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杀伤力最强的兵器是什么(在古代不是指自己)
作为一个中国人,汉字在我们的生活中至关重要。我们常用的汉字大概在3500个左右,“我”这个字是生活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汉字之一,是第一人称的代词,指自己。但是,你知道吗,在古代汉语中,“我”的意思并不是自己,而是代表一种杀人的凶器。
仓颉造字
文字是具有表义功能的书面书写单位,传说汉字的创造者是黄帝的史官——仓颉。《荀子·解蔽》记载:“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壹也。”《吕氏春秋》记载:“奚仲作车,仓颉作书。”因此,仓颉被尊为“造字圣人”。
仓颉,也称苍颉,姓侯刚,号史皇氏,传说他有“双瞳四目”,聪明绝顶。有一年,他在狩猎的时候,看到一只背上有很多花纹的大龟。仓颉仔细研究龟背上的花纹,发现这些花纹是有特定意义的。仓颉受此启发,他把观察到的星宿、山川湖泊、花鸟虫鱼、草木器具等的形状,绘制成各种各样的符号,并且给每个符号都制定了特别的意义,这些符号就是仓颉创造的“字”。
在仓颉造字之前,人们使用结绳和刀刻的方法来记录事情。传说仓颉造字的初衷是因为当时这两种方法已经不能满足需要,所以,他才创造了符号代表字。随着史学家的深入研究,人们普遍认为,汉字不是仓颉一个人创造的,它是我们的祖先经过长期积累发展产生的。考古学家从龙山文化和仰韶文化的陶器上发现了一些刻划的符号,这些具有文字意义的符号,表明我国在3000年前就已经有了文字。
所以,所谓“仓颉造字”只是个传说,仓颉可能是位汉字的原始整理者,他对汉字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但我们今天关注的并不是仓颉是否创造了汉字,而是造字这件事本身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汉字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历史开始了文字记载的时代,对后世有着重大深远的影响。
中国最早的文字——甲骨文
甲骨文是中国已经发现的诞生时间最早、体系最为完整的古代文字。甲骨文,又称“殷墟文字”、“王八担”、“殷契”,是刻在乌龟的腹甲和背甲以及牛的肩胛骨上的一种文字。商朝时期的统治者非常迷信,常常搞一些占卜活动,然后用文字将这些活动过程记录下来,这些刻在龟甲或者兽骨上的象形文字,也称卜辞。
19世纪末期,河南安阳殷墟出土了大量的甲骨文,上面记录了商朝时期的天文、气象、历法、地理、农业、畜牧等方面的资料。除了商朝时期的甲骨文以外,考古学家还发现,在约4000年前至7000年前的陶文和约7000年前至10000年前的龟甲和兽骨上,也刻着具有文字意义的符号。到目前为止,考古发现的甲骨片大约有15万片,含有4500多个汉字,其中有1500多个字已经被识别出来。
甲骨文有四个特点:第一是异体字比较多,很多会意字只须明确表示意义即可。二是字体笔画不一,有些象形字只须准确反映实物的特征即可,不严格要求笔画和笔顺。三是字体大小不一,字的大小与实物成正比,有时候一个字可以占到好几个字的位置。四是笔画较细。甲骨文已经完全具备了汉字“六书”的构字原理。
“我”的最初含义
在甲骨文中,“我”是会意字,形状如“戈”。戈是商朝和战国时期非常盛行的一种兵器。《说文》中释义:
戈者,柲也,长六尺六寸,其刃横出,可勾可击,与矛专刺、殳专击者不同,亦与戟之兼刺与勾者异。
“戈”上面突出的部分叫“援”,“援”的上面和下面都是刃,面对敌人时,“戈”可以用来横击和钩杀,也可以啄刺敌人。
后来,“戈”不单纯地指兵器,也有“杀”的意思,《说文》中写道:“我,古杀字。”所以,“我”这个字在古代有“杀戮”的意思。经过历史的演变,“我”也代指战争。
那么,“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代指“自己”的呢?在古代,持“戈”的军队是国家的正规军,称“戈方”,战士以持戈作战保卫国家为荣。《礼记·檀弓下》有大丈夫当“持干戈以卫社稷”,这时,“戈”便有了“我们”的意思。西周时期,“我”正式成为第一人称代词,代指自己。但古代表示“自己”最多的还是用“余”、“吾”这样的字。元朝以后,随着元杂剧、明清小说以及近代白话文运动,人们才逐渐用“我”表示自己。
汉字是文化的载体,从仓颉造字,再到甲骨文、大篆、小篆、隶书、楷书、草书等字体演变,终于发展成了我们今天使用的汉字,也成就了中华五千年历史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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