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进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进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14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自然资源 统一确权首次登记公告》,拟对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国有自然资源予以首次登记。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2月6日前)到受理机构递交书面异议材料及其证明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禁止建设区面积77.2780平方公里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的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为试点开展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本次确权登记的范围北至良口镇乐明村,东至吕田镇塘田村、狮象村,南至良口镇良平村,西至黄龙带水库。登记单元总面积90.1561平方公里,其中国有面积64.9367平方公里,集体面积19.6881平方公里,争议区面积5.5313平方公里。
明确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的所有权主体为全民,委托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完成以下工作:组织实施森林公园建设规划和林场发展计划;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持森林物种多样性;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区域良种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态监测、科技示范,协助完成林业资源规划、监测、保护、科技推广等工作。
用途管制情况:登记单元位于允许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内:允许建设区面积0.4201平方公里;限制建设区面积12.4580平方公里;禁止建设区面积77.2780平方公里。
生态保护红线情况:位于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所属法定保护区域的保护要求不一致的建设项目和生产活动。
特殊保护规定情况:位于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具体位于流溪河水库二级保护区和流溪河水库准保护区内。不得缩小保护范围面积、不得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对建设活动严格限制,有限度地提供休闲娱乐、示范教育、文化展示等活动场地,以城市活动不影响生态功能为原则进行控制。
受理机构:广州市从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 址: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12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20-87965872(联系人:殷生/徐生)
5年内基本完成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2019年7月,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这标志着我国开始全面实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迈入法治化轨道。
据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法治化,将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有利于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将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分级和属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登记管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与水利、林草、生态环境、财税等相关部门管理信息互通共享,服务自然资源资产的有效监管和保护。从2019年起,5年内将基本完成全国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在此基础上,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实现全国全覆盖。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杜娟
图片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彭姣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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