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养女被虐待(韩国8岁女孩遭到继父性虐待)
“爸爸上来就这样进去,当时我好痛。”
这是一个韩国8岁小女孩儿被继父实施性暴力后,跟警方描述自己被侵害过程时所说的话。
难以想象她承受了多大的痛苦,小小年纪遭到这样的伤害,还要懵懂地描述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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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本该保护她,让犯人付出应有的代价,但现实却是恰恰相反,这起“继父对女儿施加性暴力”的案件,在二审时不但让犯人减刑,而且就业限制也从10年降到了5年。
为什么?
法院给出的理由是:“受害者的陈述极其模糊”,没能“更具体、更详细地把过程表现出来”。
一个八岁的小女孩!要怎么逻辑清晰、细节详实地陈述自己被继父侵害的过程?!
这个理由,真是荒唐至极…
而仔细回顾这个案件的细节就会发现,这样的荒唐,其实随处可见。
01
“要对妈妈保密,这是我们俩的秘密”
事情发生在2018年的夏天,在这个重组家庭里,继父B某对于自己妻子带过来的这个8岁的拖油瓶一直都很不待见。
动辄就对妻子大叫大嚷,“给别人养孩子,都不知道感恩!”
而小女孩在这样的家庭环境里,受到来自继父的精神虐待和身体暴力也是数不胜数。
“找你爸爸去吧!”说着把8岁的孩子赶出了家门。
本来孩子待在重组家庭心理上就会有些脆弱,缺少归属感,再加上B某毫不收敛的虐待,
大呼小叫、骂骂咧咧都是家常便饭,还经常会用手掌打孩子。
长此以往,孩子在家里都是战战兢兢的,看人眼色生活,对于这个暴戾的继父,更是心存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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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渣不会因为孩子年纪小而心存怜惜,相反,他只会利用孩子的弱小更变本加厉地折磨她。
继父开始对小女孩伸出魔爪,触摸她特定的身体部位,慢慢地他胆子越来越大,即使是全家人在客厅一起睡觉的时候,都会触摸女孩的身体。
有一次,女孩和妹妹吵架吵哭了,继父装作安慰女孩的样子哄她上床,对她实施性侵犯。
女孩不愿意靠近,他就用手机放她平时喜欢的视频,以此来诱导小女孩。
每一次性虐待时,这个恶心的大人都会对女孩说“这件事要对妈妈保密,这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的秘密。”
出于对继父强烈的恐惧,女孩虽然很痛、不愿意,但还是被迫接受,也没有告诉妈妈。
根据检方起诉书显示,女孩“没能说出来的理由”是,“我觉得(继父)会打我,或者杀死妈妈。”
从继父平时在家里的表现,女孩得出这样的结论丝毫不让人意外。
她才八岁,就得要为了生存委曲求全、保持缄默,在家时时刻刻担惊受怕,忍受着继父的精神虐待、身体暴力和性虐待,简直太让人心疼了。
让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付出代价,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02
“受害者只是表达了消极的拒绝意向,没有积极抵抗”
负责这起案件的检察官的主张是,继父B某威胁女孩,使其无法抵抗后犯下了罪行。
因为是未满13岁的未成年人,根据《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等,犯罪嫌疑人适用的罪名有:
1、强奸
2、类似性行为
3、强制猥亵等等
这里的类似性行为有人可能不太理解是什么意思,概念说明一下就是指:
通过身体接触来实现性快感和满足的行为统称,即并无真正性侵。
那么“类似性行为”跟“强制猥亵”又有什么区别呢?
