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老年人意外险(2022年红山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公告)

红山区老年人意外险(2022年红山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公告)(1)

广大人民群众:

为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提高老年人及家庭抗风险能力,有效降低意外伤害给老年人带来的经济压力和养老以及医疗方面的风险,推进养老服务业和现代保险服务业融合发展。由自治区、赤峰市和红山区人民政府共同出资为红山区户籍且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投保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单位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保险期限为期一年,自2022年6月30日零时起至2023年6月29日二十四时止。该项目已正式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保险范围

被保险人为具有赤峰市红山区户籍,1962年6月30日之前出生(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在保险期间内达到60周岁的老年人也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二、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全国范围内(港、澳、台除外)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或入院治疗,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保险协议)的约定内容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或意外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包括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如磕碰、高空坠物、走路摔倒、电击、溺水等)以及乘坐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院、外出旅游、正常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三、保险金额及赔付比例

总保额26000元/人,其中意外伤害身故和伤残理赔金额上限为21000元/人;意外伤害医疗(住院)理赔金额上限为5000元/人;意外伤害医疗(门诊),对被保险人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扣除100元免赔额后,给付比例70%,单次最高给付520元/人。

四、理赔报案

被保险人自发生保险事故之日起30日内以电话方式拨打95511进行报案。

五、理赔资料

(一)门诊:发票(红章)、诊断书(红章)、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如非本人收款需写授权委托书)

(二)住院:病例(红章)、诊断证明(红章)、住院费用清单(红章)、发票(红章)、医保结算单、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如非本人收款需写授权委托书)

六、理赔处理

以保险条款为依据进行理赔。保险期限内,理赔限额以下可多次理赔,同一意外造成伤害所产生的费用不重复赔付。

七、伤残鉴定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伤残的,应在治疗结束后,由二级(含)以上医院或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能够证明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如保险人和投保人有一方对伤残程度的认定有异议,则以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24小时理赔报案电话:95511

红山区业务咨询电话:0476-2782176(工作日)

赤峰市红山区民政局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2022年9月23日

新媒体编辑:毕永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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