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彝族和大凉山彝族的区别(与汉族截然不同的凉山彝族等级制度)

①原始社会时期,第一次以社会分工为基础,出现了“兹”(首领)、“莫”(谋臣)、“毕”(祭祀)、“革”(工匠)、“卓”(从事畜牧的普通人)等五个不同职业的阶层。

②奴隶社会时期,“兹”“莫”“毕”阶级合三为一,并作“兹莫”,其义也变为管理一方的凌驾于普通百姓之上的“掌权人”。元、明、清时土司即为中央政府册封的兹莫家族。同时“毕”和“革”等阶级又合并分化为“诺”(诺合)和“曲”(曲伙),“诺”是其父系和母系都为彝族“古侯”支系或“曲涅”支糸血统,“曲”就是其父系纯正,母系不纯的彝族群体。三个等级互相对立。

贵州彝族和大凉山彝族的区别(与汉族截然不同的凉山彝族等级制度)(1)

彝族索玛

③在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在庞大的“曲伙”等级里,又自然而然地派生出“曲诺”“安加”“呷西”等三个不同的阶层。曲诺”是“曲伙”等级中地位最高,约占“曲伙”等级总人口的70%左右。“曲诺”阶层在“兹莫”统治势力强盛时期,与“诺合”一同成为“兹莫”统治下的“百姓”,是“兹莫”的主要生产者和主要剥削对象,并占有多少不等的“安加”或“呷西”,过着普通剥削阶级的生活。但是,客观上“曲诺”阶层毕竟不是“兹莫”或“诺合”等级,所以部分“曲诺”阶层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要受到“兹莫”或“诺合”一定程度的限制。“安加”阶层人口约占“曲伙”等级总人口的20%左右所有的“安加”阶层人身,都被“兹莫”或“诺合”等级所占有,有的甚至被富有的“曲诺”阶层所占有,他们虽然有一定范围的人身自由,不过,他们也只能居住在主子的辖区内,为主子承担田间劳动和一定量的家务劳役,并且必须随喊随到,不能稍有怠慢。“呷西”阶层人口约占“曲伙”等级总人口的10%左右,“呷西”阶层的来源也有两种情况:一是来自少数破产的“安加”阶层成员中,称这部份“呷西”阶层成员为彝根“呷西”;二是来自从外地掠夺而来的汉族和其他民族成员中,称这部份“呷西”阶层成员为汉根“呷西”。“呷西”阶层是彝族社会中受苦最深的社会阶层,是真正意义上的奴隶,他们人身不仅可以被“兹莫”或“诺合”等级或“曲诺”阶层所占有,其中的汉根“呷西”阶层成员还可以被个别富有的被统治阶层“安加”阶层所占有。呷西”阶层成员到一定的年龄,主子往往指定一名异性“呷西”阶层成员与之配婚,配婚后与主子分居分食而地位可以上升成为“安加”阶层成员,但也有仍然居住在主子家中,一直充当“呷西”阶层成员的。“呷西”阶层成员有了家属和子女后,受到家属和子女的拖累,不易逃跑,其子女又成了主子新增的奴隶。

贵州彝族和大凉山彝族的区别(与汉族截然不同的凉山彝族等级制度)(2)

彝族索玛

④1639年,由于”兹莫”残酷的压迫和剥削,引起了“诺合”和“曲伙”对“兹莫”统治者的严重不满,后被赶出凉山彝族地区的腹心地带。“兹莫”势力走向衰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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