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查假牌套牌(上海金坝国彬贸易被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消息,近日,上海金坝国彬贸易有限公司因销售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被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据悉,2022年2月18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检验报告,显示上海金坝国彬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坝国彬贸易”)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检验不合格,该公司有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违法嫌疑。2022年3月31日,该公司被立案调查。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处罚信息(沪市监嘉处〔2022〕142022000769 号)显示,2021年10月20日,上海金坝国彬贸易从上海杰宝大王电动车业有限公司购进了3辆TDT302Z型号的电动自行车。为了促进销售,2021年10月24日,上海金坝国彬贸易从上海阔任贸易有限公司购进大号尾箱、GT保护杠、GT电池盒等相关配件,然后在上海金坝国彬贸易经营场所内,对上述型号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改装。上海金坝国彬贸易改动了上述型号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防篡改设施,并加装了电池盒;又为上述电动自行车加装了尾箱及防擦碰的护栏。上海金坝国彬贸易将改装好的上述型号的电动自行车放置于经营场所内对外销售。上述型号电动自行车在2021年10月29日的监督抽检中,被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判定为检验结果不合格,不合格项为:整车质量、结构放擦碰、蓄电池防篡改3个项目。至案发,上海金坝国彬贸易上述型号的电动自行车尚未售出。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禁止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行为:(五)其他更改非机动车定型技术参数、影响非机动车通行安全的加装、改装行为。禁止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
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从事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经营性活动或者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上海金坝国彬贸易被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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