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非人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使我六畜不蕃息)

中华五千年历史长河中名将辈出,但堪称一代战神者屈指可数。但有一个人,不仅是一代战神,还是中华史上最年轻的战神。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霍去病。

说起霍去病,老感觉他就像玄幻小说里的男主角,刚开始默默无闻,忽然在一个事件中大放光彩,节节高升,简直比坐火箭还快,人生就像开了外挂。霍去病出身卑微,乃平阳侯县吏与卫少儿所生,是个私生子,出身并不光彩。就在十七岁那年远征匈奴的时候,勇冠三军一战成名,此后,万丈光芒天下皆知,集万千荣耀与一身。

遇非人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使我六畜不蕃息)(1)

元溯六年(公元前123年),十七岁的霍去病被汉武帝任命为骠姚校尉,(故霍去病又称霍骠姚),随舅舅卫青出征匈奴,因为霍去病是第一次出征,所以卫青就把他留在了自己身边。但是霍去病对此很不满意,心想:我出来就是要杀匈奴的,现在舅舅让我呆在他身边,连匈奴的毛都见不着一根,这打的叫什么仗。于是便带着汉武帝给他的八百名建章营侍卫,作为卫青大军的“侦察部队”,长途奔袭匈奴腹地,一路猛冲,来到了匈奴相国的驻地,一战下来,斩杀匈奴2000余人,包括相国、当户等高级官员,同时还杀了匈奴单于的祖父,俘虏了匈单于的叔父。汉武帝知道后非常高兴,以“勇冠三军”之意封霍去病为冠军侯。

遇非人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使我六畜不蕃息)(2)

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汉武帝任命霍去病为骠骑将军,领军出击占据河西走廊的浑邪王、休屠王部。也是以长途奔袭日行千里的速度出现在匈奴俩王背后,这俩个王爷认为汉军虽然强大,但他们的驻地周围都是漫天黄沙的沙漠戈壁,气候多变环境恶劣,汉军不可能短时间内出现在他们的驻地。于是就没有没有防范,军队日夜笙歌,毫无严阵对敌之意。当霍去病出现在他们背后的时候,他们还有得手拉着手围着篝火唱歌,有得坐成一圈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呢。毋庸置疑,霍去病率领军队冲进去入砍瓜切菜搬一顿厮杀,匈奴王只好带少数亲信残兵逃走。浑邪王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向汉军表示愿意归降,霍去病将军情上报汉武帝,汉武帝命霍去病全盘处理匈奴王投降事宜。在部队降众变乱的紧急时刻,霍去病率军杀入叛军中,斩杀叛乱者。稳定了局面。从此,汉朝收复了河西走廊,为打通西域奠定了基础。匈奴为此悲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我认为这句话有俩层意思,一层是对汉军的怨恨,恨汉军夺走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另一层是对汉军的夸赞,匈奴那么强大都被汉军打的不得不迁徙,足以说明汉军的彪悍威武。

遇非人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使我六畜不蕃息)(3)

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汉武帝命卫青、霍去病(年方22岁)各领兵五万,深入漠北,寻找匈奴主力进行最后的决战,史称“漠北一战”。在大漠中,霍去病绕开了卫青率领的大军,独自驰骋纵横,行军2000多里,与匈奴左贤王部相遇,霍去病发动猛攻,左贤王大败而逃。此战,共歼灭匈奴70000余人,自己损失20000余人,为了尽快找到匈奴单于,一直向北进军,追杀到了狼居胥山(今内蒙境内)在狼居胥山上进行了隆重的祭天大典。世人称之为封狼居胥,后世的武将都以这一典故为自己毕生的奋斗目标。经此一战,匈奴再无实力与汉朝对抗,便远遁漠北深处。汉武帝设大司马职位,大将军卫青、骠骑将军霍去病皆加官大司马,骠骑将军俸禄与大将军相同。

遇非人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使我六畜不蕃息)(4)

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霍去病因病去世,年仅24岁。汉武帝对霍去病的死非常悲伤,下令将霍去病的墓修成祁连山的样子,彰显他抵抗匈奴的战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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