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长的姐姐(我的姐姐长姐如母)
电影《我的姐姐》正在热映,编剧游晓颖说:“告诉女性应该怎么做是不公平的。我们一直强调支持,而不是支配。”
中国自古就有“长姐如母”一说,是对女性的一种赞扬,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却将这种美德演化为“扶弟魔”的变种,中国式家庭的“暗伤”长在一点一点地被揭开……
看完《我的姐姐》原型故事,心中五味杂陈《我的姐姐》讲述了一个“生不逢时”的姐弟故事,父母一心求子,对处于独生子女时代的独生女儿心生怨怼,百般磋磨。
从小被寄养在姑妈家的姐姐,长大后刚刚准备张开怀抱迎接新生活,父母却因一场车祸离世,留下了一个孤零零的幼弟,是追求独立将弟弟送人,还是一头扎进“水深火热”未婚带娃的生活,结局是开放式的,似乎姐姐也在犹豫着……
然而这个根据现实原型改编的电影,真实情况更加刺目。姐姐曾获赠两套房,由于父母感情不和,妈妈为了“守住”婚姻在女儿21岁时追生二胎。
弟弟出生后父母一直在索要房产,女儿始终没同意,父母在生下儿子两年后意外离世,所有的亲人都认定,姐姐继承了房产就有抚养弟弟的义务。
然而姐姐却认为,妈妈追生从未经过她允许,自己当了21年独生子女,最终她将两套房子卖掉在大城市生活,而将弟弟送给了乡下一户人家,并立下字据,“永不来往”。
生活和意外,你不知道哪个会先到来,成年人的一意孤行,导致姐弟“先天不和”,更是给弟弟“小无所依”的生活打下了悲情的基调。
而姐姐的做法也被批“冷血”,起码给弟弟留下一套房产,她在帖子里的恶言恶语,滴滴见血——
“我很庆幸放弃了这个所谓的亲弟弟。弟弟这个词,在我之前的21年,从没令我感觉到见之欲呕。”
“如果你早来几年,我会更爱你”
相较于现实生活中的“狠心姐姐”,张子枫饰演的姐姐是有血有肉的,在父母的坟墓前她心里一直有个问题,却始终无法宣之于口,尽管被父母不公平对待,她其实还是想问一句,“父母心里到底有没有我?”
这个问题永远得不到答案了,她却在弟弟那里找到了一丝温情,“如果你早来几年,我会更爱你”,得不到的永远在躁动。
姐姐可以像个机器人一样将弟弟、工作和考研安排得井井有条,却在得知给弟弟找好了寄养人家后“生活失常”,让她失去规律和理智的,终究还是那一份难以割舍的亲情。
无论影片中姐姐最终的选择如何,我们都看到了她在这段姐弟关系中的成长,即便是亲自抚养弟弟,也断不是一句“长姐如母”所桎梏的,而是发自内心的“温暖所需”。
从这个角度说,“长姐如母”早已被拉下了神坛,它理应得到一种赞扬,但绝不是强迫与压制,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即便是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也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
父母不在了,该抚养弟弟妹妹吗?《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及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抚养义务。
法律规定如此,但是也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强调了“能力”二字,而且责任和义务是相对应的,“我养你小,你养我老”。
有一天父母不在了,该抚养弟弟妹妹吗?如果换做你,该何去何从。
糖妈接触过身边一个例子,父母不在了,亲戚阻止孩子被孤儿院领养,认为“说出去丢人”,于是孩子在几家轮流住宿,仿佛“流浪汉”一样长大,生活毫无质量可言,亲情也逐渐淡漠。
好不容易长大成人,他如今最大的困惑是,“每个人都养过我,我该给谁养老?我负担不起!”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未经他人事,莫劝他人善。
对于有能力的兄弟姐妹,抚养弟弟、妹妹自是美事一桩,但也需要夫妻一心,任劳任怨。长姐如母,长兄如父,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同时,也要将弟弟妹妹教养成才,乃至于操办婚嫁,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而且还有一个前提,就是父母对每个孩子都爱得如珠如宝,没有偏爱之心,从小就打下了良好的感情基础,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
如果以上两个前提都不具备,最无辜的还是后来追生的孩子,生在期盼之中,却成为亲情的包袱和累赘。
与其等到父母不在了再来探讨人性,不如做一对负责任的爸妈,追生有计划、有准备,对几个孩子能够统筹兼顾,无论是资源还是爱。
百年之后,给孩子一个彼此的依靠,说到之前先要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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