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和集合概念属于全异关系(普遍概念与集合概念)

形式逻辑告诉我们,普遍概念与集合概念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不能将普遍概念的特征附会到集合概念之上,也不能将集合概念的属性强加在普遍概念之上,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概念和集合概念属于全异关系?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概念和集合概念属于全异关系(普遍概念与集合概念)

概念和集合概念属于全异关系

形式逻辑告诉我们,普遍概念与集合概念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不能将普遍概念的特征附会到集合概念之上,也不能将集合概念的属性强加在普遍概念之上

举一个并不十分严谨但简单明了的例子:“工人”是一个普遍概念,凡具备“朝九晚五、手拿扳子、浑身油腻”特征的都是工人。“工人阶级”则是一个集合概念,是对“朝九晚五、手拿扳子、浑身油腻”这些人某个政治属性的抽象。普遍概念所具有的特征,集合概念不一定具有:“工人”要吃饭、要睡觉、要恋爱,而“工人阶级”则没这些功能。有谁见过工人阶级山吃海喝、呼呼大睡、谈情说爱?如果你还不明白,那就再打个比方:某个工人可能会得脚气病,而工人阶级却不会得脚气病。“工人阶级”是对特定人群政治属性的抽象,这个抽象的政治属性当然不会得脚气病。

反之,集合概念所具有的属性,普遍概念不一定具有:“大公无私”、“特别能战斗”是工人阶级的政治属性,但并不是每一个工人都必然大公无私、特别能战斗。你也不能因为工人阶级不吃饭、不睡觉、不恋爱,便去要求每一个工人不吃饭、不睡觉、不恋爱。

那么,生命是普遍概念,还是集合概念呢?

“生命”是一个极复杂的词语,在不同的语境下含义会有很大不同。“生命”的最常用含义,是指生命体的新陈代谢过程。如:“这个病人的生命迹象已经消失”,那就意味着他的新陈代谢过程已经停止。“生命”的第二个含义,是指具有新陈代谢功能的生命体。如:“放牛娃王二小为了民族解放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他放弃的不仅是新陈代谢过程,而且是这个人从世上消失。“生命”的第三个含义,是对具有新陈代谢功能生命体共同属性的概括。如:“生命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意思是全体生命为什么而存在。

第一个“生命”是动词,意思是“活着”,我们不去管它。

第二个“生命”是普遍概念,凡具有新陈代谢生存系统、自主选择行为特征的都是生命。

第三个“生命”则是集合概念,对具有新陈代谢生存系统、自主选择行为生命群体的共同属性的抽象概括。

为了便于讨论,我们用“生命体”来表示生命的普遍概念,用“生命”来表示生命的集合概念。

套用形式逻辑关系:生命体所具有的特征,生命不一定具有;生命所具有的属性,生命体不一定具有。

生命体有自己的触觉、感觉、知觉,总之,有对“我”存在的体验;作为集合体的生命则没有属于“自己”的触觉、感觉、知觉,更没有对“我”存在的体验。工人有鼻子,能嗅到烧鸡的热油香,工人阶级没有鼻子,不能嗅到烧鸡的热油香。同理,生命体有感官、有体验、有期待,所以有选择、有意义、有目的。作为集合概念的生命,则没有感官、没有体验、没有期待,所以也就不存在选择、不存在意义、不存在目的。

某只小鸟选择华丽羽毛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吸引异性。那么,鸟“类”长出华丽的羽毛是为了什么?为了让这个世界更加五彩缤纷?作为生命体的小鸟有目的,作为鸟“类”则没有目的。倘若我们将生命体的这一特征附会到生命之上,生命便被赋予了某种使命:草的存在是为了给羊吃,羊的存在是为了给人吃,人的存在是为了信奉上帝!由于上帝的存在,于是大树有灵、怪石有灵,巍巍山峰有灵、滔滔江河有灵。各类宗教的错误根源:将“生命体”的特征附会到“生命”之上。

反之,无目的、无意义、无选择行为是生命的属性。草的存在、羊的存在仅仅就是一种存在,没有背负着某种使命或带着某种目的。人类作为一个生物种“类”来到世上,也没有背负着某种使命或某种目的。如果有谁认为人类是带着改造宇宙的宏伟使命来到世界上的,那就请他去教堂,严禁在大街上招摇撞骗。人类就是一种生自蛮荒宇宙的无目的、无意义的存在。倘若将人类的这一“类”的属性强加到生命体身上,每个人都不能有期待、有选择,不能有使命、有目的,每天趴在地上疯长,等待物理、化学的裁定就是他们存在的全部意义……这样的结论连猪都拒绝接受!大师们犯错误的根源:将“生命”的类属性强加在“生命体”之上。

在达尔文那里,包括生命体在内的一切存在只是一个纯自然的过程和现象,里面没有“我”、没有“行为”、没有“目的”;宇宙就是“我”,演化就是行为,存在就是目的。显然,达尔文被黑格尔欺骗了。按黑格尔的说法:生命作为一种抽象理念是先验存在的,而且是唯一真实的、永恒的、完美的;一个个生命体只是生命理念的感性显现,她们是残缺的、不真实的,而且是短暂的;一切生命体存在的最终目的就是让自己回归至真至美的生命理念。达尔文对此深信不疑,一个个鬼头鬼脑的生命体入不了他的法眼,他至死都在捍卫抽象的生命理念。

人们通常以为“逻辑”是文化人吃饱饭没事干而咬文嚼字的游戏,却想不到对“逻辑”的错误理解,会成为受了奴役却没地方说理的魔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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