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产品有哪些账务处理(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销售产品有哪些账务处理(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1)

(1)销售业务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小规模纳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按规定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会计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

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会计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

应将应纳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会计确认收入或利得时,按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销售产品有哪些账务处理(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2)

(2)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税法上视同销售的行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配”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3)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已确认收入,此后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账务处理。

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已确认收入,但因未产生营业税纳税义务而未计提营业税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企业应在确认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同时冲减当期收入;

已经计提营业税且未缴纳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并根据调整后的收入计算确定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的金额,同时冲减收入。

销售产品有哪些账务处理(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3)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