如果对受害者做出了抚摸胸部或大腿等行为,就会被判定为强制猥亵罪。
但是对阴部插入手指等行为就会被看作是类似性行为。
有一个以“类似性行为”罪名宣判的旧案是:
韩国大法院曾经判过的一个案子,对自己亲生孙女长期实施性暴力的70多岁男性,最终判处有期徒刑7年。
由于儿子离婚,爷爷金某从2012年开始抚养当时8岁的孙女,从2012年12月到2017年8月,金某在家中多次对孙女进行猥亵,并试图强奸。
他最终判决的罪名之一就是“类似性行为”。
回到本案,不管罪名坐实在强奸、类似性行为还是强制猥亵,都有一个关键性的前提就是:
必须确认施暴者对受害者使用了“暴力或威胁”。
检察官提出的根据是继父平时暴虐的态度,和女孩内心的恐惧心理,她说过,害怕自己如果拒绝了继父,母亲可能会受伤。
这很符合逻辑对吧,但一审法庭并不这么认为。
相反,法庭觉得继父B某的一系列行为并没有达到“暴力或威胁”的程度。
“A某(受害女孩)只是表明了消极的拒绝意向,并没有积极抵抗。”
“暴力和威胁并没有达到让A某(受害女孩)无力反抗的程度。”
依照一审法庭的逻辑,一个寄人篱下的八岁女孩,每天看人眼色、小心翼翼过活,
在她遭遇到身边成年人性侵害的时候,就算内心怕得要死,怕自己被打,怕妈妈被杀,也要奋起反抗,不能消极拒绝…
法庭可能是想表达这个意思:你已经八岁了,不是小孩子了。
法庭否认了“暴力、威胁”的部分,觉得这是“威力”造成的犯罪。
“威力”啥意思呢?达不到暴力威胁的程度,但却是压制人意志的力量。
Fine…
经过这一系列法庭为施暴者的“辩白”之后,一审继父B某被判有期徒刑12年。
但你猜怎么着,他还挺不服气的,提出上诉,检察官心说:你还不服气,我还不服气呢,也要求法庭承认继父的“暴力、威胁”行为。
于是,二审法庭开始了。
03
“受害者的陈述极其模糊”
2019年8月30日,负责二审的首尔高等法院刑事8部没有接受检察官的主张。
那施暴者的主张呢?法庭接受得很趁手。
继父被减刑至9年,原本10年的就业限制也降到了5年。
我全家已经没有办法再震惊下去了。
为什么减刑?
一审时的“强奸”被改称为“丑行”,这是最关键的,相当于否认了性侵害行为的发生。
凭什么否认?
二审法庭觉得受害者陈述不可靠,受害者对强奸过程“没有进行具体详细的描述。”
法庭表示,“如果作为成年人的被告确实对年幼的受害者实施了性暴力,那么当时的受害者可能会感到相当的痛苦和疼痛,
但受害人却说,‘当时爸爸放进去的时候很疼,但并不是每天都疼’、‘稍微疼了一下’等等,
这样的说法有点模糊,对于最核心的部分没有具体的详细描述。”
一个八岁小女孩,她可能完全没接受过性教育,对于自己可能会遭受性暴力、性虐待更是一无所知,你想让她怎么详细描述?!
就连妇产科医生所说的“可能是因性行为导致的阴道瓣破裂”,法庭都没有接受。
为啥不接受?
法庭:受害者阴道瓣状态可能是先天就那样呢,而且在医学上很难明确区分损伤的原因。
就这样,因为八岁的受害者没有详细描述出自己被侵害的过程,二审判决否认了施暴者继父实施性暴力,只是承认了猥亵罪。
这个判决结果已经被韩国大法院承认。
然而无论是身处法律行业的律师们,还是心怀朴素是非观的网友们,都没办法接受这样一个结果。
律师们说,这是一场没有考虑受害者年龄的令人遗憾的判决。
一位叫赵恩杰(音译)的律师表示,“8岁女童(在相关犯罪过程)中是否真的有能力反抗令人质疑。
在进行强奸和类似性行为的过程中,可能也有相当程度的按压或禁锢身体的行为,这本身就应该看作是对孩子的严重暴力行为。”
更有律师直言,“(像受害者一样)年龄层的孩子正确判断是非的能力还很低,
他们不知道自己正在做什么、正在遭遇什么事情,应该考虑到这些孩子的精神水平和特殊性”。
赵恩杰律师
律师们还坚持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里讲道理,网友们的祖安之魂已经熊熊燃烧了。
“疯求了吧…”
“失智了吗?”
“疯了吧,我们国家法律为什么这样,这是2020年的判决吗?”
“西八”
“西八”
“为什么???为什么??到底为什么啊??是为了钱吗?还是为了权力?到底是什么让你这么做的?”
“大法院判决???西八”
所有人都被这样的判决结果震惊到无语,对于未成年人实施性暴力,却得以减刑,甚至连强奸和暴力的罪名都被驳回,
这样的判决令无数网友感到心寒,法律没有成为保护未成年儿童的盾牌,而是去强迫8岁的受害者“详细具体地描述被强奸的过程”,并且一再为强奸犯开脱。
来源:英国报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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