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乡村振兴的方法(不能以乡村建设)
穿衣戴帽、修路架桥很重要,但不能以“乡村建设”取代“乡村振兴”。
现象
最近调研了几个县的乡村振兴工作,了解到了几个值得深思的现象:
- 某县去年七月到十二月,大干快上,迅速完成了当地一个乡村振兴示范带内的道路整修和环境整治。至于当地的产业如何兴旺,业态如何布局,当地干部很迷惘:“能做的,我们都做了,剩下就是招商的事了,应该交给企业来发展了吧?”
- 某县一主管领导接待我们调研团队一行。他话说得很直接:“我们示范带内的大部分工程已经发包出去了,现在还有几个村的污水和垃圾处理没有人做,你们要是具备条件,可以来争取一下。”从头到尾,他将我们当成了要来承接工程生意的了。
- 某市委托知名规划设计院完成了全市范围内所有乡村的发展规划。但当地主官同我们座谈时很困惑:“根据这份规划进行建设,乡村一定很美,可怎么发展还是一个问题,不能将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乡村旅游上吧?”
误区
党的十九大确定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20字方针。按理说,乡村振兴怎么搞,从战略层面是清晰的。但在各地实施进程中,我们却发现基层干部很多是“懵”的,普遍存在将乡村建设取代乡村振兴的现象,而忽略了乡村振兴领域的其他工作:
一是将路桥修缮和环境整治作为“重中之重”。从政府官员的一贯做法上看,这也很好理解。长期以来,他们习惯于跑项目、要政策、找资金。将乡村振兴落实到一个个具体的“工程”与“项目”上,既好要钱,审计起来又有结果。所以,很多干部的理解,乡村振兴首先就是修路架桥、穿衣戴帽,最容易出“政绩”。
二是将产业兴旺的责任与使命完全推给市场,视为单纯的“企业行为”。这一点,在南方省份的干部中尤其突出,他们认为政府的角色就是服务,做基础设施配套。或者说,政府负责搭台,至于唱戏,那就是企业家的事儿了。
三是用城市规划的经验为乡村振兴做顶层设计。现在几乎所有的市县区都有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拿出来都是厚厚的一堆。这其中,大多数是当地的规划设计院的“作品”。仔细研读起来,或者是过于空泛,缺少乡村发展的真正抓手,或者是行政官员通过规划设计表达自己的“施政理念”,重在工程与项目上,难以可持续发展。
解读
所谓“生态宜居”,毫无疑问包括了村容村貌的整治,同时要提升乡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治理乡村的环境污染,保留乡土气息,保存乡村风貌,实现人与环境的和谐共生。由此来看,适当的乡村建设,当然是乡村振兴的命题作业之一。从脱贫攻坚到富丽乡村,我们需要将乡村建设的短板补上来,人居环境的整治是无法回避的任务。但是,如果只是将环境抓上去,没有将产业与业态抓起来,“好看不火”,乡村依旧缺机会、缺人气、缺希望。所以,我的理解,乡村建设应该是在乡村振兴顶层设计解决了“发展”的前提下展开,而不是上来就是大动土木、大搞建设,没有方向的修路搭桥,就是花架子,难免不沦落为盆景工程!
发展现代农业是产业兴旺最重要的内容,其重点是通过产品、技术、制度、组织和管理创新,提高良种化、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制度化和组织化水平,进而推动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乡立方的乡村产业方法论里还创造性提出了消费场、体验场和传播场的三场叠加。姑且不论这些年国家对农业全方位的“要素供给”,就以现代农业的新使命而言,政府若不适度介入,一些回报率相对底、风险又相对高的领域,有谁会有积极性去投资?我们更要看到,在“共同富裕”的新使命下,政府更应该以壮大集体经济为方向加大投资力度,通过组建混合所有制的方式,打造出一大批新型三农经营主体,既降低了工商资本进入三农领域的经营风险,又为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增收创造了新的机会。
我无意贬低规划设计院的作用与能力,但如果用规划城市的经验来规划乡村振兴,一定会以当地路、桥、水、电、气建设以及环境整治为重点,一定会留下“一地鸡毛”。去年以来,乡立方团队接过多个由规划设计院做到“半拉子”的项目,以产业、业态与流量设计为主导的“立方设计”,挽救了多个乡村振兴项目。在实践过程中,我们总结出“规划围绕策划转,策划围绕产业转,产业围绕市场转,市场围绕共富转”的方法论,就是强调了在规划之前,必须做好乡村的”立方设计”,确保乡村建设好以后,有让城里人来消费的理由,有让乡贤返乡投资的机会,有让消费者多花几百元消费的冲动。
当前,虽然疫情还在肆虐中,但乡村振兴工作还是如火如荼地展开中。只是,乡村建设不能取代乡村振兴,我们需要正确理解政府、企业、农民的不同角色定位,需要界定好基础投入与集体经济壮大的关系,需要把握好顶层设计与规划设计的不同切入时机,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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