姿势:握着盲杖,面朝前方。他居然看都不看如花似玉的我,哦,看不到,但是起码要面对着我,闻我身上芬芳的气味撒(好像我身上只有中年妇女的油腻味)。不过我看到了他,看得最入神的是他的手。那真是一双好手啊,细皮嫩肉,软绵绵的,手心里的纹理清晰干净,放在算命先生的眼里,一定会说:“好命,多给钱!”让我想起我老情人的手,不过我那个老情人年纪太大了,和女人接触,没有周云蓬的自然和自信。
一双如此细腻的手在这个世界上摸索,也摸索着这个世界,摸到了鸟语花香,风声雨声海浪声,我相信也摸到了花朵、树叶的形状和质地,摸到了它们在不同的季节里的小心翼翼和大胆放肆;摸到了水在不同地方的温度和软硬。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他与世界接触的全部,但肯定是一部分。这一部分在我看来已经足够多了,因为别人能够感觉到的也不过如此。在身体有缺陷的人的认知里,他们知道的一定没有正常人知道的多,其实也未必,不管是谁,对世界的了解都是少得可怜的一点点。
他送了我两本书,《绿皮火车》和《午夜起来听寂静》,惭愧,我没有好好读,但是文字的流畅和幽默还是给我留下了印象。我想周哥哥不会怪我没有把他的书读完,他读的也是远高于自己写作水平的书,有时候他提到他读的书里的一些名字,我都没有听说过。但是(这个转折点好像有点意思)大方姐把他的《笨故事集》里的几篇文章发给我看的时候,我终于发现了周云蓬在文字上的才华。我直言不讳地对周云蓬说:“你的故事比你的诗歌写得好多了。”他也不生气。为了保持好看的手,他不能生气。
他说:“那好啊,你就多写点,写长点。”“写长点”对我是一件困难的事情,我的性格直爽,习惯了有屁就放,你让我弯弯绕绕去说话简直是要命。但是他的确是个非常会讲故事的人,比如《笨故事》就非常有意思,大学生因为崇拜“我”而和“我”结婚,“我”也被这虚荣的光圈包围着,仿佛人生到达了高潮。他没有一句抒情,只是让故事原原本本地呈现,然后小保姆来了。小保姆来了肯定要发生事儿,大部分文学里的小保姆都是事儿主,“我”也不例外。但是故事读下来,你会发现,许多设计在里面,包括小保姆的设计,“我”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我”的妻子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但是不点破。如果说故事到“我”和老婆离婚结束,那这个故事就完了,但是“我”从牢房里出来后又找到小保姆,小保姆接纳了“我”,这就是爱情,也是故事的升华。
感情是非常神奇和微妙的一件事情,太难把握。看《霍乱时期的爱情》,你会惊叹: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就让重如泰山的感情瞬间断裂,而且毫无不舍。我也有这样的经历,我曾经以为可以爱一生一世的人,在某一天被我拉黑,毫无不舍,甚至痛快。我们最初对这个世界的温柔都会结束在自己的粗暴里,你不知道世界和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这段时间,我想我对世界能够容忍的程度在于“轻触碰”。
周云蓬的几篇故事读下来,感觉到他与世界的“轻触碰”,我不认为这是一种故意,应该是他的性格所致,而且我也不把这样的“轻”理解为他的温柔,尽管我相信他是温柔的,啊,好糟糕!在《笨故事》《飞行故事》《少年心事》《敬亭山》等我已经读过的几篇里,我感觉到的就是他与这个世界的“轻碰触”,如同他绵柔的手掌摸到了仙人掌,一声低语:“哦,这是仙人掌啊。”然后就把手拿开了,换成我,我就会把仙人掌拔起来。这些故事,都是一个美好的过程而没有结局,也不可能有结局。在他们的生活里,他是过客;在他的生活里,他们也是过客。我喜欢这样的写法,灵巧、符合现实。我们中国的作家太喜欢给故事一个结局了,不管是好是坏,这是一种病。而外国的好小说都是一个片段。周云蓬很清楚,小说是在讲一个故事,而不是在讲一个道理。
我想在讲故事方面,他是有优势的。因为眼睛看不见,听觉就灵敏,而故事都是在讲和听之间。当我们闭上眼睛,黑暗里涌动的只有声音和感觉,世界在单一的色调上呈现出另外的可能,而这个可能里会产生新的可能,如同发出了新的枝丫。这几天我和朋友讨论最多的是中国小说和外国小说的区别,说到底,就是对人性的认知到了哪一步,在被禁锢的中国人和中国故事里,人际关系反而成为了故事的开始和结尾,我们不过是从地狱的一端走到另一端。周云蓬的故事讲的也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是这种关系很轻,是随时中断而不会疼的关系,但是感觉留了下来。
我不以为周云蓬带给了我们看世界的新角度,因为无非360度。我只是在这些故事里看到了一个人留在人间的随时断裂的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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